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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知

重生之成为九爷的禁爱

白梦娇是在一个闷热的午后,忽然想起那群人的。

那天京城的天气糟糕透了,气温飙到了三十八度,空气湿度大得像蒸笼,花园里的绣球花都被晒得耷拉着脑袋,连棉花糖都懒得动弹,整只团子趴在客厅的大理石地板上,肚皮贴着地面,四仰八叉地散热。白梦娇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脑子里乱七八糟地转着很多事情——白夜文化传媒的新项目、夜楚骁教她的财务报表、下周要和苏念去见的几个合作方。想着想着,她的思绪忽然飘到了一个之前一直被她忽略的角落。

夜家除了嫡系的九个少爷,还有一群人。那群人不在核心圈子里,不掌握实权,没有太大的本事,但他们姓夜。他们是夜老爷子兄弟们的孙子,是夜家旁支中的旁支,是血缘上沾着边、但地位上差着十万八千里的那拨人。原著里,这群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是夜司珩的支持者。不是因为他们多喜欢夜司珩,不是因为他们觉得夜司珩有多大的本事,而是因为夜司珩是他们唯一能够得着的人。

夜家嫡系的九个少爷,每一个都太强了。夜子循从政,位高权重;夜羽承搞外交,思维敏捷;夜北衡管教育,实权在握;夜司越拿手术刀,全球顶尖;夜子谕打官司,从无败绩;夜景连和夜冥川兄弟俩,商业帝国一个比一个大。夜楚骁就更不用说了,世界首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他们连给他提鞋都不配。这些人,他们攀不上,也惹不起,更不敢在他们面前耍任何心眼。但夜司珩不一样。夜司珩是个私生子,在夜家没有根基,没有资源,没有靠山。他需要有人支持他,需要有人给他提供信息、提供人脉、提供各种各样上不得台面的帮助。而那些旁支的少爷们,恰好需要一个人来投靠。他们没有什么本事,在夜家混不出头,想捞好处又没有门路。夜司珩是他们的最佳选择——他够弱,不会反过来压他们一头;他够需要他们,不会嫌弃他们没用;他够有野心,跟着他有可能分到一杯羹。

原著里对这群人的描写不多,但每一次出场都让白梦娇印象深刻。他们在夜司珩面前点头哈腰、唯命是从,在夜家嫡系面前又换了一副嘴脸,该谄媚的谄媚、该讨好的讨好。他们没有立场,没有原则,只有利益。谁给得起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就站谁那边。这种人,白梦娇上辈子见过不少。她在广告公司实习的时候,有个同事就是这种人。今天跟这个领导走得近,明天跟那个领导套近乎,谁得势就贴谁,谁失势就踩谁。这种人永远死不了,但也永远成不了事。因为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站队”上,而不是“做事”上。

白梦娇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之前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点。她一直在想怎么对付夜司珩、怎么抢夜司珩的生意、怎么堵夜司珩的路,但她从来没有想过——夜司珩的那些支持者,他们会不会在夜司珩失势之后,转向她?不,不是转向她,是转向夜楚骁?夜楚骁不需要他们的支持,也不可能接受他们的投靠。夜楚骁这个人,用人不看立场,不看背景,不看你是不是姓夜。他只看一件事——你有没有本事。没本事的人,对他再忠心都没有用。他的团队里全是各行业最顶尖的人才,没有一个混子,没有一个关系户,没有一个是因为“站对了队”才坐上那个位置的。

那群旁支的少爷们,一个都入不了他的眼。所以他们不会来投靠夜楚骁,因为没有那个胆子,也没有那个资格。但他们会不会来投靠她?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白梦娇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会的,因为他们不认识她。在他们眼里,她只是夜楚骁的女人,是白家找回来的千金大小姐,是一个长得好看但没有实权的花瓶。他们不会来投靠一个花瓶,因为他们要的是实打实的好处——钱、权、资源、项目。这些东西,她给不了。不是因为她没有,而是因为她不想给。

白梦娇靠在沙发上,手指无意识地在棉花糖的肚皮上画圈,脑子里转得飞快。这群人,她不用拉拢,也不用对付。因为不用她动手,他们自己就会散。夜司珩能爬起来,他们跟着沾光;夜司珩爬不起来,他们比谁跑得都快。原著里夜司珩“成功逆袭”之后,这群人确实捞到了一些好处,但原著也写了——夜司珩成功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感谢他们,而是清理门户。他把那些在他落魄时给过他帮助、但能力不够的人,一个一个地踢出了核心圈子。没有留情,没有感恩,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因为在夜司珩的逻辑里,帮助过他的人,他已经用“成功之后的分红”回报过了。两不相欠,谁也不欠谁。至于那些人之后过得怎么样,他不关心,也不在乎。

白梦娇想到这里,忽然觉得有点好笑。夜司珩的那些支持者,以为自己在投资一支潜力股,等这支股票涨了,他们就能跟着发财。但他们不知道,这支股票的操盘手,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们分太多红利。他们只是垫脚石,踩完了就扔。夜司珩从来不是一个会感恩的人,他只是善于表演感恩。他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对你笑、对你客气、对你许下各种承诺,让你觉得自己没有跟错人。等你把能给的都给他了,你会发现——那些承诺,一个都没有兑现过。

白梦娇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沙发靠垫里,闷闷地哼了一声。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夜楚骁知道这些人吗?当然知道。夜家上上下下几百口人,谁是什么样的人、站在哪一边、有没有本事、值不值得用,他比谁都清楚。他从来不对这些人动手,不是因为他不能,而是因为不屑。一群跳梁小丑,连让他出手的资格都没有。

白梦娇觉得自己有时候真的想太多了。她总是习惯性地把所有人都当成对手,把所有的可能性都考虑进去,生怕漏掉哪一个就会出事。但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她操心。夜楚骁下了一盘很大的棋,棋盘上每一个人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她不知道这盘棋的全貌,但她知道,这盘棋的结局——不是夜司珩赢了,也不是夜楚骁输了,而是夜楚骁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赢。他要的不是赢,他要的是——让夜司珩以为自己能赢,然后在他以为自己赢了的那一瞬间,让他看清自己和他之间隔着的是永远跨不过去的深渊。

白梦娇想到这里,忽然觉得后背有点发凉。她想起原著的大结局——夜司珩和沈念棠终于有了和夜楚骁对抗的资格,夜楚骁去了国外,没有人知道他在国外准备了什么,他走的时候嘴角带着笑。那个笑容,不是认输,不是退让,而是——猎物终于养肥了的、猎人即将收网的、嗜血的、兴奋的笑。他等的就是这一天。等夜司珩爬到他够得着的地方,等夜司珩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和他平起平坐,等夜司珩在最得意的时候——然后轻轻一推,让他摔得粉身碎骨。

这就是夜楚骁。他不是输不起的人,他是不输的人。他可以让你赢一百次,只要最后一次他赢了,前面的九十九次都不算数。夜司珩以为自己的每一次成功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但他不知道,那些“成功”里面,有多少是夜楚骁故意让给他的。不是施舍,不是同情,是饵。放长线,钓大鱼。线放得越长,鱼钓得越大。夜楚骁有的是耐心,他不急。

白梦娇从沙发上坐起来,拿起手机,翻开备忘录,把她刚才想的这些东西一条一条地记了下来。不是要做什么,而是要把这些事情理清楚,让自己不再为那些不需要她操心的事情浪费精力。她写下了几个人的名字——夜家旁支的那些少爷们,她不知道他们具体是谁、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但她知道他们的共同点:没本事,想捞好处,站队夜司珩。这些人,不值得她花任何心思。因为他们连做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她继续往下写——夜司珩的盟友,那些真正能给他提供帮助的人。不是旁支的墙头草,而是外面的人。原著里夜司珩的成功,靠的不只是夜家的人,还有外面的资本和势力。新加坡的林氏,是她记得最清楚的一个。林氏家族在新加坡经营了几代人,产业横跨金融、地产、物流,是东南亚最有影响力的华人家族之一。原著里林氏和夜司珩的合作,是夜司珩翻盘的关键一步。

还有国内的几家企业,名字她记不太清了,但原著里提到过,都是在各自的领域里有头有脸的角色。他们和夜司珩合作,不是因为多看好夜司珩这个人,而是因为他们想通过夜司珩搭上夜家这条线。夜家的资源太庞大了,任何人只要能和夜家沾上一点边,身价就能翻好几倍。所以这些人其实和那些旁支少爷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冲着夜家的资源来的。只是他们的段位更高、手段更隐蔽、吃相没那么难看罢了。

白梦娇把这些名字和关系写下来之后,又写了一个名字——夜楚骁。她不是第一次写这个名字,但这一次她写得特别慢,一笔一划,像是在描摹一个人的轮廓。写完之后,她在夜楚骁的名字下面画了一条线,然后写了几行字:“他什么都知道。他知道夜司珩的每一次出手,知道夜司珩的每一步棋,知道夜司珩的每一个盟友。他不是不知道,他是故意的。故意让夜司珩以为自己有机会,故意让夜司珩一步一步往上爬,故意让夜司珩在他划好的赛道里跑。等到夜司珩跑到终点、以为自己是冠军的时候,他才会发现——这条赛道,是夜楚骁画的。终点线,也是夜楚骁画的。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夜楚骁的手掌心。从来没有。”

白梦娇写完之后,放下手机,靠在沙发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那些焦虑和紧张,有点多余了。她一直在想怎么帮夜楚骁赢,怎么抢夜司珩的生意,怎么堵夜司珩的路。但她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夜楚骁不需要她帮。他一个人就能把所有的事情做得漂漂亮亮。她做的那些事,对他来说可能只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但这不是说她做的是没有意义的。她抢夜司珩的生意,夜楚骁不会拦着她;她布局白夜文化传媒,夜楚骁也不会替她做决定。他给她空间,给她资源,给她试错的机会。不是因为他需要她帮他做什么,而是因为他想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她做得好,他替她高兴;她做砸了,他替她兜底。这就是夜楚骁。他不会说“你不用做,有我就够了”,他会说“你想做就去做,做不好我帮你”。前者是施舍,后者是尊重。他把选择权交到她手里,让她自己决定走哪条路。

白梦娇想到这里,忽然觉得眼眶有点热。她说不清为什么想哭,可能是太感动了,可能是太幸运了,也可能只是空调开得太低,眼睛干涩。她揉了揉眼睛,把棉花糖从地上捞起来,抱在怀里。棉花糖被她的动作弄醒了,迷迷瞪瞪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打了个哈欠,把脑袋搁在她手臂上,继续睡。

“棉花糖,”白梦娇的声音轻轻的,“你爸这个人,真的很讨厌。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让你自己去猜。但他又什么都做了,做得让你挑不出毛病。你说他是不是故意的?”棉花糖没有回答,它在睡梦中砸吧了一下嘴,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好吃的。白梦娇低头看着它那副傻乎乎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她揉了揉棉花糖的耳朵,把它放回地上,拿起手机,继续写。

她还不能停,因为她脑子里还有一团乱麻没有理清楚——夜楚骁的那盘棋。她说不上来为什么想知道这盘棋的全貌,可能是好奇心,可能是控制欲,也可能只是——她想离他更近一点。不是身体上的近,是灵魂上的近。她想走进他的世界,想看懂他的布局,想理解他每一个决策背后的考量。不是为了帮他,是为了懂他。

白梦娇从夜楚骁的性格开始写。他不是那种会跟你解释“我为什么这么做”的人。他做了就是做了,你懂就懂,不懂他也不在乎。他有他的节奏,他的步调,他的计划。别人跟不跟得上,从来不是他会考虑的问题。夜司珩以为自己是在和夜楚骁对抗,但他不知道,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离开过夜楚骁画好的圈子。他的每一次出手,都在夜楚骁的预料之中;他的每一步成长,都在夜楚骁的计划之内。甚至他和沈念棠的相遇、相爱、结婚,原著里写得清清楚楚——夜楚骁没有干预过。不是因为他不能,是因为他不需要。夜司珩和沈念棠的感情线,从来不是他这盘棋的重点。重点是夜司珩为了守护沈念棠,会激发出多大的潜力,会成长到什么程度,会调动多少资源。

夜楚骁要的不是一个弱小的、不堪一击的对手。那样的对手,赢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他要的是一个强大的、值得他出手的对手。所以他要等,等夜司珩自己长起来,等夜司珩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和他抗衡的资格,等夜司珩在最得意的时候,让他看清自己和他之间的差距。那个差距,从一开始就存在,从来没有任何改变。夜司珩以为自己在缩短差距,但其实他只是在夜楚骁给他划好的跑道里跑。跑道是夜楚骁划的,终点是夜楚骁定的,连他跑的每一步,都是夜楚骁算好的。

白梦娇写完这一段,放下手机,靠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她忽然觉得自己上辈子看的那本小说,可能根本不是她以为的那个故事。她以为的主角是夜司珩,是沈念棠,是一个私生子和一个不受宠的长女逆袭成功的故事。但现在看来,那根本不是作者想写的故事。作者想写的是夜楚骁——一个站在食物链最顶端、把所有人和事都当成棋子的棋手。他不需要逆袭,因为他从来没有输过。他也不需要成长,因为他已经站在了顶峰。他只需要等,等那些想挑战他的人一个一个地冒出来,然后一个一个地碾碎。

开放式的结局,不是作者写不下去了,而是作者不想写了。因为再写下去,就是夜楚骁的碾压局。没有悬念,没有反转,没有任何能让读者期待的东西。所以她把结局停在了“夜司珩终于有了和夜楚骁抗衡的资格”这里。这个结局是给夜司珩的,是给那些喜欢男主的读者的。不是给夜楚骁的。因为夜楚骁的结局,从一开始就写好了——他不会输,永远不会。

白梦娇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夜楚骁的脸。不是平时那种慵懒的、漫不经心的、带着一丝坏笑的脸,而是一张她很少见到的、认真的、深邃的、像是在算计着什么的脸。她忽然很想问他一个问题——你的计划里,有我的位置吗?不是现在的位置,是未来的位置。不是“夜楚骁的女人”,不是“白家大小姐”,不是“白夜文化的老板”,是她自己。白梦娇,这三个字,在你的计划里,占多少分量?

她没有问。因为她知道答案。答案不是她想要的,但她也认了。她从来不是他的计划。她是他的意外。他没有打算爱上任何人,没有打算让任何人走进他的世界,没有打算为任何人改变他的计划。但她来了,闯进了他的庄园,闯进了他的视线,闯进了他的生活,然后就不走了。他没有赶她走,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因为他做不到。他试过,但他发现,他已经习惯了她在身边。习惯了她在沙发上等他回来,习惯了她在厨房里笨手笨脚地做蛋糕,习惯了她在花园里蹲着种花、脸上蹭着泥、转头对他笑。习惯了,就戒不掉了。夜楚骁这辈子最讨厌失控,但她是他的失控。他控制不了自己不去看她,控制不了自己不去想她,控制不了自己不在她面前露出那些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露出过的表情。

白梦娇想到这里,弯了弯唇。她想,她其实不需要问那个问题。因为他用行动回答了无数次——书房里和她并排摆着的椅子;衣柜里专门为她腾出的半边空间;冰箱里永远备着她爱吃的草莓和酸奶;出差的时候每天准时发来的“在干嘛”,不是查岗,只是想知道她在做什么。这些事,他从来不说,但她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知道,在他的计划里,她的位置可能不是一个“变量”,但她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变量。他算到了一切,但没有算到她。她是他唯一没有算到的变数。

白梦娇放下手机,从沙发上站起来。棉花糖被她的动作惊醒了,从地上爬起来,摇着尾巴跟在她脚后跟后面。她走到窗边,看着花园里那片被太阳晒得蔫蔫的洋甘菊,忽然想起一件事——夜楚骁说下周要带她去看极光。不是南极的极光,是挪威的。他说南极去过了,换个地方。他在挪威有一栋玻璃屋,躺在床上就能看到极光。他问她去不去,她说去。他说那就下周,她说好。

白梦娇站在窗前,弯了弯唇。她想,不管他的计划里有没有她,不管她是他的意外还是他的算计,不管她在他这盘棋里是一颗棋子还是那个掀翻棋盘的人——她都在这里。在他身边,在他怀里,在他的生活里。走不了,也不想走。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她身上,暖洋洋的。棉花糖蹲在她脚边,仰着脑袋看她,黑豆似的眼睛里映着她的影子。白梦娇低头看着棉花糖,笑了。她弯腰把它抱起来,蹭了蹭它毛茸茸的脑袋。

“棉花糖,你爸那个人,真的很讨厌。”她顿了顿,声音小了几分,“但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他了。”

棉花糖“汪”了一声,不知道是赞同还是反对。白梦娇笑着把它举高,在它额头上亲了一口。

门开了。夜楚骁从书房出来,手里端着咖啡杯。他靠在门框上看着白梦娇抱着棉花糖站在窗前傻笑的背影,嘴角慢慢勾了起来。

“一个人站在那儿傻笑什么呢?”

白梦娇转过身,看着他。阳光从她身后照过来,将她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她弯起眼睛,笑了。

“在想你。”

夜楚骁挑了挑眉,端着咖啡杯走过来。他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桃花眼里带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光。

“想我什么?”

白梦娇歪着头想了想:“想你这个人,真的很讨厌。”

“讨厌还笑?”

“笑是因为——”白梦娇踮起脚尖,在他下巴上亲了一下,“讨厌归讨厌,喜欢归喜欢。不矛盾。”

夜楚骁低头看着她,那双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柔软了一下。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声音低沉又慵懒:“白梦娇,你知不知道,你说这种话的时候,我很想——”

“我知道。”白梦娇伸手捂住他的嘴,脸有点红,“大白天的,你收敛一点。”

夜楚骁看着她捂着自己嘴的那只手,然后抬眼看着她,嘴角慢慢勾了起来。他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她的掌心。白梦娇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手,脸瞬间红透。

“夜楚骁!”

“嗯。”他的声音含混又慵懒,带着一种让人牙痒痒的坏,“我在。”

白梦娇瞪着他,但她的眼睛是弯的,嘴角是翘的。她瞪了一会儿,自己先绷不住了,笑了出来。她笑着把脸埋进他胸口,声音闷闷的:“你真的很讨厌。”

夜楚骁低低地笑了,伸手揽住她的腰,把她按进怀里。棉花糖被挤在两个人中间,发出抗议的“呜呜”声,从缝隙里钻出来,跳到地上,甩了甩毛,头也不回地跑了。白梦娇靠在夜楚骁怀里,弯着唇。她想,不管外面的世界多复杂,不管夜家的水多深,不管夜司珩的野心有多大,不管那些墙头草怎么站队——她都在这里。在他身边,在他怀里,在他的生活里。这就是她的位置。不需要问,不需要确认,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可。她就在这里,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