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两人就开始百无聊赖地坐在警局里等,零听然甚至从随身的包里翻出了一沓扑克牌,开始和Frank互相往脸上贴条之路。
显然,Frank一个长年只会管家的中年大叔,是斗不过她这个长年偷奸耍滑的少女的。
很快,Frank脸上就贴满了五颜六色的纸条,只露出眼睛和鼻孔,看起来很像长毛的彩色猿人。
零听然笑得前仰后合的,一个用力过猛,椅子突然向后倒去——
——一双有力的大手紧紧抓住她的椅背,毫不费力地扶起她。
尖叫卡在喉咙里,她扭头,瞳孔猛然放大——蛙趣,在机场撞见的那个绝世帅哥!
此时她没有意识到半分不对,因为她有限的记忆中孟时蕴长年都呆在法国跟她在一起,很少会回国,她压根就没把眼前这个男人跟孟时蕴联系在一起,她只觉得这是她突如其来的爱情。
孟时蕴看见她眼底的惊艳,轻笑一声。
在机场撞见的那个女孩果然是她。
Amber最喜欢的就是他这副皮囊,肤浅但又很合他意。
零听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压根没注意他的表情:“帅哥,好巧,给个联系方式吧。”
孟时蕴的笑意凝结在眼底,他挑眉,看向Frank。
Amber,不认识他了?
那么,这就不是一个骗局。
这个人,也确实就是Amber,那个被他亲手葬下的Amber。
见帅哥没什么反应,甚至表情还有点难以解读,她立刻收回笑,面无表情地甩出一句:“不加啊,切,那就算了,行吧,其实也没有很想跟你加,其实我有男朋友,所以我觉得你一般般。哈哈哈不好意思,搞笑死了,你真的很装。”
孟时蕴:?
Frank:?
一旁的美女警察:这小女孩在说什么?听不懂。
孟时蕴又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她的脸,确认是Amber无疑,危险地眯起眼,一字一顿:“你说,你、有、男、朋、友?”
孟时蕴有点怀疑自己太久没回国都不认识“男朋友”这个词了。
男朋友?
Amber有男朋友了?
那他算什么?
零听然此时回过味了,这气氛……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她扭头看看Frank震惊得快裂开的脸,再看看眼前这个表情可以用在霸总文“脸色黑得能滴出墨来”的描写来形容的帅哥,一下就明白了。
按理说,不对,按小说里的理来说,眼前这个帅哥,不出意外,就算出了意外,他也一定是一个重要的男角色,而此刻,他99.9999%是男主,也是她的便宜未婚夫孟时蕴。
至于剩下的0.0001%,是小行星突然撞地球的概率。
此时零听然脑子转得好像身处数学高考考场,虽然她根本就没高考过。
唯一的办法就是说自己的男朋友是孟时蕴,但是,这样太普通。
根本无法体现出她的个性。
她果断放弃唯一的出路,转头迈上通往地狱的阶梯。
别问,问就是主打一个反骨。
美特斯邦威,不走寻常路。(广告位,记得打钱,谢谢Orz)
她冷笑一声,满脸轻蔑,一脸踩上椅子,两指夹着根本不存在的烟,“咳咳”两声调出了气泡音:“柔柔,你还小,我不碰你(极力忍耐),但如果你敢跟我提分手(怒目而视,一脸认真),老子立刻要了你(凶狠)让你一辈子只能跟着我(压低嗓子)这样我就能保护你一辈子(性感低音)(脸色阴阳不定,像调色盘一样精彩,而后春风化雨,一脸柔情)。”
行云流水地做完这一套,她看着所有人目瞪口呆的表情,满意地笑了(龙王歪嘴版)。
除了孟时蕴。
孟时蕴一直等着她发完疯,漫不经心地转了转手上的腕表:“Amber,别装傻,你那个男朋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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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时蕴:那个野男人是水!!!水!!!你说啊!!!Amber你说话啊!!!!
孟时蕴:我这大娘子不做也摆,洗手与你家做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