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波森正在给窗台的薄荷浇水,闻言动作顿了顿,转过身时,顾遇遥正捏着窗帘边角,指节泛白,像只做错事的小兔子。
他走过去,伸手把她圈进怀里,下巴抵着她发顶轻轻晃:“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你蹲在小区花坛边喂流浪猫吗?”
顾遇遥愣了愣。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她刚搬来,抱着袋猫粮蹲在冬青丛旁,正给那只瘸腿的橘猫剥罐头,忽然听见身后有人笑:“它昨天抢了隔壁狗的饭,现在见了狗就躲。”
后来才知道,那个笑出声的人就是他。他总说,那天她蹲在地上,阳光落在发梢,侧脸软得像块棉花糖,比那只蹭她手心的猫还让人想靠近。
“你怕狗,不是无趣啊。”林波森捏了捏她的耳垂,声音里带着笑意,“那是因为你心里有片软乎乎的地方,连自己都舍不得碰。就像你总记得给楼下的流浪猫留水,记得张阿姨家的鹦鹉怕生人,这些我都看在眼里呢。”
他想起上周带她去公园,远远看见只金毛跑过来,她下意识往他身后躲,却还是小声说“它好像很乖”;想起她偷偷查“如何和狗狗相处”,笔记本上记着“不要直视眼睛”“慢慢伸手”,字迹娟秀得像在写情书;想起她昨天看到邻居牵着萨摩耶散步,回来后红着脸说“其实……它的毛看起来很好摸”。
这些哪里是无趣?分明是她笨拙又真诚的在意。
“而且啊,”林波森低头,鼻尖蹭过她的脸颊,“比起养狗,我更喜欢你躲在我身后的样子。你看,现在我牵着你,就算遇见大狗,你拽我一把,我就知道该把你护好啦。”
顾遇遥忽然笑了,睫毛上还沾着点湿意:“可你以前总说,想养只边牧,带它去爬山。”
“那我们等以后啊。”他替她擦掉眼角的泪,语气认真得像在许愿,“等你什么时候觉得‘嗯,它看起来真可爱’,我们就去接它回家。到时候你坐在沙发上织毛衣,我带着它俩去散步——你看,一只边牧,一只‘小怂猫’,多热闹。”
“谁是小怂猫啊。”她捶了他一下,却往他怀里靠得更紧了。
窗外的阳光刚好照进来,把两人的影子镀上金边。顾遇遥忽然觉得,怕不怕狗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把她的胆怯当成宝贝,把她的在意记在心上,愿意等她慢慢往前走,哪怕慢一点,也没关系。
她抬起头,在他下巴上亲了一下,声音软得像棉花:“那……我们先从看狗狗视频开始好不好?”
林波森眼睛亮了,像被点燃的星星:“好啊,我收藏了好多边牧拆家的视频,可有意思了。”
原来爱从来不是要求你变成另一个人,而是有人牵着你的手说:没关系,你慢慢来,我陪着你。就像此刻,他怀里的温度,比任何毛茸茸的宠物都要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