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梦娇吵着要去逛街,是在她来到庄园的第十九天。
那天早上她穿着夜楚骁的一件白T恤当睡裙,T恤太大,领口滑到了锁骨下面,下摆盖住了大腿根部,露出一双又白又直的长腿。她盘腿坐在主卧的大床上,怀里抱着一个枕头,对着正在系袖扣的夜楚骁,表情严肃得像在谈判。
“我要出门。”
夜楚骁头都没抬,修长的手指不紧不慢地扣着袖扣,那是一对黑色缟玛瑙材质的袖扣,上面刻着夜氏家族的族徽,低调又矜贵。
“去哪?”
“逛街。”
男人的手指顿了一下,终于抬起头来看她。
那双墨色的桃花眼从她认真到鼓起腮帮子的小脸,一路往下扫过她锁骨下那片若隐若现的白皙肌肤、T恤下摆下面那双晃得人眼花的修长双腿,最后又落回到她脸上。
“你要逛街?”
“对。”
“去哪逛?”
“京城随便哪个商场都行。”白梦娇掰着手指头数,“我想买衣服,买鞋子,买包包,买化妆品,买——”
“你的衣柜里,高定款三百四十七件,鞋子一百二十八双,包五十六个,化妆品和护肤品塞满了整个梳妆台。”夜楚骁的声音平淡得像在念一份库存清单,“你还缺什么?”
白梦娇张了张嘴,想反驳,可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出自己缺什么。
那些高定款她连标签都还没拆完,鞋子一排排码在更衣室的鞋柜里,好多双她连试都没试过,包更是多得让她这个上辈子只背过两百块帆布袋的人眼花缭乱。
可她就是想逛街。
不是缺东西。
是闷。
在这座占地千亩的庄园里待了十九天,每天的活动范围就是主卧、书房、花园、餐厅、影音室、健身房,翻来覆去就这几个地方。虽然每间屋子都比她上辈子的整套公寓还大,虽然花园里种满了她喜欢的洋甘菊,虽然私人厨师做的饭比米其林三星还好吃,虽然——
好吧,虽然什么都好。
但她闷。
她上辈子虽然是个社畜,可周末好歹还能去商场逛逛,哪怕不买东西,看看人来人往、感受一下人间烟火气也是好的。
现在她每天面对的人,除了夜楚骁,就是管家老周、四个女仆、厨师团队、园丁团队、保镖团队。
连个跟她聊八卦的同龄女生都没有。
她是真的闷坏了。
“我就是想出去走走,”白梦娇的声音软了下来,抱着枕头,眨巴着那双水润的桃花眼,可怜巴巴地看着夜楚骁,“我保证不乱跑,不乱看别的男人,不跟陌生人说话,你让我干嘛我就干嘛。你就让我出去透透气嘛,好不好?”
夜楚骁看着她那副撒娇的样子,眸色暗了暗。
她很少撒娇。
不是不想,是不会。她上辈子是个孤儿,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靠自己,撒娇这项技能她压根没点过。可这些天待在夜楚骁身边,被他宠着惯着,她骨子里那些小女生的习性慢慢冒了出来,撒娇的时候虽然生涩,可正因为生涩,才更要命。
声音软得能掐出水来,桃花眼水汪汪的,睫毛扑闪扑闪,小嘴微微嘟着,整个人缩在那件大得离谱的白T恤里,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伸出小爪子在你心口上轻轻地挠了一下。
不疼。
痒。
痒得人心都要化了。
夜楚骁盯着她看了三秒,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然后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老周,清场。”
电话那头的老周显然被这没头没尾的两个字弄得一愣:“九爷,清哪里?”
“诺尊广场。”男人的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全部清掉,今天不对外营业。”
白梦娇愣住了。
诺尊广场?
她在原著里看到过这个名字。
诺尊广场,京城最顶级的购物中心,没有之一。它不叫“商场”,叫“广场”,因为“商场”这个词配不上它的档次。诺尊广场坐落于京城最核心的CBD地段,占地超过十万平方米,地上七层,地下三层,整个建筑由全球顶级建筑设计事务所操刀,外观是流线型的玻璃幕墙和钛合金骨架,白天像一颗巨大的钻石镶嵌在城市的天际线上,夜晚亮灯的时候像一座悬浮在空中的水晶宫殿。
诺尊广场不对外招商,里面所有的品牌都是夜氏集团自有的,或者与夜氏有独家战略合作的。换句话说,诺尊广场,是夜氏集团的私人购物中心,只接待夜氏的VIP客户和受邀嘉宾。
普通人,连大门都进不去。
曾经有网红偷溜进去拍照发到网上,当天下午就被安保找到,照片全部删除,账号永久封禁,还收到了一张天价律师函。
京城人提起诺尊广场,只有一句话——“那是夜家的地盘”。
而夜楚骁刚才说的是什么?
清场。
全部清掉。
今天不对外营业。
意思就是——整个诺尊广场,今天只为她一个人开放。
白梦娇的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半天没合上。
夜楚骁挂断电话,看着她那副呆掉的样子,嘴角微微勾了勾。
“去换衣服。二十分钟后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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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梦娇用十五分钟就换好了衣服。
不是因为她动作快,是因为她太兴奋了,兴奋到手都在抖,扣子扣了好几遍才扣对。
她选了一件奶白色的方领针织上衣,领口刚好露出精致的锁骨,腰身收得恰到好处,将她纤细的腰肢和不盈一握的曲线勾勒得淋漓尽致;下身是一条高腰的深灰色阔腿裤,面料垂坠感极好,走起路来裤脚轻轻摆动,衬得她双腿又长又直;脚上是一双裸色的细跟高跟鞋,鞋跟八厘米,是她能驾驭的最舒适高度;外面套了一件浅驼色的羊绒大衣,长度到小腿,质感柔软得像云朵。
头发散着,乌黑的长发披在肩后,发尾微微内扣,衬着那张精致美艳的小脸,清纯又高级。耳朵上戴了一对小小的珍珠耳钉,是她从梳妆台抽屉里翻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但光泽温润得像月亮,一看就价值不菲。
她站在穿衣镜前左看右看,觉得这套搭配简直完美,既不会太隆重也不会太随意,刚好适合逛街的场合。
夜楚骁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看到她这身打扮,脚步顿了一下。
他的目光从她的脸移到她的领口,又移到她的腰,再移到她的腿,然后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换一件。”
白梦娇懵了:“为什么?我觉得很好看啊。”
“领口太大了。”男人的声音带着明显的不满。
白梦娇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领口——方领的设计确实露出了一截锁骨和胸口上方的肌肤,但也就露了那么一点点,连沟都看不到,哪里大了?
“这叫时尚,你不懂。”白梦娇翻了个白眼。
夜楚骁的表情更难看了。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高定双排扣大衣,里面是同色系的西装三件套,衬衫领口系到最上面一颗,领带是深灰色的,针脚细密,低调又贵气。两米一八的身高配上这身行头,站在那里的压迫感强得像一尊行走的雕塑,冷冽、矜贵、生人勿近。
他走到白梦娇面前,伸手拉了拉她的领口,试图把它往上提。可方领的设计就那样,提也提不了多少,他的手指在她锁骨上蹭了两下,指腹微凉,带着薄茧,蹭得她浑身一激灵。
“换一件高领的。”
“我不!今天三十度你让我穿高领?你想热死我?”
“那就穿我上次让人送的那件,领口到锁骨下面两厘米的那件。”
“那件太正式了,逛街穿什么正式款?”
两个人就领口的问题争论了整整三分钟,最后以白梦娇从衣柜里翻出一条丝巾系在脖子上作为妥协方案结束。
丝巾是爱马仕的,奶白色底,上面印着浅灰色的抽象图案,系在脖子上刚好遮住了锁骨,又好看又不热。
夜楚骁勉强满意了。
白梦娇在心里骂了他一句——占有欲强到变态。
但嘴角是翘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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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庄园到诺尊广场,开车四十分钟。
白梦娇坐在迈巴赫的后座,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城市街景,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她已经十九天没有出过庄园了。
十九天。
对于一个上辈子每天都要通勤一小时、周末必须出门晃荡的人来说,十九天不出门,简直是一种酷刑。
现在终于出来了。
她能看到的每一棵树、每一栋楼、每一个路人、每一辆并排等红灯的车,都觉得亲切。
“你看那个人,骑共享单车的!我上辈子也骑共享单车!”白梦娇指着窗外,激动得差点从座位上弹起来。
夜楚骁坐在她旁边,一只手臂搭在她身后的座椅靠背上,看着她对着一辆共享单车兴奋得手舞足蹈的样子,眉头微微皱起。
“你没骑过共享单车?”
“当然骑过!我每天都骑!从地铁站到公司,一公里多,走路十五分钟,骑车只要五分钟,一个月能省下好几个小时的——唔。”
白梦娇说到一半,忽然闭上了嘴。
她差点说出“上辈子”三个字。
夜楚骁看了她一眼,没有追问,但眼底闪过一丝若有所思的光。
车子在诺尊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停下。
白梦娇一下车,就愣住了。
停车场静得可怕。
没有车,没有人,没有声音。偌大的地下停车场,灯火通明,空空荡荡,只有他们这一辆车。
几十个穿着黑色制服的安保人员整齐地站在电梯入口两侧,看到夜楚骁的瞬间,齐齐躬身。
“九爷。”
声音整齐划一,训练有素。
夜楚骁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牵起白梦娇的手,大步走向电梯。
白梦娇被他牵着,小碎步跑着才能跟上他的步伐。她一边跑一边环顾四周,看到那些安保人员腰间别着的对讲机和各种她叫不出名字的设备,心里涌起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这些人,这个停车场,整栋大楼,今天都是因为她想逛街而被清空的。
不是因为她是谁。
是因为她是夜楚骁的女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
有点爽,有点慌,更多的是不真实。
电梯直接上到了一层。
门打开的瞬间,白梦娇的眼睛,彻底亮了。
诺尊广场的一层,是“殿堂级”的。
层高超过十五米,头顶是巨大的穹顶天窗,自然光透过天窗倾泻而下,将整个大厅照得通透明亮。地面是意大利进口的卡拉拉白大理石,纹理如同水墨画一般自然流畅,光可鉴人。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高级的香氛,不是廉价的人工香精,而是一种极淡的雪松和柑橘混合的气息,冷冽又清新。
整个一层大厅没有一根柱子,视野开阔到令人震撼。
而那些店铺——
白梦娇的嘴巴,从这一刻起,就没有合上过。
诺尊广场的一层,是各大顶级品牌的旗舰店。不是普通商场里那种挤在一起的小店面,而是每一家品牌都独享一整面的临街展示面,门头高达两层楼,橱窗设计得像艺术展览,每一件陈列品都像是博物馆里的藏品。
夜楚骁牵着她,第一家走进了——
“诺尊”。
白梦娇在原著里看到过这个名字。
诺尊,夜氏集团旗下最顶级的奢侈品牌,没有之一。它的产品线覆盖了成衣、皮具、鞋履、配饰、珠宝、腕表,全部是手工制作,全球限量,不对公众发售,只接受预约定制。
诺尊的门店,与其说是商店,不如说是一座私人艺术馆。
整个店铺的空间设计是极简的现代主义风格,墙面是浅灰色的微水泥,地面是同色系的石材,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只有几件精心挑选的艺术品摆放在恰到好处的位置。光线设计极其考究,不是那种刺眼的射灯,而是柔和的、经过多次反射的环境光,将每一件商品都映照得如同艺术品一般。
而白梦娇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店铺的装修上。
她在看那些衣服。
一件件挂在展示架上的、美得让她心跳加速的衣服。
“这件——”白梦娇松开夜楚骁的手,快步走到一件连衣裙面前,眼睛里的光快要溢出来了。
那是一条雾霾蓝色的丝绒长裙,方领,长袖,收腰,裙摆到小腿。面料是顶级的桑蚕丝绒,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颜色介于灰和蓝之间,高级得不像话。裙身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全靠剪裁和面料本身的质感在说话。
白梦娇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了碰裙摆。
丝绒的触感滑腻柔软,像婴儿的皮肤一样细嫩。
“好看吗?”她转头看向夜楚骁,眼睛亮晶晶的。
夜楚骁靠在门框上,双臂环胸,看着她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
“好看。”
“我能试吗?”
“这里的衣服,你看上哪件,就是你的。”男人的声音慵懒平淡,好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不用试,全部包起来。”
白梦娇瞪大了眼睛:“全部?你疯了吧?这一件就——”
她翻了一下吊牌。
上面的数字,让她的瞳孔瞬间放大。
个、十、百、千、万、十万。
六位数。
一件连衣裙,六位数。
她上辈子一年的工资,也就比这个数多一点点。
而现在,这件裙子就挂在她面前,她想试就试,想买就买——不,不是买,是“包起来”,因为夜楚骁说“不用试,全部包起来”。
白梦娇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这么没见过世面。
可她冷静不下来。
她又看到旁边一件奶白色的羊绒大衣,摸上去的触感像云朵一样柔软,比她现在身上穿的这件还要软上好几倍。吊牌上的数字同样让人窒息,但她已经不敢看了。
“这个——”
“包起来。”
“这个包——不是,这个——”
“包起来。”
“夜楚骁你能不能等我说完!”白梦娇急了,“我想试试这件大衣,我觉得它可能不适合我,那个领子的设计有点——”
“试衣间在里面。”夜楚骁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往里走,“我在外面等你。”
白梦娇抱着那件大衣,又顺手拿了两件她觉得好看的上衣和一条半身裙,小跑着进了试衣间。
诺尊的试衣间,比她上辈子租住的整个卧室还要大。
里面有真皮沙发、落地镜、衣架、鞋架,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茶水台,摆着矿泉水和香槟。灯光是可以调节的,从明亮的白光到柔和的暖光,按一下按钮就能切换。
白梦娇顾不上欣赏试衣间,迫不及待地换上了那件奶白色羊绒大衣。
大衣一上身,她就知道——不用试了。
这件大衣,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肩线刚好卡在她的肩头,不会宽也不会紧;腰身的设计极其巧妙,明明没有系腰带,却能在视觉上将腰线收得极细;长度到小腿中段,露出她最纤细的脚踝部分;领子是那种大大的翻领,立起来可以挡风,放下来可以露出锁骨。
面料是顶级的小山羊绒,轻得像没有重量,暖得像被一团云包裹着。
白梦娇站在落地镜前,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越看越喜欢,喜欢到想抱着这件大衣睡觉。
她穿着大衣,又试了那件雾霾蓝丝绒长裙。裙子一上身,她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从“漂亮的年轻女孩”变成了“从油画里走出来的贵族小姐”。丝绒的光泽在灯光下流动,将她的肤色衬得白到发光,收腰的设计将她不盈一握的腰肢和夸张的曲线衬托得淋漓尽致,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每一步都摇曳生姿。
她站在镜子前,自己都看呆了。
镜子里的这个女人,真的,美得不像话。
白梦娇试了差不多十件衣服,每一件都好看,每一件都让她舍不得脱下来。最后她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大摞衣服,脸红扑扑的,眼里全是兴奋的光。
“这件大衣我要,这条裙子我要,这件衬衫我要,这条裤子我要,还有这件、这件、这件——”她把衣服一件件往旁边的展示架上放,手指点得像小鸡啄米。
店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优雅女士,穿着诺尊定制的黑色套装,妆容精致,气质出众。她全程站在一旁,面带微笑,没有任何不耐烦的表情,更没有像普通商场导购那样拼命推销。她只是在白梦娇需要的时候递上合适的尺码,在白梦娇问的时候给出专业的建议,其他时候安静得像一个影子。
“白小姐,这些我都帮您包起来了。请问是送到庄园,还是您今天带走?”
白梦娇张了张嘴,想说“我今天就想穿”,但看了看怀里那一大摞,又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刚买的大衣,咬着唇纠结了两秒。
“送到庄园吧。这件大衣我现在就穿。”她舍不得脱了。
店长微笑着点头,训练有素地安排好了一切。
白梦娇从诺尊出来的时候,身上穿的已经是那件奶白色的羊绒大衣了。她走路的时候,大衣下摆轻轻摆动,羊绒的质感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整个人像是从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
夜楚骁看着她那副美滋滋的样子,眼底的冷意融化了几分。
“高兴了?”
“高兴!”白梦娇用力点头,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像三月的春光。
“这才第一家。”
白梦娇愣了一下,然后想起来——诺尊广场,一共七层。
一层二层是成衣和配饰,三层是鞋履和皮具,四层是珠宝和腕表,五层是家居和生活方式,六层是私人会所和餐饮,七层是夜氏集团的VIP接待中心。
也就是说,她今天要逛的,远远不止诺尊一家店。
白梦娇的眼睛,又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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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家店,爱恩斯。
白梦娇在原著里没见过这个名字,但走进店铺的那一刻,她明白了——爱恩斯是夜氏集团旗下的高端护肤彩妆品牌,定位比海蓝之谜、莱珀妮还要高出一个档次,因为爱恩斯的核心成分是夜氏生物科技实验室的独家专利,市面上根本买不到。
整个店铺的设计像一座现代艺术馆,墙面是磨砂玻璃,灯光是柔和的暖色,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极淡的玫瑰和檀香混合的香氛。展示台上陈列着各种瓶瓶罐罐,每一个瓶子的设计都像一件艺术品,有的是磨砂玻璃的,有的是陶瓷的,有的是水晶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质感好得让人想哭。
白梦娇走到护肤品的区域,看到一个白色的陶瓷瓶子,瓶身是哑光的,上面没有任何logo,只有一个极简的线条勾勒出的花朵图案。她拿起来看了看,打开盖子闻了闻——是一种很高级的花香,不浓不淡,像是雨后花园里的第一缕风。
“这是什么?”
店里的美容顾问立刻走过来,微笑着介绍:“白小姐,这是我们爱恩斯最顶级的系列,叫‘曦和’。这瓶是面霜,核心成分是我们实验室独家研发的干细胞活性因子,能够从细胞层面修复和再生皮肤,连续使用二十八天,皮肤的光泽度、紧致度和弹性会有明显的提升。”
白梦娇听得一愣一愣的。
干细胞活性因子?
这听起来像是科幻电影里的东西。
“好用吗?”她问。
美容顾问笑了笑:“九爷的母亲生前是这个系列的第一位使用者,她用完之后说过一句话——‘如果早二十年有这个面霜,我可能不会老得那么快。’后来这个系列一直没有对外发售,只在夜家内部流传。直到去年,九爷才决定限量开放给夜氏的顶级VIP客户。”
白梦娇的手指顿了一下。
夜楚骁的母亲用过。
她的目光落在那瓶白色的面霜上,忽然觉得它不只是一瓶护肤品了。
“包起来。”她说。
美容顾问微笑着点头,又轻声补了一句:“白小姐,这款面霜的质地比较丰润,需要配合特定的手法才能发挥最好的效果。如果您需要,我可以每天去庄园帮您做护理。”
白梦娇眨了眨眼:“每天?”
“九爷吩咐过的,您的护肤流程,可以由我们的团队全程负责。”
白梦娇转头看向门口的夜楚骁,男人正靠在门框上看手机,感受到她的视线,抬起头,挑了挑眉,那表情分明在说——“怎么了?”
白梦娇摇了摇头,转回去继续看那些瓶瓶罐罐,嘴角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安排的?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这个男人的好,从来不是挂在嘴上的,而是藏在每一个细节里。
白梦娇在爱恩斯待了将近一个小时,把“曦和”系列的全套产品都收了——洁面、水、精华、面霜、眼霜、面膜,还有身体护理线和香氛线。美容顾问每介绍一样,她都觉得“这个我需要”“那个我也需要”,最后挑挑拣拣,选了一大箱。
店长问她要不要先送回去,她说不用,她要抱着。
那些瓶瓶罐罐太好看了,她舍不得让它们离开自己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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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家店,是一家鞋履品牌,叫“L’AMOUR”,法语里“爱”的意思。
白梦娇一进门,就被一面墙的高跟鞋震撼到了。
整面墙,从地板到天花板,密密麻麻地陈列着各种颜色、各种材质、各种跟高的鞋子。不是普通商场里那种挤在一起的摆法,而是一双一双地放在独立的展示架上,每一双都像一件独立的艺术品,有自己的灯光、自己的角度、自己的故事。
白梦娇的目光落在一双银色的高跟鞋上。
鞋面是镜面漆皮,鞋跟是透明的亚克力材质,里面有星星点点的闪粉,像把银河装进了鞋跟里。鞋型极其优美,线条流畅,从脚尖到脚踝的弧度像一只展翅的天鹅。
她小心翼翼地拿起来,翻过来看鞋底。
鞋底是皮革的,上面烫金印着“L’AMOUR”的字样和一双小翅膀的logo。
“这双好好看……”她忍不住赞叹。
“白小姐的脚码是三十六码半对吗?”店长走过来,看了一眼她手里的鞋,“这双我们刚好有三十六码半的,您要不要试一下?”
白梦娇愣了一下——她从来没在L’AMOUR买过鞋,他们怎么知道她的尺码?
然后她想到了。
夜楚骁。
那个男人,连她脚多大都知道。
白梦娇红着脸点了点头,坐在试鞋区的天鹅绒沙发上,等着店长拿来鞋子。
银色高跟鞋穿上脚的那一刻,白梦娇觉得自己像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
不是夸张。
是那种——鞋子一上脚,你就知道它是为你而生的。
鞋型完美地贴合她的脚型,不紧不松,鞋跟的高度刚好将小腿的线条拉到最长的比例,银色的漆皮在灯光下闪闪发亮,透明的鞋跟里那些闪粉像是活的一样,随着她的每一个动作轻轻流动。
她站起来走了两步。
稳得不像八厘米的高跟鞋。
“这双我要了。”白梦娇几乎没有犹豫。
店长微笑着记下,然后轻声说了一句让白梦娇差点跳起来的话:“白小姐,这双鞋是我们L’AMOUR和诺尊联名的限量款,全球只有三双。一双在巴黎总店,一双在纽约旗舰店,最后一双在这里。”
全球三双。
白梦娇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的鞋,忽然觉得脚有点重。
三双中的一双,穿在她的脚上。
“九爷两个月前就让我们预留了。”店长补充道,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白梦娇的呼吸顿了一下。
两个月前。
她穿越过来才十九天。
两个月前,她还在上辈子加班到凌晨,在那个堆满文件的工位上,在凌晨一点钟的出租屋里,在被窝里看着手机屏幕,骂这本狗血小说三观不正。
而夜楚骁,在那个时候,就已经让人预留了一双全球限量三双的高跟鞋。
他不知道她会来。
不知道她会穿三十六码半。
不知道她会喜欢银色。
他只是——
白梦娇的眼眶有点热。
她蹲下来,假装在系鞋带,悄悄用指腹蹭了一下眼角。
不能哭,妆会花。
虽然她今天好像没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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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家店,皮具。
第五家店,腕表。
第六家店,珠宝。
白梦娇从诺尊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所有买的东西都有专人送到庄园,她什么都不用拿。可她还是觉得两只手不知道该放哪,因为习惯了拎购物袋,忽然不用拎了,反而觉得少了点什么。
她在诺尊广场逛了整整四个小时。
从一层逛到五层,每一家店都进去了,每一家店都买了东西。
成衣、鞋履、皮具、腕表、珠宝、护肤品、香氛、家居用品——甚至连五层的生活方式店里那些美得不像话的瓷器、水晶杯、香薰蜡烛,她都忍不住收了好几套。
上辈子她逛商场,从来都是window shopping,看看就走,因为买不起。
这辈子她逛商场,看上什么直接说“包起来”,连价格都不用看。
不是因为她膨胀了。
是因为她看了一圈,发现——诺尊广场里,根本找不到平价的东西。
最便宜的一件,是五层生活方式店里的一根香薰蜡烛,三千八。
三千八的蜡烛。
她上辈子点的是九块九包邮的香薰片。
白梦娇深吸一口气,在心里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你已经不是上辈子的你了,你是夜楚骁的女人,夜楚骁是世界首富,世界首富的女人用三千八的蜡烛,合理,非常合理。
她成功地说服了自己。
然后在下一家店里,看到了一套十二只的水晶杯,杯壁薄得像纸,杯身上雕刻着极细的金色藤蔓纹路,在灯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光芒。
价格?
七位数。
一套杯子七位数。
白梦娇的瞳孔地震了零点三秒,然后面无表情地对店长说:“包起来。”
店外的夜楚骁,看着她那副明明心疼得要死、还要硬撑着装淡定的表情,嘴角的弧度终于藏不住了。
他走过去,从身后环住了她的腰,下巴抵在她的肩窝里,声音低沉慵懒,带着一丝笑意。
“心疼了?”
白梦娇咬着唇,声音闷闷的:“……没有。”
“你的表情出卖你了。”
“我什么表情?”
“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男人的声音带着笑意,“又想炸毛又不敢。”
白梦娇转过头瞪他,桃花眼里全是羞恼和一丝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娇嗔:“你才像猫!你全家都像猫!”
“我全家现在就你一个人。”夜楚骁的鼻尖蹭了蹭她的耳廓,声音低得只有她能听见,“你承认你是我的家人了?”
白梦娇的脸瞬间红透,一把推开他,踩着新买的银色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前走,头都不回。
“谁是你家人了!别给自己脸上贴金!”
夜楚骁站在原地,看着她踩着高跟鞋走得飞快、耳朵红得像要滴血的背影,眼底的笑意,深得像是要把人溺进去。
他大步追上去,牵住了她的手。
白梦娇挣了两下没挣开,就不挣了。
十指相扣,走在诺尊广场七层挑高的穹顶天窗下,阳光从头顶洒下来,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
男人的手很大,骨节分明,修长有力,将她的手完全包裹在掌心里,干燥,温暖,带着让人心安的力度。
白梦娇低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嘴角翘了翘,然后飞快地压下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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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到最后,白梦娇在五层的生活方式店里,发现了一个让她走不动道的东西。
一盏台灯。
灯座是整块手工打磨的天然水晶,浅粉色的,通透得像凝固的阳光。灯罩是手工吹制的乳白玻璃,薄得近乎透明,表面有极细的纹路,像花瓣的脉络。开关是一个小小的黄铜旋钮,旋转的时候有一种阻尼感,顺滑又厚重,手感好得让人上瘾。
店员介绍,这盏台灯是意大利一个百年灯饰品牌的孤品,全球仅此一盏,灯座的水晶是来自巴西的稀有矿石,灯罩的玻璃是由一位年过八旬的玻璃艺术大师亲手吹制的,耗时三个月。
白梦娇盯着那盏灯看了很久。
不是因为它的价格——虽然价格确实很高,高到她不敢看第二眼。
是因为她上辈子,在出租屋里,用的是一盏宜家的白色台灯,九十九块,用了三年,开关早就坏了,要插拔插头才能开关。她一直想换一盏好看一点的台灯,但每次都觉得“算了,能亮就行”。
现在这盏灯,美得不像是真实存在的。
它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散发着一种温柔的光芒,好像在对她说——“你值得拥有美好。”
白梦娇的眼眶又热了。
“这盏灯——”她的声音有点哑,“我要了。”
店员微笑着点头,小心翼翼地开始打包。
夜楚骁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对着一盏台灯红了眼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怎么了?”
“没什么。”白梦娇吸了吸鼻子,声音闷闷的,“就是觉得它好看。”
夜楚骁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但他记住了。
她喜欢灯。
她喜欢能发光的、温暖的东西。
因为她从小到大,拥有的光,太少了。
以后,他会给她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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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完诺尊广场,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白梦娇累得腿都软了,可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过。
夜楚骁牵着她,上了六层的私人会所。
六层整层都是夜氏集团的私人会所,不对外营业,只接待夜氏的核心成员和顶级合作伙伴。会所的设计是东方美学和现代奢华的结合,入口是一道黑色的木格栅门,推开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空中花园。
白梦娇的脚步停了下来。
她看到了什么?
一个室内花园。
不是那种在商场里摆几盆绿植的“绿化”,而是一个真正的、完整的花园——有树,有花,有草,有溪流,有锦鲤,有一座小小的木桥,甚至还有一间隐在竹林深处的茶室。
头顶是透明的玻璃穹顶,自然光透过穹顶洒下来,照在那些绿植和花朵上,影子斑驳陆离,像是把整个春天都搬进了室内。
空气中有泥土和花朵的清香,混着淡淡的檀木香氛,让人瞬间安静下来。
白梦娇站在入口处,嘴巴张着,眼睛瞪得圆圆的,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动不动的。
夜楚骁看她那副呆样,忍不住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
“回神了。”
白梦娇机械地转过头看他,声音飘忽得像梦呓:“这里是……天堂吗?”
夜楚骁被她这个形容逗笑了。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微微上挑,桃花眼里漾着细碎的光,薄唇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整张脸的冷戾气息瞬间消融了大半。
“不是天堂,”他牵着她走过木桥,声音低沉温柔,“是我的会所。以后你想来随时来。”
白梦娇被他牵着,走过那座小小的木桥,桥下的溪流里游着几尾红色的锦鲤,水声潺潺,清澈见底。走过木桥,是一片竹林,竹子种得很密,走在其中像走进了一片竹海,风一吹,竹叶沙沙作响。
竹林深处,是一间茶室。
茶室不大,三面都是落地玻璃,可以看到整个空中花园的景色。室内的装修是极简的日式风格,榻榻米、矮桌、陶器茶具,墙上挂着一幅水墨画,画的是山水,笔触寥寥,意境悠远。
白梦娇脱了鞋,踩上榻榻米的那一刻,整个人都软了。
不是夸张,是真的软了。
走了一天的腿,踩在柔软的榻榻米上,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舒服得她想直接躺下。
她在矮桌旁坐下,夜楚骁在她对面坐下。
茶艺师是一个穿着素色棉麻长裙的年轻女子,气质淡雅,动作行云流水,烫杯、投茶、注水、出汤,每一个动作都像是一种仪式,有一种让人安静下来的魔力。
茶汤倒入白瓷杯中的时候,一股清幽的兰花香袅袅升起。
“尝尝。”夜楚骁把茶杯推到她面前。
白梦娇端起茶杯,先闻了闻——兰花香很纯,没有一丝杂味,像是置身于幽谷兰丛之中。她轻轻抿了一口,茶汤入口顺滑,甘甜清冽,回甘悠长,舌底生津。
“好喝。”她真心实意地感叹。
“这是慧苑坑的老枞水仙,树龄一百二十年。”夜楚骁端起自己的茶杯,语气平淡得像在说“这是超市买的袋泡茶”。
白梦娇喝茶的动作顿了一下。
一百二十年的茶树?
她低头看着杯中的茶汤,忽然觉得这杯茶的分量重了很多。
上辈子她喝的是立顿袋泡茶,一块钱一包,在公司茶水间里用饮水机的热水泡的,每次泡完还舍不得丢,要泡两遍。
现在她喝的是百年老茶树上的茶叶,在世界首富的私人会所里,坐在榻榻米上,透过落地玻璃窗,看着满园的绿植和锦鲤。
这落差,大得有点不真实。
可这一切,都是真的。
白梦娇又喝了一口茶,感受着茶汤在口腔中流淌的甘甜清冽,嘴角慢慢翘了起来。
她想,上辈子的自己,如果知道有一天会过上这样的生活,估计会在被窝里笑出声来。
那个加班到凌晨、泡面当晚餐、连买一杯奶茶都要犹豫三秒的自己,一定想不到——你的人生,会在猝死之后,迎来这样一场盛大的反转。
不是反转。
是翻盘。
上辈子所有的遗憾、所有的缺失、所有的不甘,这辈子,全都被这个男人,用一种霸道得不讲道理的方式,一一补齐。
白梦娇放下茶杯,抬头看向对面的夜楚骁。
男人靠在椅背上,手里转着白瓷茶杯,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落在他的侧脸上,将他冷硬的面部线条镀上一层柔和的光。他的表情是放松的,慵懒的,嘴角还带着一丝从诺尊广场一路延续下来的、淡淡的笑意。
这个人,真的好看。
好看到让人想把他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到。
白梦娇被他迷住了三秒,然后回过神来,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白梦娇你清醒一点,你才逛了一天街就被他迷成这样了?你忘了他是那个一天睡你七八回的混蛋了?你忘了他是那个暴戾偏执占有欲强到变态的反派了?
可那些念头刚一冒出来,就被另一个声音压了下去。
那又怎样?
他对我好。
他是真心的。
这就够了。
白梦娇端起茶杯,将杯中最后一口茶饮尽,茶的余甘在舌尖久久不散。
“夜楚骁。”
“嗯。”
“谢谢你。”
男人挑了挑眉:“谢什么?”
“谢谢你今天陪我逛街。”
“不是你要逛街的?”
“是,但你不用亲自来。”白梦娇放下茶杯,认真地看着他,“你那么忙,还要抽出一整天的时间陪我——”
“白梦娇。”夜楚骁打断了她的话,放下手中的茶杯,身体微微前倾,那双墨色的眼眸直直地看着她,声音低沉认真,“我赚钱,就是为了给你花的。我不陪你,谁陪你?”
白梦娇的鼻子一酸,眼眶又红了。
她今天已经红了无数次眼眶了。
这个男人,今天说了太多让她想哭的话。
“你别说了。”她低下头,假装在整理茶杯,声音哑哑的,“再说我真的要哭了。”
夜楚骁看着她那副又要哭又要忍的样子,嘴角的弧度又大了几分。
他站起身,绕过矮桌,坐到她身边,伸手将她揽进怀里。
“哭吧。”他的下巴抵着她的头顶,声音低沉温柔,“反正你哭起来也挺好看的。”
白梦娇的眼泪终于没忍住,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
不是伤心的哭。
是被宠到想哭。
她上辈子活了二十二年,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没有人会因为她想逛街就清空一整座商场,没有人会在她看上一双鞋之前两个月就让人预留了全球限量款,没有人会记住她每一个微小的喜好和需求,没有人会把她随口说的一句话放在心上然后不动声色地实现。
没有人。
从来没有。
而现在,有一个人,把所有她没敢奢望过的东西,一样一样地,送到了她面前。
白梦娇靠在他怀里,哭了一会儿,哭够了,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他。
“夜楚骁。”
“嗯。”
“你做这些,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什么?”
“预留鞋子,让人准备护肤团队,让人把诺尊广场清场。”白梦娇的声音还带着哭腔,软软的,糯糯的,“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
夜楚骁低头看着她,伸手用拇指擦去她脸上的泪痕,动作轻柔得不像他。
“从你走进庄园的那天。”
白梦娇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第一天?”
“第一天。”
“可我那天什么都没做,就是站在那里,你连话都没让我说完——”
“你那天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头发披着,站在大厅的落地镜前,看了自己一眼。”夜楚骁的声音低沉,语速很慢,像是在回忆一个很珍贵的画面,“你当时的表情,不是自恋,不是得意,是惊讶。好像你不相信自己长这样。”
白梦娇愣住了。
她确实不相信。
穿越第一天,她在镜子里看到这具身体的脸和身材时,确实是那样的表情——惊讶,不敢相信。
她以为没有人注意到。
可他注意到了。
从第一天起,他就在看她的每一个表情。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让人准备了。”夜楚骁的拇指摩挲着她的脸颊,声音低低的,“你的尺码,你的喜好,你可能会喜欢的东西。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愿意出门,但我先把所有东西都准备好,等你愿意的那一天。”
白梦娇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她扑进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把脸埋进他的肩窝,哭得一塌糊涂。
夜楚骁被她这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弄得身体微微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放松下来,大手轻轻拍着她的背,一下一下,节奏很慢,力道很轻。
白梦娇哭了好一会儿,才从他的肩窝里抬起头来。她的眼睛哭得红红的,鼻子也红红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整个人看起来又可怜又可爱。
“夜楚骁。”
“嗯。”
“你是不是从第一天就盯上我了?”
“是。”
“你是不是在那个时候就想好要追我了?”
“不是追。”男人的声音低沉笃定,“是直接要。”
“……”
白梦娇又想哭了。
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这个男人说话真的能把人气死。
可在生气和感动之间反复横跳了半天,她还是把脸重新埋进了他的肩窝,闷闷地说了一句:“……那我谢谢你直接要了。”
夜楚骁低低地笑了,笑声从胸腔里传出来,闷闷的,震得她耳朵发麻。
他的大手扣着她的后脑勺,下巴抵着她的发顶,声音低沉温柔,像是在说一个很郑重的承诺。
“不用谢。这辈子还长,留着以后慢慢谢。”
窗外,夕阳西下,诺尊广场的穹顶天窗将落日余晖折射成千万道细碎的金光,洒在两人身上。
白梦娇靠在他怀里,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嘴角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
她想,今天这趟街,逛得太值了。
不是因为她买了多少东西——虽然确实买了很多很多,多到她都不敢想那些东西加起来要多少钱。
而是因为,她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这个男人,从来不是把她当“所有物”在对待。
他是在用他的方式,笨拙的、霸道的、不讲道理的方式,爱她。
而她也终于敢对自己承认——
她爱他。
不是习惯了他的存在。
不是贪图他的权势和财富。
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是因为他是夜楚骁。
是那个三岁失去父亲、五岁失去母亲、一个人扛着整个世界的孤独的男孩。
是那个表面上暴戾冷酷、内心却比谁都渴望被爱的男人。
是那个愿意为她清空一整座商场、提前两个月预留一双鞋、记住她每一个微小的表情和需求、把她随口说的一句话都放在心上、然后用一辈子去实现的人。
白梦娇闭上眼睛,听着他的心跳,嘴角的弧度慢慢弯成一个幸福的、满足的、释然的笑容。
这辈子,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