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的荧光棒汇成星海时,顾遇遥的手心还在冒汗。林波森攥着她的手穿过人群,她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盖过了周围的喧嚣——直到舞台灯光骤亮,周兴哲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开口唱出第一句“以后别做朋友”,她忽然转头,撞进林波森含笑的眼睛里。
“你怎么知道……”她的声音被淹没在全场的合唱里,却被他精准捕捉。他凑近她耳边,热气拂过耳廓:“你写剧本时总放他的歌,尤其这首,翻来覆去听了不下五十遍。”
她忽然想起上个月整理硬盘,发现他偷偷建了个文件夹,命名是“遥遥喜欢的歌”,里面整整齐齐存着周兴哲所有专辑,连live版的杂音都修剪得干干净净。
舞台上的旋律换到《永不失联的爱》,周兴哲的声音温柔得像月光。顾遇遥跟着轻轻唱,忽然被林波森拽着往前面挤了挤。他个子高,稳稳地替她挡开涌动的人潮,让她能清楚看见舞台上闪烁的歌词屏。
“我以前练过这首歌的。”她仰起头说,眼里映着漫天荧光,“大学时室友去看演唱会,我怕跟不上,对着歌词本练了半个月,结果到现场根本没人听我唱。”
“现在我听。”林波森低头,声音混在音乐里,却清晰得像刻在心上,“你唱跑调我也听。”
她忍不住笑出声,眼角却有点湿。当唱到“当你向我走来,告诉我星辰大海”时,周围的人都举起手机闪光灯,像把银河搬进了体育馆。林波森忽然松开她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个小小的首饰盒,在震耳的欢呼中打开——里面是枚项链,吊坠是个迷你麦克风,镶着细碎的钻,像被星光吻过。
“给你的。”他替她戴上,指尖擦过她颈间的皮肤,“以后不用偷偷练了,想唱就唱,我永远是你的第一排听众。”
顾遇遥摸着脖子上的麦克风,忽然想起初中时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唱周兴哲的歌,怕被妈妈说“疯疯癫癫”;想起大学演唱会散场后,她一个人在操场坐了很久,耳机里循环着没唱出口的副歌。
原来那些藏在时光里的小遗憾,总会被人悄悄捡起来,用温柔的方式补成圆满。
安可曲响起时,周兴哲唱了首轻快的《如果雨之后》。顾遇遥跟着节奏晃着荧光棒,忽然被林波森拉进怀里。他的下巴抵着她的发顶,跟着旋律轻轻哼,跑调跑到天边,却让她觉得比任何和声都动听。
散场时,人流推着他们往外走。顾遇遥回头望,舞台的灯光正慢慢暗下去,像场温柔的梦。林波森捏了捏她的手:“下次还来吗?”
“来!”她用力点头,声音里带着没散的雀跃,“下次我要站第一排,把所有跑调的歌都唱给你听。”
夜风里飘着离场观众的歌声,顾遇遥摸着脖子上的麦克风吊坠,忽然觉得,那些年怕被丢下的慌张,那些练歌词时的小心翼翼,都在这一刻有了答案。
原来最好的演唱会,从来不是要唱得多标准,而是身边有个人,愿意把你的每一句跑调,都当成独一无二的珍藏。就像此刻,他牵着她的手穿过人群,背影稳稳的,像在说:别慌,我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