孙颖莎.回忆录视角/
分手的那一年里,我害怕夜晚的降临。
时针一停在那个刻度,我的眼前就像电影播放,分手那晚的场景不受控地一遍又一遍地重现。那一束被冷落在饭桌边的卡布奇诺,从茶几滴落在地上的鲜血,零零碎碎散了一地的玻璃碎片,我记不住摆放在哪里的消毒水和医用棉签……还有他空洞的眼神,骤然变冷的语气,不会再为我转身的背影,那一扇重重关上的门。
一幕幕,是一场场只给我一个人刮起的暴风雪。
我一开始是恨他的。
我不懂,不是他把我塑造成这样的吗?不是他允许我这样的吗?不是他告诉我——他为我所做的一切是心甘情愿的吗?不是他让我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可以了吗?不是吗?那为什么到头来要怪我呢?为什么要说我不在意他,我不在乎他呢?
我不懂啊。
我让我自己变得更加忙碌。泡在球馆一个人、一个人,一个球、一个球的盯着、看着,揽下很多本来就不归属于我的活……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思考和分析。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去学着收拾东西、打扫房子,甚至是做饭。
直到那天和李雅可出去吃饭,醉的不省人事被她扛回宿舍,说了些胡话被她吼清醒。
也不算胡话吧,是刻在潜意识里的真心话。
那晚李雅可真的特别生气,她说,
“你要是学这些是为了他学,为了和好学,你他妈别学了,也别想和好了。”
原来,我都是在为了他学啊。
恨什么呢,从来没恨过啊,哪里恨的起来。
爱都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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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后,李雅可就没有时时刻刻和我住一起了。
我也不会再强迫性地让自己每天都去做这些事情,大概是已经渗透为骨子里的习惯了。只是偶尔,想起来,就做一做。但还是很笨,不擅长。会被拿到手的新书的纸张割破手,细细的一道口子,却痛的头皮发麻;会扫地的时候一不留神,脚趾头就撞上了桌角。当天就起了好大一块淤青,好久都散不去;会在做早餐的时候被油溅到手背,火辣辣的难受;叠好的衣服,好多次,正要把它们搬进衣柜,从上至下唰啦一下全部倒塌,七零八落散了一地;出门买东西,反应过来自己没带钥匙的时候刚好把门推上……太多了。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
他在就好了。
我就不会那么狼狈了。
他在就好了。
会为我的改变感到开心吧。
小小的宿舍空得很。
虽然李雅可陪了我三个月,后面也会经常过来。但还是觉得空。
不一样的,不是他,不是我的家,和以前都不一样。
很多时候李雅可会留在这里陪我睡觉,我有时候睡不着,我就坐起来发呆。或者是,睡的很浅,但一直在做梦,做同一个梦——无数次、重复地梦见分手的那一晚,梦见他的眼泪、他受伤的手、他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的背影。
我知道,我现在身边睡着的是李雅可,不是他。
嗯,有时候我会赌气啊。我也不知道赌什么气。就是那一个情绪上头的瞬间,会草率地下决定“就这样吧,我不要再和他纠缠了”。然后我就会点开相册,把所有他存在的照片全部勾选,删掉。然后折回到和他的聊天框,点开他的名片备注,改成全名、取消置顶、再左滑狠狠点下“删除”——但是看到那一小行“删除并清空记录”,我犹豫了。
手指悬停在屏幕上方好久,最后还是舍不得删,把备注改回原来的模样,重新恢复置顶。再回到相册点开“最近删除”,把刚刚删掉的照片全部勾选恢复。然后裹紧被子,最好就是蒙过脑袋,把自己紧紧包裹住,和手机近距离的面对面——一张、一张照片的看,放大了看,一条、一条消息记录无声地读,像是要背下来。
往往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就天亮了。
我得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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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来都有个习惯,买东西喜欢买一对儿的。
没分手前,另一半肯定是他的,不管丑的美的他都得收着。分手后,没人要了。有时候给李雅可,李雅可嫌弃丑的刺眼,说不要。我又拿回来自己放着,但我又不想一直看见它,就把它扔柜子了。久而久之,一整个柜子都满了,要塞不下了。
我也想过忍忍吧,别买了。但是,万一呢。
万一有机会和好了呢?
他看到这些礼物会很开心的吧。
我变得不爱出门了,除了必须出门去上班或者是被李雅可生拉硬拽出去。
我怕。
会随处碰见小情侣,看见他们甜蜜地手挽手,女孩子有时候仰着脸笑眯眯地冲男生撒娇,男生就会宠溺地点一点她的小鼻子。会看见他们过马路的时候,男生会把女生牵得更紧,或者是搂得更近,嗔怪着说“过马路要看路呀,笨蛋”。买东西不可避免会碰见熟人,或者是之前和一些店主熟悉了,他们肯定要问“他呢?他怎么没和你来呀?怎么好久不见他了呀?”我会答不上来的。
要是碰上下雨天,再碰上我忘记带伞——更讨厌了。我只能和一堆人挤在一起避雨,看着他们一个个被接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等雨停。我会想起来之前,我给他打个电话,他就会立刻过来接我的,还会给我带一杯我喜欢喝的热奶茶。
但有时候,宿舍实在是空落落的可怕,你懂吗?我觉得它像一个巨口怪兽,我再呆多一秒,它就会把我一口吞掉——所以我不得不逃。我就会漫无目的地到处乱走,冥冥之中好像又有目的,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他的公司楼下。他的办公室布置的是落地窗,从外面往里看是很难看到什么的。但我想呢,说不定他站的离窗很近呢?这样我好歹也能看见一点他的影子吧。
就着这个执念,我那段时间出门出的挺勤快。我每次都找一个有树遮挡的地方,离得不远不近。一站,就在那里站好久。有好几次,真的被我看到了——他靠在窗面打电话,穿着黑色的西服,一条腿微微屈着点地。是很重要的客户吧,不然怎么打电话打这么久?他有好好吃饭吗?他有休息吗?他的小助理会提醒他的吧?他大概比我靠谱多了。
人的本性就是贪心,就是喜欢得寸进尺要得更多。我好想再看看他的脸,就一眼,远远一眼就够。
具体是哪一天我不记得了,那天我也看见他侧着身站在窗边,背后好像还站着一个人。他时不时会点点头,大概是在商讨什么事情。我屏住呼吸,心控制不住的砰砰狂跳,有预感他下一秒就会转过身。
过了一会,他的身子晃了晃——我甚至没来得及判断,或者是看清,他是不是转身面向我这边。
我跑了。
我没勇气继续待下去。
不看,就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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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克制自己想他了。
那就想吧,想千千万万遍,直到没感觉。
我记得那天下了班很晚了,但不想回宿舍。宿舍和大街一样空落落的,没什么区别。
我就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瓶酒,也没看是几度。但几度本来就不重要,反正我酒量就那么丁点儿,喝什么都会醉。我只是想拖延时间,找点别的感觉。
熟练地用指甲抠起易拉罐上的环,向上一掰,“咔”的一声便开了。密密麻麻的气泡争先恐后涌到瓶顶上,一小部分溢出边界,顺着瓶壁滑到指缝。凉凉的、黏糊糊的。我没有立刻把掀下来的环扔掉,而是把它戴到了无名指上。环口太小,卡在中间的指关节便再下不去了。
如果,没有那晚。
我早就戴上一枚最适合我的戒指了吧。我心想。
沿着空旷的街道一路走,酒越喝越少,脸越来越烫,脑子越来越迷糊。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马路口,绿灯?还是红灯?眼前重影叠叠,红绿黄都混着来。心中一股莫名烦躁腾起,但还是逼自己冷静,眯了眯眼看准了,噢,是绿灯,能走。
刚迈出去一步,余光瞥见左方来车。下意识想退回原处——晚了,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刮倒在地上了,还好车主开的不快,刹车也还算及时。
好痛,全身都痛,痛到失去所有的思考能力,连呼吸都困难,脑子真的一片空白。恍惚间感觉到车主慌里慌张地跑到身边把我扶起,结结巴巴地问着“你没事吧”。大概是见我痛得说不出话,又急急忙忙地打了电话,不知道打给谁。警察?还是医院?
我其实不太记得具体细节了。
我只记得,我抓住身边人的衣袖,恳求他。
“打给他,我的紧急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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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把他从紧急联络人里移除,还好他接了这一通电话,还好他来了。
混沌之间感觉到自己的鼻尖被轻轻地刮了刮,嗅到了熟悉的味道,动作也很熟悉。幻听了吗,我那时候想。怎么这么像他的声音。好想睁开眼看一看,但是睁了眼要是没看到怎么办?或者他一下子就跑掉了怎么办。就算是梦,也一直做下去,好吗。
直到听见李雅可喊那一嗓子,我才知道。
不是幻听,不是幻觉,不是梦。
他真的来了。
命运的红线又纠缠到了一起。
从他接我出院,我跑到他家求和,模仿他给他发很多日常……我们两个之间的拉扯,他的回应……我几近要坚信,我们一定可以再次在一起的,大不了就是难一点。
但现实给我开了一个玩笑。我撞见他和林苏相亲的那一晚。
后面想想,我也许还该感谢林苏。如果不是那一晚,我可能会慢慢、慢慢死心了吧,毕竟,谁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呢?我想,我会放过他的。
也就是那一晚——还记得我说我一开始是恨他的吗,我不懂啊。
那一晚后,他找到我的那一晚,我懂了。
一直以来,我被他爱着、照顾着、保护着。我的潜意识里告诉我,我可以安心的、毫无顾虑的去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因为我的背后有他,我的背后是他。我不需要去考虑别的事情,不需要去担心这忧虑那的。我认定了他是稳固的、强大的、是会想尽千方百计护着我的,是我做什么他都会支持我,绝无异议的。
但是他的付出、他的心甘情愿,从来不是我忽视他眼里心里的期盼、信息回的越来越敷衍、无数次以“我很忙”为不可推脱的借口而把他的需求一次又一次搁置的理由。
人们说,爱是重塑自我的最好工具。
如果说,过去,他塑造了一个更好的我。
那我呢,我塑造了一个怎样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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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好后,我还是挺爱不明白的,下意识地还是以他爱我的形式一比一复制地去爱他。
记得他喝醉酒,我去接他回家的那天晚上。
一进门,刚把门合上,他就把头埋在我的锁骨处。我摸摸他的背,我问他,怎么啦,是不是累了。
他摇摇头,不出声。
“你问啊,你问多几次啊,你问多几次我就说了,你为什么不问我?”
所以我问,我一遍又一遍地问,我问了好多好多遍。
他终于开口,他说他只是想抱抱我。但我感受到了,他不开心,这不是他的真实答案。
所以,答案到底是什么。
包括到后面给他做早饭,在他给我处理伤口的时候指出消毒水所在的位置……还有很多很多事,我都能注意到,他流于表面的欣喜底下藏着的闷闷不乐。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直到那天晚上我看到了他的备忘录,我看到了他这一年来写下的好多碎碎念。
我们拥抱,我们接吻,我们流泪,我们互相剖开心脏,我们得到答案。
我告诉了他我这一年里过得怎么样,我告诉他我为什么学会了打扫卫生,我为什么把消毒水的位置记住了,我看了好多、好多的落地灯,我做了很多旅游攻略。
他告诉我,他很开心我学会了这些,但是他又觉得很难过。他不希望我是因为讨好他而学,他要的是我为我自己而学——我想起来了,很久之前,李雅可也说过类似的话:
“你要是学这些是为了他学,为了和好学,你他妈别学了,也别想和好了。”
我终于明白我要怎么爱了。
当然,我想,他也是。
嗯。
我没告诉他的是。
我在他的最后一条备忘录,补了三个字。
——“孙颖莎,我们这一次,会结婚的吧。”
“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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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起,我就在谋划求婚啦。
我找爸妈拜托人算了个好日子,得到确切的日期后。拉着李雅可商量了好久——虽然她整个过程没怎么出谋划策,嘿嘿,因为我都已经想好了。
我唯一担心的只有一个:他要是不答应怎么办。
虽然李雅可一遍遍地和我保证、肯定,他绝对会答应,他没有任何不答应的理由。但我还是慌,焦虑的很。万一呢?万一不答应呢?那怎么办?
事实证明李雅可说的话都是对的,我的爱情军师——我会单独给她开一桌满汉全席的。
只是我很惊喜——我没有想到他准备了戒指。他是提前知道了吗?谁泄的密!但这个答案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戒指很好看,很合适——不像那个夜晚卡在手指中间的易拉罐的环——我真的戴上最适合我的戒指了。
领证的那天,是一个普通平常的雪天。
站在雪地里,眼睛盯住结婚证内页的署名,跳起来,落地又连转了好几圈。搞不清楚到底是转到晕,还是幸福到晕。长长的围巾——是他的围巾,又不是围巾,是月老的红线,太好了,把我和他永永远远、长长久久地系紧在一起了。雪天下午的阳光把周遭筛亮,映着他棕色的眸子也明亮,我们的世界也变得无比光亮。
我曾经是个丢三落四的家伙,什么都忘,什么都丢,七零八落地散落在各处。有些东西能找到,有些东西已经和我再无缘分。那些丢掉就丢掉了吧,不能再后悔、再自责啦。但是他啊,我不会再弄丢啰。
我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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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很久的后来,我再回忆起那一段痛苦的时光,我由衷的相信,爱真的具有滞后性。
其大概体现在分开后的每一次回忆,都像是把自己置身于阴暗潮湿的梅雨季。他对我的好,他对我的笑,他藏在眼底被我忽视的委屈,他精心准备的每一场约会和每一次惊喜……想起来,都像是一场又一场连绵不绝的雨。我摊开手掌想要接住,它却毫不眷恋,从指缝流走。
当时觉得很普通。
我也曾以为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还好。
我们还有机会,在未来的每一天,都爱在当下。
我们不再痛苦,我们永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