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樊霄就像一株被移栽到了新土壤里的、根系发达的、生长速度惊人的植物,开始在程砚秋的生活里疯狂地、不可抑制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开来。
他先是从“来接你”变成了“来送你”。每天早上七点整,一辆黑色的路虎揽胜会准时出现在程砚秋公寓楼下,停在那个被固定的、不需要商量就默认了的、像被画上了专属停车位标记的位置上。
程砚秋走出楼门的时候,樊霄已经从驾驶座上下来了,靠在车门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拿铁,少糖,多一个浓度——等着他。
程砚秋接过咖啡,上车,系好安全带。樊霄开车,把他送到医院门口,在他下车之前说一句“晚上我来接你”。程砚秋说“好”,关上车门,走进医院大门,穿过大厅,走进电梯,按了按钮。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他看到自己的脸映在不锈钢的墙壁上——清冷的、没什么表情的、好看的脸。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但他的嘴角——那个被他自己观察了很多年、从来没有发现过任何异常的嘴角——有一个极其细微的、向上的弧度。
他在笑。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笑的时候,在笑。
然后是“送你”变成了“住你那儿”。这件事的发生同样没有一个明确的起点。樊霄开始是在程砚秋家吃晚饭,吃完之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喝水、聊天、不说话只是安静地待着,到了十一点钟他会站起来说“我走了”,程砚秋说“路上小心”,樊霄说“嗯”,然后走到门口,换了鞋,手放在门把手上,站三秒,转过身来,走回到沙发前,弯腰,在程砚秋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说“晚安”,然后真的走了。
这个过程重复了大概五天。第六天的时候,樊霄在沙发上待到十一点半,站起来,走到门口,换了鞋,手放在门把手上,站了五秒,转过身来,走回到沙发前,没有弯腰,没有吻程砚秋的额头,他说:“我不想走了。”
程砚秋看了他三秒。然后他站起来,走进卧室,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备用钥匙,走回到客厅,把钥匙放在了樊霄的手心里。钥匙是凉的,金属的,在樊霄温热的手心里像一个被不小心掉进去的、小小的、冰凉的、坚硬的秘密。
樊霄握紧了手心里的钥匙,金属的齿痕硌进他的掌心,留下几道浅浅的、红色的、像某种承诺一样的印记。然后他抬起头,看着程砚秋,笑了。
樊霄搬进来的那天,带来了一个很小的行李箱——黑色的,登机箱的尺寸,轻得像里面什么都没有装。
箱子里装的是:三件T恤,两条裤子,一个充电器,半箱香烟,一个打火机,和一张照片。
他和程砚秋的第一张合照。
樊霄把这张照片放进床头柜上的相框里,调整角度让它正对着床。
而樊霄住进来的第一天晚上,程砚秋就知道了“樊霄是个不知疲倦的人”这句话的全部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