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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男女主

重生之成为九爷的禁爱

夜家的家族集结会,定在六月的第二个周末。

白梦娇从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起,就在心里盘算着一件事——原著里的女主沈念棠,她到底长什么样?看书的时候,作者花了大量笔墨描写沈念棠的美貌——什么“清纯如出水芙蓉”,“眉眼间自带一股倔强”,“是所有男人见了都会心生怜惜的长相”。评论区里也是一片“女主好美好仙”“念棠是我的白月光”之类的留言。白梦娇当时看文的时候,对沈念棠没什么感觉,不讨厌也不喜欢,就是一个标准的狗血文女主设定——身世凄惨、性格坚韧、美丽善良,最后逆袭成功,嫁入豪门,走上人生巅峰。

但现在,她的立场变了。她不再是那个窝在被窝里看小说的普通上班族,她是夜楚骁的女人。而沈念棠,是夜楚骁原著中最大的对手——夜司珩的妻子。更关键的是,原著里夜楚骁的败落,有一半的原因要算在夜司珩和沈念棠这对夫妇身上。夜司珩负责明面上斗,沈念棠负责暗中收集证据、拉拢人心,夫妻俩一明一暗,配合得天衣无缝。

白梦娇合上手机,靠在飘窗上,望着窗外花园里开得正盛的绣球花,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不是温柔的、善意的弧度,而是一个带着算计的、有几分狡黠的、像小狐狸偷到鸡之后舔爪子的弧度。

她不打算阻止夜楚骁。夜楚骁要打压夜司珩,她不仅不会拦着,还会帮忙。夜楚骁要羞辱沈念棠,她不仅不会劝,还会在旁边递刀子。原著里的女主?关她什么事。沈念棠又不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亲人,甚至不是她喜欢的人。她只是一个书中的角色,一个注定要和她的男人为敌的角色。对她白梦娇而言,沈念棠不是“需要被拯救的白月光女主”,而是“需要被打败的对手”。既然是敌人,就没有必要手下留情。

白梦娇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善良的人。她上辈子是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见过太多人情冷暖。她能在竞争激烈的大城市活下来,靠的不是天真和善良,而是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以及——该狠的时候绝不手软。这辈子,她的底线更简单了:谁对夜楚骁好,她就对谁好;谁对夜楚骁不好,她就对谁不好。沈念棠选了夜司珩,那就是站在了夜楚骁的对立面。站在对立面的人,不需要她的同情和帮助。

白梦娇在备忘录里写下了几条计划。

第一,不能让他们在家族集结会上有单独相处的机会。原著里夜楚骁就是在这次集结会上当众羞辱了沈念棠,而沈念棠的隐忍和坚强打动了夜司珩,两人从此开始联手。如果她全程跟在夜楚骁身边,夜楚骁就没有机会单独针对沈念棠——或者至少,她可以在他羞辱沈念棠的时候,控制一下羞辱的“度”,不能太重以至于激起同情,也不能太轻以至于没有效果。

第二,要观察沈念棠。原著里的沈念棠不是傻白甜,她心思缜密、善于谋划,如果发现她有任何对夜楚骁不利的举动,必须第一时间阻止。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条——不能让夜楚骁在集结会上显得太“孤”。原著里夜楚骁在夜家几乎是孤家寡人,没有盟友,没有支持者,所有人要么怕他要么恨他,没有人站在他这边。白梦娇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盟友”,她没有权势,没有背景,没有能力在商业上帮夜楚骁做任何事。但她有一点是别人没有的——她是夜楚骁的人,而且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只要她站在他身边,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在向整个夜家宣告:这个人不是孤家寡人,他有在乎的人,也有人在乎他。

白梦娇在“第三条”下面画了一条横线,然后加了一行小字:穿好看一点。气死沈念棠。

出发那天是周六。白梦娇从早上七点就开始准备——洗澡、护肤、吹头发、化妆、挑衣服、选首饰,比上辈子参加高考还认真。她坐在梳妆台前,面前的化妆品摆了一整排,都是爱恩斯“曦和”系列的东西,从底妆到彩妆,每一件都是全球顶级的配置。她平时不怎么会化妆,但今天不一样。

她先做好全套护肤,然后上底妆——爱恩斯的妆前乳、粉底液、散粉,三件套上完之后,她的皮肤看起来像剥了壳的鸡蛋,细腻光滑,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白梦娇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具身体的底子太好了,皮肤白到发光,毛孔细到看不见,根本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她简单画了一下眉毛,刷了一层淡淡的眼影,浅浅的香槟色,让眼窝看起来更深邃一些;眼线只画了内眼线,让眼睛看起来更有神又不显得妆感重;睫毛夹翘,刷了一层纤长型的睫毛膏,眼睛瞬间放大了好几倍。腮红选了淡淡的蜜桃色,扫在眼下和鼻梁上,显得气色特别好;口红选了豆沙色,温柔又高级,不张扬但是很耐看。

画完妆,白梦娇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又端详了一阵,拿起口红换了一个颜色。豆沙色太温柔了,显得她太好说话。她要的是——让对方一眼就觉得“这个女人不好惹”的效果。

她换了一支正红色的哑光唇釉,颜色浓郁饱和,气场全开。涂上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从“精致的漂亮女孩”变成了“艳光四射让人不敢直视的绝色美人”。

白梦娇对着镜子看了看,满意了。

接下来是挑衣服。她在更衣室里翻了很久,最后选中了一条红色的丝绒长裙,方领、长袖、收腰,裙摆到小腿中段,面料是顶级的桑蚕丝绒,颜色是浓郁的酒红色,在灯光下泛着暗哑的光泽,像一杯陈年的红酒。这条裙子是她上次在诺尊广场买的,当时店长说这是诺尊当季的限量款,全球只有五条,她一眼就看中了,试都没试就买了。今天第一次穿。

白梦娇对着穿衣镜看了看——红色的丝绒长裙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曲线勾勒得一览无余,方领露出精致的锁骨和一截白皙的胸口,收腰的设计将她不盈一握的腰肢衬托得更加纤细,长袖和长裙的款式又恰到好处地平衡了性感与端庄,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既惊艳又高级。她将头发散下来,乌黑的长发披在肩后,发尾微微内扣,衬着那张美艳到过分的脸,从头到脚每一处都在发光。

首饰选了诺尊的一套珍珠首饰——耳钉、项链、手链,珍珠是顶级的南洋金珠,直径十二毫米以上,光泽浓郁得像凝固的月光,温润又贵气。鞋子是上次在L’AMOUR买的那双银色高跟鞋,透明的鞋跟里有星星点点的闪粉,走起路来像踩在银河上。

白梦娇站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丝绒的光泽在灯光下流动。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今天,她要把在场所有女人的风头都抢光。包括沈念棠。

夜楚骁来接她的时候,在更衣室门口站住了。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定制西装三件套,衬衫是纯白色的,领带是深灰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从头到脚每一处都透着矜贵和冷冽。两米一八的身高站在更衣室的门框下,几乎要顶到门楣。可他的目光,没有在自己的行头上停留一瞬——从看到白梦娇的那一刻起,他的视线就钉在了她身上,再也没有移开过。

红色的丝绒长裙衬得她的肌肤白到发光,凹凸有致的身材曲线在收腰的设计下显得更加惊人,酒红色和她的乌发、红唇、珍珠耳钉形成了完美的搭配——热烈、冷艳、矜贵,几种矛盾的气质在她身上达到了某种诡异的和谐。那张脸就更不用说了,桃花眼水润勾人,鼻梁高挺精致,红唇饱满性感,在正红色唇釉的衬托下,整张脸的攻击性强到了让人不敢直视的程度。

夜楚骁的目光从她的脸移到她的锁骨,从她的锁骨移到她的腰,从她的腰移到她的裙摆,又从她的裙摆移回到她的脸上。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然后他说了一句让白梦娇差点背过气去的话:“换一件。”

白梦娇:“……为什么?!”

“领口太大了。”

白梦娇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领口——方领的设计确实露出了一截锁骨和胸口上方的肌肤,但那条最高只能看到三分之一,距离“沟”还有很远的距离,哪里大了?

“这叫时尚!这叫高级!你懂不懂!”

“不懂。”男人的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换那件黑色的高领。”

“今天三十多度你让我穿高领?你想热死我?”

“那就穿那件长袖的不露领口的。”

“所有的长袖都有领口!除非你让我穿高领毛衣!”

夜楚骁的眉头皱了起来。他走进更衣室,拉开白梦娇的衣柜,开始翻找。白梦娇跟在他后面,急得直跺脚。

“夜楚骁你不要翻我的衣服!我今天就要穿这条!我化妆化了两个小时,搭配搭了一个小时,你要我换我就换?”夜楚骁从衣柜里抽出一件奶白色的西装外套,递给她。白梦娇愣了一下:“这是外套?”

“穿上。”

白梦娇接过那件奶白色的西装外套,看了看,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红裙子——红配白,意外的搭。奶白色的西装外套面料是轻薄的羊毛混纺,版型是修身的小西装,穿上之后刚好遮住了领口和锁骨,但又不会显得臃肿,反而多了一种干练和优雅的气质。红裙的艳丽被奶白色中和了一部分,整体看起来更高级了。

白梦娇对着镜子看了看,又看了看夜楚骁。男人靠在更衣室的门框上,双臂环胸,看到她穿上外套之后,眉头终于舒展开了一点,但仍然不算满意。

“鞋也得换。”

“鞋又怎么了?”

“跟太高了,走路不稳。”

“这双鞋我上次在诺尊广场穿过,一天都没事,稳得很。”

“在庄园里走和在夜家大宅里走不一样。夜家大宅的地板是大理石的,很滑。”

白梦娇深吸一口气,想反驳,但想了想还是算了。时间不早了,再争下去天都要黑了。她脱了那双银色高跟鞋,换了一双裸色的方跟奶奶鞋,跟高四厘米,稳得像踩在地上一样。夜楚骁看着那双鞋,表情终于勉强满意了。

出发前,白梦娇站在走廊的落地镜前,最后检查了一遍自己的造型。奶白色西装外套,酒红色丝绒长裙,裸色方跟奶奶鞋,南洋金珠三件套。乌黑长发披肩,妆容精致美艳,红唇饱满勾人。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嘴角微微上扬。沈念棠,你准备好了吗?今天,是你的大日子。也是你的噩梦开始的日子。

车子从庄园出发,驶向夜家大宅。夜家大宅坐落在京城西北郊的凤栖山上,整座山都是夜家的私产,山顶的大宅占地超过五百亩,是京城最神秘的顶级豪宅之一。白梦娇坐在迈巴赫的后座,靠着夜楚骁的肩膀,手里拿着手机,把原著中关于今天这场家族集结会的章节又看了一遍。原著里,这场集结会是夜司珩和沈念棠婚约正式公布后的第一次家族公开亮相。老爷子夜振国亲自召集的,到场的除了夜家嫡系和旁支的核心成员,还有几个与夜家关系密切的家族代表。

原著中对这场集结会的描写,白梦娇已经看了不下十遍,重点段落甚至能背下来。她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夜司珩和沈念棠会一起出现,沈念棠穿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清纯得像一朵百合花。夜楚骁会在席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羞辱沈念棠,说她是“夜家捡来的垃圾”。沈念棠会红了眼眶但没有掉眼泪,倔强地抬着头,说“九爷可以羞辱我,但不能羞辱沈家”。夜司珩会在这时候站出来,挡在沈念棠面前,说“她是我的人,还请九爷嘴上留德”。

这是夜司珩和沈念棠关系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他们的婚约只是一纸冷冰冰的契约,两个人都没有把对方当成真正的伴侣。但夜楚骁的羞辱,让沈念棠看到了夜司珩的担当,也让夜司珩看到了沈念棠的坚韧。从这一刻起,他们才真正开始并肩作战。

白梦娇合上手机,闭上眼睛。她不能让这一幕发生。不是不让夜楚骁羞辱沈念棠——羞辱还是要羞辱的,羞辱得恰到好处才行。不能太重,太重了会激起同情;不能太轻,太轻了没有效果。要让夜司珩觉得“夜楚骁在欺负一个弱女子”,但又不能让沈念棠的表现太过完美,不能让观众觉得“这个女孩好坚强好让人心疼”。她要把“沈念棠的高光时刻”偷走,让她在最该发光的时候,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怎么做?简单——让沈念棠自己破防。原著里沈念棠被羞辱时强忍泪水的那副倔强模样,是她最圈粉的高光时刻。如果白梦娇能让沈念棠在众人面前失态,让她哭出来,让她失态,让她显得软弱、情绪化、不堪一击——那么,夜楚骁的羞辱就不再是一面“照亮主角光芒的镜子”,而是一把真正扎在她身上的刀。

怎么让她破防?一个漂亮女人最怕的是什么?不是被羞辱,不是被骂,而是在自己最自信的领域,被另一个女人碾压得渣都不剩。沈念棠出道以来,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她的美貌。书中不止一次写到,沈念棠虽然出身不高,但容貌出众,“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如果今天,她遇到了一个比她美十倍、艳十倍、让在场所有男人的目光都无法从她身上移开哪怕一秒的女人呢?她还能保持淡定吗?还能维持那副“清冷倔强”的表情吗?

白梦娇睁开眼睛,嘴角微微翘起。她已经等不及要看到沈念棠看到自己时的表情了。

车子沿着盘山公路蜿蜒而上,穿过层层叠叠的树林和几道安保关卡,终于在夜家大宅的门前停了下来。白梦娇透过车窗,看到了那座传说中的夜家大宅——灰白色的法式古典主义建筑,三层楼高,左右对称,中间是高大的科林斯柱廊,门楣上雕刻着夜家的族徽,整座建筑恢弘大气、庄严肃穆,像一座凝固在时光里的宫殿。

大门前已经停了很多车,每一辆都是顶级豪车,迈巴赫、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像一场移动的车展。穿着制服的侍者穿梭其间,为每一位下车的宾客开门、指引、泊车。

车门被侍者从外面拉开。夜楚骁先下了车,然后转过身,伸出他的手。白梦娇深吸一口气,握住他的手,踩着四厘米的方跟鞋,稳稳地踩在了夜家大宅门前的石板路上。

阳光洒在她身上,奶白色西装外套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酒红色丝绒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南洋金珠在她的耳畔和颈间散发着温润的光芒。她抬起头,看着那座恢弘的大宅,心里没有紧张,没有害怕,只有一种笃定的、从容的、带着一丝冷笑的平静。

她转过头,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男人。夜楚骁低头看着她,墨色的眼眸里映着她的影子,他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淡,但他握着她的手,微微收紧了一下。

“准备好了?”他的声音低沉平稳,只有她能听到。

白梦娇弯了弯唇,露出一个浅浅的、带着几分狡黠的笑:“准备好了。”

夜楚骁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他只是收紧了握着她的手,带着她步上了台阶。

走进夜家大宅的那一刻,白梦娇终于理解了什么叫“豪门”。挑高超过十米的大厅,地面是整块的意大利进口大理石,纹理如同水墨画一般自然流畅;头顶是巨大的水晶吊灯,每一颗水晶都是手工切割的,在灯光下折射出千万道细碎的光芒;墙壁上挂着名贵的油画真迹,每隔几步就有一尊雕塑或一件古董摆件;空气中有淡淡的檀木香氛,不是廉价的香薰,而是来自整栋建筑的木质结构和年代沉淀下来的、天然的、带着历史感的木香。

大厅里已经来了很多人。男人们穿着正式的西装三件套,女人们穿着各种颜色的礼服长裙,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寒暄交谈。白梦娇的目光快速扫过人群——她虽然一个人都不认识,但原著的记忆告诉她,这些人里有夜家嫡系的成员、旁支的代表、以及几个与夜家关系密切的家族代表。

夜楚骁走进大厅的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转了过来。不是因为他迟到了,也不是因为他发出了什么动静,而是因为他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个动静——两米一八的身高,黑色定制西装,冷冽到结冰的气场,走在人群里就像一座移动的冰山,想不注意到都难。

而当人们注意到他之后,目光自然而然地就落在了他身边的白梦娇身上。然后一个个的,都愣住了。

白梦娇感受到了那些目光——震惊的、惊艳的、难以置信的、嫉妒的、好奇的,各种目光像聚光灯一样打在她身上,换作上辈子的她,早就紧张到手心冒汗了。但今天的她,稳稳地迎着所有的目光,腰背挺直,步伐从容,嘴角挂着淡淡的笑,不急不躁,不卑不亢。她不是以“夜楚骁的女人”的身份走进这座大宅的,是以“白梦娇”的身份走进来的。

“楚骁来了。”一个苍老但中气十足的声音从大厅深处传来。

人群自动让开了一条路。白梦娇看到了说话的人——一个穿着深灰色中山装的老人,头发全白,但精神矍铄,面色红润,腰背挺得笔直,站在那里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他的眼睛不大,但目光锐利,像鹰一样。这张脸,白梦娇在原著中见过无数次——夜家老爷子,夜振国。

夜楚骁松开白梦娇的手,走上前,微微躬身:“爷爷。”

老爷子点了点头,目光越过夜楚骁,落在了白梦娇身上。那目光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像一台精密的扫描仪,将白梦娇从头到脚看了个遍。目光里有审视,有评估有探究,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在确认什么的表情。

“这是?”老爷子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浑厚有力。

夜楚骁回到白梦娇身边,重新握住了她的手:“白梦娇。我的人。”

三个字,说得云淡风轻,但在场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我的人”这三个字从夜楚骁嘴里说出来,分量重到让在场的一些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夜楚骁什么时候有过“他的人”?别说“他的人”了,他身边什么时候有过女人?连只母蚊子都近不了他的身,现在居然带来了一个女人,还当众说“我的人”?

白梦娇微微屈膝,行了一个得体的礼:“老爷子好。”

老爷子盯着她看了几秒,脸上的表情从审视变成了一种复杂的、让白梦娇捉摸不透的神色,但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好。都进去坐吧。”

大厅里的人陆续入座。白梦娇跟着夜楚骁走到前排的位置坐下,她刚坐稳,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细微的骚动——门口又来了人。她转过头,看到了两个人。

一男一女。男的高瘦,长相清俊,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气质温润内敛,嘴角挂着一个淡淡的、恰到好处的微笑。夜司珩。白梦娇在原著里见过他的照片(手机搜的),但真人比照片还要清瘦一些,眼底有一层淡淡的青黑,像是长期睡眠不足。他的五官不是夜楚骁那种凌厉攻击性的俊美,而是温和、耐看、越看越好看的类型。他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像一把收在鞘里的剑,锋芒不露,但你知道他随时可以出鞘。

而站在他身边的那个女人——白梦娇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仔细地、一寸一寸地打量着。

沈念棠。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裙摆到膝盖上方三厘米,面料是蕾丝和雪纺的拼接,款式简洁大方,不算多惊艳但胜在清新。她的长相——白梦娇承认,沈念棠确实是一个美女。五官清秀端正,眉眼柔和,皮肤白皙,气质有一种天然的温婉和楚楚可怜。走在人群里,绝对是最亮眼的那几个之一,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像一朵小白花,让人忍不住想要保护她。

但和此刻的白梦娇比起来——

白梦娇今天穿着奶白色西装外套配酒红色丝绒长裙,南洋金珠三件套,妆容精致美艳,红唇饱满勾人。她坐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我很贵”“我很美”“你比不上我”的强大气场。而沈念棠的白裙子、素雅的妆容、温婉的气质,在白梦娇面前,显得清淡如水。

白梦娇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对比:像牛奶和水。沈念棠像一杯纯牛奶,温润、清淡、营养丰富、人人都说好。而她白梦娇——像一杯用顶级庄园的咖啡豆现磨的手冲咖啡,浓郁、醇厚、层次丰富,苦中带甜,不是所有人都能喝得惯,但喝过的人,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味道。

夜司珩和沈念棠走进大厅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他们。夜司珩走在前面,步伐不紧不慢,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既不会显得冷漠也不会显得过分热情。沈念棠跟在他身后半步的位置,低着头,看起来有些拘谨。

白梦娇注意到,沈念棠的目光在大厅里扫了一圈,然后在她身上停了一下。很短暂的一下,短暂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白梦娇捕捉到了。她看到了沈念棠眼底那一闪而过的、极力掩饰的震惊。那是一种“这个女人是谁”的震惊,带着一丝本能的、来自雌性竞争本能的警觉。

白梦娇的嘴角微微上扬。沈念棠,你好。我是白梦娇,夜楚骁的人。从今天起,你会经常见到我。而我,会让你这辈子都记住我的脸。

夜司珩走到老爷子面前,微微躬身:“爷爷。”

老爷子点了点头,目光落在沈念棠身上:“这就是沈家的丫头?”

沈念棠微微屈膝,声音轻柔:“老爷子好,我是沈念棠。”

老爷子“嗯”了一声,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然后移开了,表情淡淡的,看不出满意还是不满意。夜司珩带着沈念棠走到后排的位置坐下。白梦娇注意到,他们和夜楚骁之间隔了好几个座位和几排人。即便在夜家内部,旁支私生子的地位低到了这个程度——在家族集结会上,连靠近嫡系核心位置的资格都没有。

白梦娇收回了目光,靠在椅背上,手指无意识地在夜楚骁的手背上画着圈。男人的大手翻过来,反扣住她的手指,十指相扣。

“怎么了?”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只有她能听到。

“没怎么。”白梦娇的声音也压得很低很低,“就是觉得,你今天特别帅。”

夜楚骁的手指微微收紧了。白梦娇感觉到了他那一瞬间的僵硬,嘴角的弧度又往上翘了翘。她侧过头,看了他一眼——男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他握着她的手,手心微微发烫。

她笑着转回去,目光重新落在前方。沈念棠坐在后排的位置上,正在和夜司珩低声说着什么。她的侧脸看起来很认真,眉头微蹙,嘴唇微动。白梦娇看了几秒,收回了目光,靠在椅背上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吐出来。空气中弥漫着檀木香氛的味道,高雅的、贵气的、带着历史感的味道。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把今天的计划又过了一遍。开场——惊艳亮相,压下沈念棠的气场。中场——夜楚骁按计划行事,她负责“助攻”。收尾——见机行事,确保夜司珩和沈念棠不会在这场集结会上结成“统一战线”。至于更远的事情——慢慢来,不急。

她有的是时间和耐心。

老爷子站在台上,开始讲话。他的声音不大,但中气十足,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到了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他讲的是夜家的历史、夜家的荣耀、夜家的责任——这些内容白梦娇在原著里看到过,但听老爷子亲口讲出来,感受完全不一样。那不是一个老人在回忆过去,而是一个帝王在向后代传授治国的道理。每一句话都带着分量,每一个字都像是刻在石碑上的箴言。

白梦娇听着听着,忽然感到一道目光。不是夜楚骁的,不是老爷子的,不是现场任何一个人的,而是来自一个她不认识的方向,但那种感觉非常强烈,像有一个人在不远处,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白梦娇微微侧头,余光扫向那道目光的来处——大厅的右侧,靠近柱廊的位置,站着一个中年男人,穿着深灰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面容周正,气质儒雅。他的五官看起来有些眼熟,但白梦娇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看着她的目光,不是那种男人看漂亮女人的贪婪或欣赏,而是一种她说不清的、复杂的、带着某种探究和确认意味的目光。

白梦娇皱了皱眉,转回了头。那道目光还停留在她身上,像一根无形的线,牵引着她的后脑勺。

夜楚骁感觉到了她的异样,侧过头,顺着她刚才看的方向扫了一眼。他的目光在那个中年男人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收回来,低头看她。

“认识?”

白梦娇摇了摇头:“不认识。但他在看我。”

夜楚骁的目光又扫了过去,这一次停留的时间比上一次长一些。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然后松开,手指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叩了两下。

“不用管。”

白梦娇点了点头。但她心里的那个疑问,像一粒小小的种子,落在了某个她还没察觉到的土壤里,等待着合适的水分和阳光,准备生根发芽。

老爷子的讲话结束后,是自由交流的时间。有人端着香槟杯三三两两地聊天,有人在互相介绍寒暄,有人独自站在角落观察着局势。夜楚骁作为夜家嫡系的核心人物,自然有人过来打招呼。白梦娇站在他身边,保持着得体的微笑,不卑不亢地应对着每一个人的目光和问候。她注意到,沈念棠一个人站在大厅的角落,手里端着一杯橙汁,安静地站在那里,看起来有些孤单。

白梦娇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她不会去帮她解围,不会去陪她说话,不会去做任何让沈念棠在这个场合格局中显得不那么孤立无援的事情。因为孤独的沈念棠,才是她想要的沈念棠。孤独让她显得可怜,但可怜和同情之间,隔着一道天堑。只要没有人跨过这道天堑去帮她,她就会一直孤独下去,而孤独的沈念棠,不会有任何翻盘的机会。

夜楚骁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想什么呢?”

白梦娇收回目光,抬头看着他,弯了弯唇:“在想今晚吃什么。”

夜楚骁低头看着她,那双墨色的桃花眼里带着一丝“你又在撒谎”的了然,但他没有追问。他伸手,将她被风吹乱的一缕发丝别到耳后,动作自然又随意,像是在做一件做过无数次的事情。

大厅的另一头,沈念棠看着这一幕,端着橙汁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些。她从走进大厅的那一刻起,就注意到了那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位置显眼,而是因为她实在太漂亮了。沈念棠从小到大,走到哪里都被夸“漂亮”,她习惯了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也习惯了别的女人在她面前黯然失色。但今天,她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让她浑身都不舒服的感觉——那种感觉叫“被比下去了”。

那个女人,从头发丝到脚尖,从妆容到穿搭,从气质到气场,把她碾压得渣都不剩。沈念棠站在角落里,看着那个女人靠在夜楚骁身边,笑得温柔又狡黠,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不是嫉妒,不是怨恨,而是一种隐隐的、让她想要逃离的不安。她有一种直觉,这个女人,会成为她这辈子最大的麻烦。

白梦娇不知道沈念棠在想什么。但她知道,她的第一步计划,已经成功了。夜司珩和沈念棠,没有在这场集结会上结成“统一战线”。夜楚骁没有当众羞辱沈念棠——不是因为他听了白梦娇的劝,而是因为白梦娇一直在他身边,他没有那个单独“发挥”的机会。但这不关键。关键的是,沈念棠在这场集会上,没有发光。

原著里她在被羞辱时展现出的“坚韧倔强”的高光时刻,没有了。今天的沈念棠,只是一个安静的、不起眼的、被所有人忽略的“夜司珩的未婚妻”。没有人注意到她,没有人心疼她,没有人说“这个女孩好坚强”。她就像一朵被遗忘在角落的小白花,安静地开着,但没有人去看。

白梦娇很满意这个结果。

集结会结束后,白梦娇和夜楚骁并肩走出大宅。夜风吹来,带着山上松木的清香,吹动她长裙的裙摆和披散的长发。她深吸了一口气,呼出来,整个人都松快了许多。

夜楚骁低头看了她一眼:“你在笑。”

“我在笑吗?”白梦娇摸了摸自己的嘴角,确实在翘着。她索性不藏了,弯起眼睛,笑得像一只偷吃了金丝雀的猫。

“今天很开心?”

“嗯,很开心。”

夜楚骁看着她,没有问她为什么开心,只是伸手牵住了她的手。十指相扣。白梦娇抬头看着他,月光下他的侧脸冷硬俊美,像一座沉默的雕塑。

她忽然说了一句:“夜楚骁,你以后对那个沈念棠,客气点。”

夜楚骁的脚步顿了一下,低头看她。

“不是让你对她好,”白梦娇连忙补充,语气认真得像在背课文,“就是别当众羞辱她。羞辱她反而会让她显得可怜,显得她是受害者。你越针对她,别人越同情她。你越无视她,她越像空气。”

夜楚骁看了她几秒,然后说了一句让白梦娇差点被口水呛到的话:“你在吃醋?”

“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管我怎么对她?”

“我——我是在给你提战略建议!这是战略!不是吃醋!”

夜楚骁看着她那副急了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然后没有再说什么,牵着她走向车子。

白梦娇被他牵着走,心里又气又窘。她刚才说的那些话,是真心话,不是吃醋。真的不是。好吧——可能有一点点。一点点。

但她不会承认的。打死都不会。

车子驶离夜家大宅,沿着盘山公路缓缓下山。白梦娇靠在夜楚骁肩膀上,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夜色,闭上眼睛,心里默默复盘着今天的每一个细节。老爷子的审视、夜楚骁的淡定、众人的目光、沈念棠的安静、夜司珩的沉默、还有那个不知道是谁的中年男人——他为什么要看她?他看她的眼神,为什么那么奇怪?

白梦娇皱了皱眉,把这个疑问暂时压了下去。

以后再说吧。今天,她只想靠着夜楚骁的肩膀,安安静静地回家。棉花糖还在家里等着他们,今晚她要点一份椰汁西米露当宵夜,让厨房多做一点,她要和棉花糖分着吃。夜楚骁要是也想吃,就分他一口。就一口。

不能再多了。

夜色中的京城灯火辉煌,迈巴赫无声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载着两个人——一个闭着眼睛靠在另一个肩上的女人,和一个低头看着闭着眼睛的女人的男人,驶向那个只属于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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