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我这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
(1)
我发现麦子是个恋爱脑,才被弗洛尔拒绝就可以转头喜欢另外一个人,就这么把之前付出的情感放下了。我有些佩服她,可以那么洒脱。不过有一说一她的审美确实不错,新看上那人是我们学校的篮球队队长,高三的学长,我看过他打球,身材是真的很不错,但是为人好像很轻浮,谈过很多女朋友,加上麦子长得确实挺好看,所以队长的下一任是她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是最近扮演王子的那个人开始疯狂追麦子,而且他左右贿赂麦子的朋友们帮他追,我也收到了不少零食,都是弗洛尔平时不让我吃的,我心情大好,差点代替麦子以她的名义答应他。不过我是什么人?我怎么可能因为一点零食出卖好友的身心?除非再加两包……后来在我们交易要成功时,麦子回来了,我便只得到了之前的分量,但也够我吃很久了。当然我只敢放在学校课桌里,不敢带回去。
“在想什么?”弗洛尔将果盘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挨着我坐下看我发呆。“麦子,”我仍然盯着之前的那个地方,“她喜欢上一个人,但是有人疯狂追她,而且她对那个追求者有好感。”弗洛尔在水果上插上牙签,并没有像大人一样认为小孩子谈恋爱是很天真幼稚的行为,尽管在其他事情上他会觉得我的行为幼稚到不可理喻,但是在关于“爱”的问题上,他从来都是劣等生。在听我说完后,他像是经过了认真思考一样,说道:“很复杂的关系呢。”复杂?看来他是没见过真正复杂的。
“不管她答应谁,都会有人伤心。答应心上人,她的追求者伤心;答应追求者,她自己伤心。”弗洛尔一本正经地说着,很上心的感觉。“怎么思考得那么透彻?喜欢麦子?”我就是喜欢开让自己难受的玩笑。
“没有。”他的回答很简洁,是根本没有经过大脑的脱口而出,他甚至没有脸红地否认,脸上浮现的是看见蛆虫爬过般的厌恶,似乎很讨厌我的说法,“觉得爱情很可悲,带来的都是痛苦。”
啊为什么他会领悟出如此深奥的道理?而且还偏离了重点,如果他认为爱情是痛苦的那就不会想恋爱,那我也完全没有机会了!我决定纠正他的思想:“如果在爱中只有痛苦,那为什么要爱呢?”一时没想到说什么合适,借用了一句泰戈尔的诗。
“你看啊,弗洛尔。在莎士比亚那里,它的中心就是‘爱征服一切’,再看泰戈尔,他认为爱是诗歌永恒的主题。”我开始运用道理论证,加强语言的说服力。“我知道,不过是感慨一句罢了。”弗洛尔听出来我的劝谏目的,试图让我打住,“吃水果。”看我还想说下去,他直接戳起一块苹果往我嘴边送,我听话的吞进了嘴里,还想说话,却看见弗洛尔一脸“吃东西时不能说话”的表情盯着我,只好默默咀嚼。
“反正我也没有体会过爱。”“你说什么?”“快吃,不要说话。”
我明明看见刚才有一抹阴影从他眼里闪过,我当然清楚他在说什么。弗洛尔自小就被父亲教授礼仪,父亲一丝不苟地严格要求加上根本不在乎他的母亲,让弗洛尔过于早熟,他在大量的文学著作中知道了“爱”是一种情感,也熟记各位名家对于“爱”的解释,他可以轻轻松松地把关于“爱”的定义倒背如流,回答一切关于“爱”的问题,却缺少实践,从而对于“爱”的理解只停留在文人骚客的笔墨中。
爱与美,在他的生命里,都来得太迟。
(2)
我从来没有送过弗洛尔白玫瑰。
在各种各样的节日里,我俩都会互送礼物。其实是因为他尽职尽责地准备礼物,我脸面上过不去就也开始准备,所谓礼物,不过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没有什么用处,比如鲜花、象牙雕成的摆件。我喜欢送弗洛尔花,从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到普普通通的马蹄莲,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花都送过了,除了白玫瑰。
并非我忘记,而是我在有意避开。每次进入花店,那丛白玫瑰朵朵洁白神圣,在最显眼的位置吸引着我的目光,是那样惹人喜爱。店长知道我不会买就故意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诱惑我,我只能克制欲望挑选其他的花。
是因为我不喜欢白玫瑰?并不是,我当然喜爱那纯洁无瑕的圣洁白色,我也愿意把它养在家里,为家里添上一份光彩。不过我不可能把它送给弗洛尔,因为我配不上他。
而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
我算不上好看,自然卷的粉色长发,紫色的眼睛,个子也算不上小鸟依人,以当代女生以瘦为美的标准来看,我甚至在她们眼里算微胖,虽然我参考了标准体型表,比标准体重要轻不少,而且我认为健康就好,但她们始终在我旁边宣传容貌焦虑。我一般不会和很多女生一起出去,因为我觉得逛街是很随意的事情,没必要打扮,而她们拼死了要出人头地,引人注目,所以我往她们身边一站,就像她们乡下来的亲戚一样。她们都化妆短裙丝袜,我素颜长袖长裙,不是没有能力打扮,而是我觉得为了出一次门那么大耗精力实在是不值得。
而当我站在弗洛尔的书柜前,我便好像受到了升华,领悟到了公元前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思想:“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无所知”。一半是精装版的世界经典名著,一些诗集,一些哲学书籍,还有一些高价收购来的老书,它们端庄地立在红木书柜里,干净得不沾有一点灰尘,朴素却昂贵的白色暗纹书帘垂下,金黄的流苏离地不远,一旁是一个实木吊篮,复古的烛台灯照着暗红金边的地毯,更让进来的人为这里的庄严而手足无措。对不起,我是土著。
弗洛尔从来不会去动我书柜上层的漫画小说,有时会看看位于中层的名著和位于下层的文学杂志,但允许我随便从他的书柜借书,我们总是会在宁静的夜晚,打开落地灯,温一碗清茶,借着温暖的灯光分享最近读过的好诗好文,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凌晨。
一直这样下去该多好啊。
(3)
一周匆匆过去,有些难懂的外国电影叽里呱啦地播放着,经过艺术节弗洛尔心理防线降低了很多,我光明正大地靠在他肩上,透过温腾起的红茶热气看向屏幕,屏幕在热气里扭曲着,我的视野也摇摇晃晃,终于难抗睡神的指令,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古老的摆钟敲了两下,我昏昏沉沉地睁开眼,一时还以为在自己床上,直至感受到均匀的气息呼在我的额头,才想起来我现在是在沙发上。电视被关去了,四周一片黑暗,弗洛尔的西装被我口水浸湿了一片,他的头靠在他头上,也睡熟了,我不敢惊扰他,才发现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我又往他身边靠了一些,再度闭上了眼。
晚安,我蓝眼睛的爱人。
黑暗中好像有一束光照在我的脸上,我才想睁眼看看是什么,温暖的触觉覆上了脸,引来一片安心的黑暗,我好奇地眨眨眼,那黑暗便离开了。“早上好,小姐。”上方传来弗洛尔的声音,清晨的阳光洒在我们的身上,我现在正枕在他的腿上,他低头看着我温和地微笑,方才是他在为我遮挡阳光。
“不要走。”我转头埋入他的怀中。“好。”虽然看不见弗洛尔的表情,但是声音里是满满的笑意。
“周末想去哪里转转吗?今天天气不错。”弗洛尔回答完我迷惑的发言后接着问我,“还是说小姐想在这里躺上一天。”好了听完这句话我直接坐了起来,他是怎么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出这种让人脸红的话?“想去游乐场。”我随口说了一个地方,好让弗洛尔去准备方便我一个人发一会儿疯。我刚准备起身让弗洛尔,电话刚好响了,是个商业合作伙伴,没有迟疑,我直接习惯性打开免提靠着弗洛尔接起了电话:“喂,有何贵干?”
然后我就听着她骂了好几分钟的弗洛尔,根本没有让我说话的机会,我瞟了一眼弗洛尔,他脸色不太好,去把对面那人的嘴捂起来的心都有。我提炼了一下,大概就是骂弗洛尔态度很差,听得我很不爽,在她终于停下时抓住机会骂了回去,挂电话前还不忘补充一句:“全世界没有比他更好的管家了!”说完后我感觉这句话很幼稚,像是小孩子在炫耀自己的父母一样,有些后悔了。却看到弗洛尔意外地羞涩,支支吾吾地对我的话进行评论:“你过誉了。”
然后他就去准备了,我有点好奇他到底是做了什么让那个人那么不高兴,于是偷偷摸摸打开他的手机看了一下,最显眼的便是刚刚才被拉入黑名单的那个账号,最下面是弗洛尔才发出去的几条消息,明显是在为那个人打电话给我的事讨说法:
“根本就不想浪费一点精力在你们身上,对你们这些无关紧要的客人态度差一点也没关系。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你没有资格来骚扰我家小姐”。
“不要再打电话给她,麻烦了”。
听见了弗洛尔渐近的脚步声,我赶紧放下了他的手机,装作正常从卫生间出来的样子抱怨他的动作很慢。“对不起,我下次会注意的。”弗洛尔抱歉地笑笑,让我感到无限诧异——刚刚我看到的消息,真的是眼前这个好好先生发送的?但是我不能让他发现我偷看了他的消息,就一脸兴奋地喊着他出发。
明明看完消息的我高兴到想在床上像蛆一样蠕动啊,可惜要出门了,那种奇怪的动作可不能让弗洛尔看到。
弗洛尔高兴就好了,想怎么对待别人是他的自由。
(4)
周末的游乐场甚是热闹,爸爸妈妈们带着自己的孩子到处玩耍,干枯的树干上在冬天没有一片树叶,挂满了各色的丝带,为冬日添加了一份生机。南方的冬天算不上冰封万里的寒冷,弗洛尔终于脱去了西装,多了些人间烟火气。
我硬生生拖着弗洛尔玩了很多项目,平时那些我不敢玩的硬着胆子上了,直到下来后脚步蹒跚话都说不清楚被弗洛尔搀扶着在椅子上休息。“不要太逞强了,小姐。”弗洛尔之前没有和我一起玩过这些项目,今天第一次同意了,没想到还是看我的笑话,让我羞愧难当。我不想听他同情我,一整个继续郁闷。
弗洛尔突然起身离开了,连他都觉得我没用?虽然这完全不可能,但是心情很差的我此时就把自己的想法当真了,打开手机就对着朋友嚎了一顿,没想到她完全不安慰我,还让我不要烦她,她正在约会呢。我不管,必须有人安慰我,我反手拨通麦子的电话,对着她一顿输出,谁知道她的重点直接放在了我出去玩不带她,反而对着我骂了一顿。
我冤枉,我难受,我打滚,我一哭二闹三上吊。直至我看到弗洛尔牵着一束五颜六色的气球过来了,我才消停了一些,等他说话。“别生气了,好吗?”这完全是把我当小孩来哄啊,谁高中了还喜欢气球?
啊,原来是我,那没事了。于是我就像川剧变脸一样接过气球,与他在渐晚的夜色中登上了摩天轮。冬天的夜晚降临得很快,在红霞中已隐约看到了星子点点,摩天轮慢慢转动着,我想我应该实现我的告白大计了。虽然我完全没有组织好语言,是临时决定的,临时到是刚才上摩天轮那一刻的突发奇想。
“我不愿意做现在的我……”我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念起了博尔赫斯的《我连尘埃都不是》,弗洛尔想要接下去,我却不管不顾地一个人接着念,“我连尘埃都不是。我是个梦……”
“我祈求上帝说:我的梦想者,请继续梦见我 。”我停下来看着弗洛尔,努力地让自己镇定,“你喜欢我吗?弗洛尔。”弗洛尔似乎也在强装淡定,想套用一些道德框条来喂我鸡汤,还没说出口我就勇了上去,直接伸手抚上他的脸,轻得像是怕吓走受惊的野猫,他震惊地用那双深蓝的眼睛望着我,“听好了,弗洛尔。我的心上人有着黑夜般的长发和爱琴海般深邃的眼眸,你可以拒绝我,但我会对所爱至死不渝。”后来想想我的临场发挥水平是真的不行,思路乱得像信口开河。如果他拒绝了怎么办?我的计划真是有失稳妥。但是嘴巴显然不受脑子控制了。
弗洛尔随机应变的能力比我强了不是一星半点,将他的手覆盖在了我的手背上,随即拉过我的手贴上了他带着凉意的嘴唇,垂下睫毛的样子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为了让我梦见另一个,他常青的记忆,将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我祈求上帝说:我的梦想者,请继续梦见我。”
手在他的唇下迅速发红发热,怎么可能那么成功?直接就表达他的爱意了?我紧张地怀疑着,不知开口说些什么。我害怕他的拒绝,那样以后我们就无法正常相处,或者我可能无法接受选择离开他导致一辈子活在悔恨中。我屏住呼吸等待他的回答,我并非胸有成竹,只是希望答案可以让我得偿所愿。
“如果我不是我,而是世界上最漂亮、最聪明、最好的人,并且是完全自由的,那么此刻我就发誓永远和你在一起了。”弗洛尔说话时的气息呼在我的手背上,扰乱了我的情思,我脑子混乱地尽力想着这句话的出处,有些耳熟并不意味着我可以马上反应过来。
“罗斯托娃和皮埃尔在一起了。”是《战争与和平》里皮埃尔对娜塔莎说的话,我想起来后尽量找了一个妥当的说法好让自己不前功尽弃,能承接他的理由。
接着我的手被握住,整个人被他轻轻拉到了怀中,下巴抵在了他的肩窝,感受到了他贴着我耳朵的低语,轻微到没有发出声音。他终于伸手抱住了我,有限的风从摩天轮舱的狭窄通风口吹来,试图拂凉我滚烫的脸,尝试通过看外面的风景来分散注意力,真的难以置信,居然如此顺利,但依照我对他的了解,后续应该还会与我谈话,现在的情况就让我们都开心一点吧,就不去管那些教条的规范了,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般笑一笑就好了。
所谓的阶级,不过是爱情的绊脚石罢了。什么教堂的白鸽,田间的乌鸦,一个因为出生高贵而看不起对方的粗鄙,一个因为热爱自由而看不起对方的监禁,其实只要放下对自己过于的看重,它们又为何不能相爱呢?
[Prejudice makes me unable to love others, arrogance makes others unable to love me]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
(5)
我因过度兴奋而滚烫的脸在弗洛尔告诉我因为他没带钥匙我们回不去家那一刻降到了冰点。冷,这寒风刺骨地刮在脸上的感觉是真的冷,像是在做刀削面一样,尤其这风还将爱人那动听的声音传递到我耳边,让人觉得更冷了。这雨也不合时宜地下了起来,一点一滴不是打在文人墨客的荷花上,而是打在我透心凉的心里,不能说它滋润了心田吧,我差点溺死在这洪涝中。
我们两个坐在公交站台的凳子上,弗洛尔大概说对不起说累了,终于停止了道歉,我麻木地抬头看着乌云笼罩的天空,灰色朦朦胧胧地遮盖着夜色,给人以异常压抑之感,我差点吼叫着冲进雨里对着天空破口大骂。
“在一个寒冷而寂寥的月夜,夜莺将胸脯紧紧抵住一根红玫瑰树的尖刺,让尖刺深深插入自己的心脏,并在月色里彻夜吟唱。夜莺鲜红的心血慢慢流入红玫瑰树干枯的经脉,带血的玫魂终于在寒冬里怒放了,但夜莺却跌落在茂盛的草丛中,怀着对爱情的希望永远地闭上了双眼。教授的女儿得到学生送的红玫瑰后......”为了安定情绪,在等待雨小一点的这段时间里我给弗洛尔讲起了儿时读过的故事。
“然后,教授的女儿接受了他?”弗洛尔很自然地发问,这似乎是上述故事顺理成章应该得出的结局。
“……没有,她得到学生送的红玫瑰后,还是嫌他太穷,因而拒绝了他的爱情。于是,愤怒之下,学生把夜莺用生命换来的血色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掉进了阴沟里,一只车轮从它身上碾了过去。”我说出了这个不尽人意的结局,却带着王尔德本该拥有的风格,“请问弗洛尔先生,您是喜欢大团圆结局吗?我也挺喜欢......”
“对不起,”弗洛尔又在道歉了,“但是我确实没有读过这样的书。”“令堂没有读过给你听吗?都是些睡前故事罢了。”我实在想不到一个人可以在没有童话书的童年里活下去。“没有,她几乎没管过我,自从我认字开始都是去父母的书房找书看。”顿时明白了为什么弗洛尔比我优秀,人家的起点就比我高了不少。我还在缠着父母读童话书的时候,人家就已经在读《唐诗三百首》了,这怎么比?
但是我更喜欢我完整的童年,像弗洛尔那样一丝不苟,缺少关爱的生活,真的可以叫作童年吗?他是在父母意料之外的孩子,母亲并不想要小孩,加上他的母亲像个冒冒失失的小女孩,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不要说孩子了。“雨停了,走吧,去旅店。”
标间不大,却很干净,有种家的温馨。旅店下种着成片的矮小树丛,老板告诉我们,那是白山茶,夜间会开放。开放时一定很香吧,我想。由于只有弗洛尔成年,所以只能订一间房间。很显然我想歪了,但表面上没有说什么,而弗洛尔也知道我想歪了,但也没有说什么。我们心里还是有分寸的。
弗洛尔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去洗漱了。
浴室的流水声好似是在我的心上流过,我窝在被窝里,心里痒得好像有一团小火苗用火舌舔舐着,不知不觉想象起水流勾勒着他身体的曲线,好看的脖颈白嫩干净,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背上,水妖一样妩媚的模样……停停停,打住,我怎么能对社会主义好青年下手,这样做太罪恶了。
水声停了,我迟疑着要不要从被窝里出去,等了一会儿后我慢吞吞地将被子拉开冒出了头,一眨眼就看见弗洛尔坐在旁边床上笑眯眯地望着我。“你,你为什么不叫我?”
“怕你睡着了吵醒你。”弗洛尔已经穿戴整齐,没有一丝半点的不妥。我不是很满意他穿得那么严实,嘀嘀咕咕着进了浴室。
外面好像没了声响,我站在门后犹豫着要不要出去,手搭在门把上欲按不按,害怕出去会发生尴尬的事情,比如他已经睡了,那我就不能吹头发,但是不吹我的头发根本干不了。我最讨厌做这种选择了,所以我思索片刻,还是决定出去。弗洛尔还没有睡,他站在窗边,高挺的背影在万家灯火映衬下更加健美,他似乎在水雾笼罩的窗子上写着什么,听见我出来,处事不惊地回头看向我,一如往常。好像我们现在就是在家里,好像今天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在履行他的工作,仅此而已。
“过来,小姐。”弗洛尔拉开椅子示意我坐上去,他担心我的头发太长自己吹不干容易感冒。我这次没有像往常一样让他不要把我当小孩子,而是乖乖坐在椅子上任他鼓弄。“弗洛尔,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之动;爱又是指引迷舟的一颗星,你可量它多高,它所值却无穷 。”“嗯,小姐,今天下午的事我觉得我们应该说清楚了。”他关掉了吹风机,好让我听清楚他说的每一个字,“我有很大的责任,对不起,我不能陪你一起胡闹。你还小,可以不懂事,我不行。你只是一时兴起,青春期很容易会对异性产生好感,这很正常,你并不喜欢我,仅仅是生理所迫。再者你没有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一个仆人身上,你值得更好的,你只需要知道我爱你,然后对我痴心妄想的爱作出讽刺嘲笑,这才是我们间该有的相处模式。”
“你没有权利阻止我,你不相信我也罢,你怎么能否认我的爱,怎么敢轻视我对你的爱……”我越说越委屈,自己认真的话语却被当成了儿戏,怎么想都是他看不起我,我艰难地从喉咙里挤出最后几个字,接着便泣不成声。
突然间我陷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弗洛尔把我抱起放到了我的床上,伸手想拭去我的眼泪,我赌气般的扭过头,并且尽力克制自己不要回头,生怕一看见他我就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我看着弗洛尔的手扶上了我的肩,未等我回头就把我揽了过去,贴近我的脸颊:“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他在问什么,还以为他在询问我们两个的恋人关系能否成立,就忘记了我还在赌气直接开口回答了。
弗洛尔低下头,在我脸颊印下轻轻一吻,生怕让我感到亵渎。夜晚是那样安静,我甚至可以听到我的心跳,他的动作很轻很轻,像是对待他的小小神明,怕她转瞬即逝就离开了。屋外的白山茶静静绽放,四溢的清香,似乎讲述着它的花语——你怎敢轻视我的爱?
“晚安,夜莺小姐。”
(6)
第二天醒来时,弗洛尔没有在房间。莫名的力量驱使着我走向窗边,在两栋暖色小公寓的间隔里太阳缓缓升起,为楼房镀上一层金边,淡蓝色的月亮还未离去,少女般婀娜的上弦月若隐若现,旁边还有几颗不太明亮的冷色星星,与那半边红光形成对比,拉开一条金色的天河。
东君驶来金马车划过天际,露水打湿朝颜花散布人间。
往下看去,枯树边倚靠着我的心上人,冬日的阳光像眷顾般洒在他的身上,融入他温和的笑容,他似乎在等人,却又不紧不慢,怀中抱着一束向日葵,是那样温暖,那样充满希望。日光,月光和路灯,都只能堪堪照亮他的轮廓,好似在发光的是他本身和那束向日葵。
我眨了眨眼,怀疑自己的视觉出了问题,否则,我怎么会看见晨光之中,他的身后有群鸟飞过。一瞬间,我与他的目光对上了,没有躲避,没有慌张,仿佛一切刚好,他就在等我这个望眼欲穿的笑容。我以最快的速度跑下楼,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冲过去抱住他,而是停在了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沐浴在被白山茶剪碎的阳光中,看着他。
“小姐,我们回家。”弗洛尔伸出了手,鬓发随风飘起。
“好。”我放上了手。
迎着冬日初升的暖阳,我们从未分离。我的昼间之花,落下它那被遗忘的花瓣。在黄昏中,这花成熟为一颗记忆的金果 。
向日葵的花语,是沉默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