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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与制作人白起同人一念花开

和白起回了念系之后,我生了一场大病,整整两个多月,七十多天,让我几乎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但这七十天,我想清楚了很多事情,也从沉寂中一点点活了过来。

我不再一宿一宿的在窗边独坐,不再试图在杯盏中的澄澈倒影里寻找过去。

大夫说,我的病是心气郁结,水土难服,又恰巧寒气侵体造成的。

白起以为我的心气郁结是因为家族的败落,是因为双亲的过世。

这确实是大部分原因,可我没告诉他的是:

我到念系的第二十天,收到了宋子良的来信。

起初我是直接叫人丢出去的。

可送信的人说,这信有关我曾经背后的家族,让我好好估量,临走时他又添了一句:

“少爷说,您一定会看的。”

呵,他还是真是阴魂不散。

我最终还是叫人收下了那封信,赔上一晚的彻夜未眠。

次日,我决定打开信封,看看这个衣冠禽兽的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

……

信中说,宋子良其实是因为看见了每日来给我送糕点的白起,才最终确认本家的叛变。

他一开始派人调查了本家的粮油公司账目,账目有问题,他开始怀疑。

此后念系军阀突然停止从苏州购粮,他的人又恰巧在上海城郊的一条船上截获了一批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粮油,再次查探本家账目,果然有一批输出。

但输出对象摸清楚后,却其实是暗地里属于本家的另一个公司,所以输出对象仍然不明,同时又昭然若揭。

查到这里,他还差一个线人未曾抓到,遂指向性不够明确。

一遍摸排下来,只有我的小楼有一个每天给我送糕点的人分外可疑,他在上海本地查无此人。

于是他派人去跟踪送糕点人的,并委托他画一幅画像。

无奈白起总能轻而易举的发现有人跟踪,并毫无征兆的消失在他们眼皮底下。

于是他就着手策划了一切,假意接近我,守株待兔。

最终在我的小楼里,他如愿以偿的见到了白起——尽管隔着屏风。

他认识白起,或者说,认识念系军阀的少帅。

既然线人是念系的少帅,自然是抓不得了,但到了这一步,也就差不多可以收网了。

如果一直找不到这个联络的人或者来往物证,仅凭推理自然不好贸然动手,而我和白起则大大为他缩短了时间与难度。

所以家族最终的快速败落,被那样凌厉的手段灭门,有因我,也有因白起。

无论这一点在本家被灭门中占比多少,我和白起,始终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记得那天我把信封和纸笺在烛焰上点着的心情,看着它们一点点化为灰烬,那种巨大的惶恐和无所适从却始终没有一点点消减。

我一直知道宋子良一定是从我身上得到了什么,才确定家族的反叛,但却没有想到,这个让他最终确定的人,是白起。

如果白起不曾来送糕点,如果我没有默许他一次又一次地来,是不是合作的达成就会再迅速一点,会不会宋子良就查不到——至少不会以如此快的速度查到,而阿爸就有更多的时间来扫尾……

宋子良确实是玩弄人心的高手,他说放过我,又何曾有一刻让我好过。

仍记得那天我抬头时,窗外正下着大雪,纷纷扬扬的,将满地青砖掩得只剩下边角,可那一刻看去,却格外像是欲盖弥彰。

我自诩是个理智的人,所以不曾把这份罪恶感像宋子良一般强加给白起,哪怕是在心里。

任何一点点偏离轨道的想法产生,我都会给自己强调:错不在他。

我确实做到了不让宋子良的挑拨得逞,可我终究不是圣人,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该对待来自他的善意和喜欢,甚至于对待他,对待我自己。

我无所适从。

于是忧思之下,在一个晚上,我忽然高烧不退,一病不起。

病中,我用了整整五十天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五十天后,白起对待我的沉默仍然不厌其烦,无微不至。

所以在一个放晴的日子里,覆在窗外的白雪将天光折射进我的房间,白起正坐在桌边研究着有关反念战争的情报,有光斑投在桌上,与白起的眸色相应,静谧而和谐。

我久久凝视着他,那一刻,我忽然就从这个问题的束缚中脱离出来。

因为我发现,过去本早已被我留在身后。

眼下的,才是我应该珍惜的。

我也突然理清了思路:我和白起,从来不是是非产生的根源,错不在我们。

家族与念系生意往来,我或他插手与否,都不会影响这个最终结论的得出。

所以我选择让过去的事留在过去,不论是非。

……

病里的人大多敏感,我察觉:宅子里白起的人虽疏离但却大多温和;可若是出了宅,帅府的人碰上我,无一不是横眉冷对。

也罢,本就是寄人篱下,没有人有对我好的义务。

到了念系之后我才知道,白起,他并不是这念系的一个小都统,他是念系大帅的儿子,是念系的少帅。

都统一职,是他出门办事时,随意捻来用的职位。

这样一来,就很好的解释了帅府的人对我的态度,白起是少帅,那么大帅就是白起的父亲,他不喜欢我,连带着府里所有的下人也不喜欢我。

但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今天晨起时听房里的丫头说,我病起来会说胡话,拉着他们少帅便哼哼唧唧地不肯松手。

她提及此的时候,我有些不可置信,却也能从她眼中的分明笑意看出这话不假,故而十分窘迫。

我褪下腕上仅剩的玉镯给了那小丫头,一方面收买,一方面笼络人心。

故人长存于心,物件对我来说,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小丫头拿了镯子欢天喜地地出去了,但我却仍坐在原地,默默思索着她描述出的我。

从心理上来讲,一个人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候依赖某个人,大概率是对这个人有好感且十分信任的,而这种潜意识里的依赖,常见于亲子或伴侣之间。

而我,哪怕在清醒过来之后,也并没有排斥自己的这种行为。我眯了眯眸子,压下了心中那呼之欲出的异样感。

大致因为我是上海人,白起觉得我因当会喜欢海鲜河鲜多一点,每日都会变着花样送来各种不同的粥。

我其实并不挑嘴,不过他没问,我也提不起兴趣说。

但他的费尽心思,忽然就让我很感兴趣,他对我的感情,到底来源于哪里。

思考了很久,我决定试探一下他。

发热总是晚上更加严重,可白起也是晚上才会抽出一段较长的时间来陪我,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偶然一天晚上,我觉得自己状态还不错,神思还算清醒,我就丝毫不耽误地开始行动。

对于白起的关切询问,我循着往常的样子,装作迷迷糊糊,含混着并不回答。

我不动声色地观察他的反应,他似乎并未察觉到不对,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将我身后的靠枕垫高了些,让我靠着他的肩,他则拿着碗和小勺给我喂水。

一勺一勺,极有耐心。

他身上的味道混着一室药香,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进入我的感官,温温热热的。

我微微眯起眼抬头盯着他的侧颜,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尖。

我清晰地感觉到,心脏的位置,经过了一阵不规则的细小电流。

那个瞬间,我发现自己对待这种感觉已经十分熟稔,总喜欢轻咬舌尖来保持清醒,但同时又有些贪恋这种心跳不受控制的感觉。

这种感觉,从我决定放过自己的那一刻起,就常常会光顾。

他转过头,琥珀色的眸子里有着轻柔的询问: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我摇摇头,仍旧眯眸盯着他看,心里却暗暗思忖着白天那个小丫头描述的,我迷糊的样子。

于是,我循着那丫头说的样子,动作幅度极小地伸手去抓他的袖角。

他被我抓住袖角的手微微一顿,小勺便停在半空。

“白起”我轻声唤他。

“我在。”他将汤勺搁在白瓷小碗里,放下碗。

“白起”我又唤了一声,仍是声音低低的。

“嗯,怎么了?”

在他看过来时,我捏紧他的袖角,咬唇默不作声。

“我不走,别担心。”

他捉住我的手,塞回被子里。

“我难受……”

白起的怔了怔,神色看起来很关切,还有些不知所措,他微微蹙了蹙眉,像是在为这件事而苦恼,最后有些生硬的安慰我:

“睡吧,睡一觉起来……就不难受了。”

“白起……你跟我讲讲话吧……”我循循善诱。

“好,那你想听我说什么?”

“那就……说说怎么认识的吧。”我含含糊糊。

“怎么认识你的吗?”

“嗯。”

他怔了怔,低头看向我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我垂着眸子不看他,好似无意般错开了他的眼神。

他没有追究,只是轻笑:“好。”

……

原来,我早在四年前就认识他了,四年前,我十七岁,正在美国卫斯理安女校读书,而他同样也被父亲送到美国读书。

他沉默寡言,不显山露水,又是中国人,还经常为其他中国留学生出头,在美国的男校里,自然就成了众矢之的。

西方人比东方人好斗,免不了要找白起麻烦。

于是有一天,在卫斯理安对面街角的一片树林里,十个人围殴白起,他们有匕首和棒球棍,而白起赤手空拳。

那样桀骜不驯的少年,也有了不敌的时候。

血染红了他背部的衣衫,一片一片,像极了中国暮春时节盛放的牡丹,鲜艳又刺目。

但挺直的背脊,却承载着一个汉人所有的骄傲。

——没错,像很多个画本子里写的那样,我看见了那样狼狈却执拗的他,并救下了他。

说是我救他,其实并不准确,阿爸在我走的时候安排七八个练家子作为保镖,安插在我身边。

所以当我挡在白起面前义愤填膺的时候,他们自然不能放任我一个人冒险。

其实当时我救下他的想法很简单,或许是因为他是中国人,且正遭受着非正义的武力袭击,也就是通俗的“欺负”,又或许……是因为他始终挺直的脊梁,在那样一个年代。

所以同为在异国他乡的汉人,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这使我义无反顾的做出了救他的决定。

我还记得那天救下的人:脸上由于混战有许多血和擦伤,但隐约可窥见凌厉的神色。

他身上掩不住的锐气像是一把刀,让那时的我有些害怕。

我不敢打量他,只依稀记得一双琥珀色的眸子,并不十分清楚他的长相。

我将自己车上的医药箱递给他,并让人给他处理伤口,被他拒绝后,我还是执意把医药箱留给了他,才上车离开。

我记得这件事,却没记住主角的样子,更加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白起。

命运有时就是这样奇妙。

白起说,后来他补齐了用掉的伤药,想把医药箱还给我,拢共在卫斯理安门口见过我三次,可每次我不是身边围着许多人,就是直接上了车。

他也是头一次如此细致的观察一个女孩,他说我那时很爱笑,笑起来格外有感染力。

对我的好感也就因此莫名的层叠累加起来。

可后来他再去卫斯理安的时候,却再也没在那里见到过我。

多方打听,他才知道我已经回国。

所以那个下午他在会议厅看见我从门口走过时,那种震惊,让他义无反顾的想要捡起当年没有了结的心愿。

我落下的那只耳坠也确实给了他一个很不错的机会

尽管当初的心愿早已模糊在时光里,让他看不清究竟是什么,但他很固执,四年,足够让这种固执成为执念,根深蒂固。

他说,他虽然已经不记得当初的自己是怎么想的,但他始终记得那个女孩。

于是后来再见我时,好感轻而易举地变成了心心念念;而并没有什么改变的我,加速了这种不成正比的转化,使他在不觉中便动了心。

缘分和情感,真是奇怪又奇妙的物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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