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能不喜欢奥斯卡呢。
韬偷偷摸摸把我拉到操场旁边的一个小墙角里。这里是我们俩最新发现的据点儿,在这儿往球场上望去,比近处视野要好得多。
可就算离得千里万里远,那人也在闪耀发光,想看不到都难。
黄昏了,夕阳余晖,一天里天色最美的时候。橘红粉紫的霞光在奥斯卡新染的金发上浅浅镀了一层神仙色,他一甩头,汗水都在发光。
没办法不注意到他,他一出现,就是全场的焦点。韬总一脸花痴地说他是天生明星相,话是腻歪了点,但绝对无夸张之处。
明星气质大概就是像奥斯卡这样,根本让人无法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场上爆发一阵掌声喝彩声。
奥斯卡进球了。
“呀呀呀呀夏!!!你看见没有看见没有,哎呀呀呀呀呀!!!他投进去了呀呀呀呀!!!!!”
“我看见了看见了看见了,我的妈呀!”我就快被身边这激动的人间开水壶给掐死了,“您淡定点,淡定。先放开我吧,行不行?您留我一条小命在,我还有用呐!”
别看这人儿瘦瘦的薄薄的,手劲儿可是大得很,他一激动,捏着我胳膊连摇带掐,我如果不是被这俩人的狗粮撑死的,那一定就是被胡烨韬的暴力虐死的。
“夏,你帮我把这个给他,”韬塞给我一瓶水,“他喜欢喝这个。昨天我俩去超市没买到,断货了,我特意跑去分校区那边的便利店才买到的。”
我叹口气,“胡烨韬同学,你也是真可以的。网上下个订单,什么饮料不能买到,还非得你大老远从城市这头跑到那头去,你这是妥妥地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韬好看的眼睛笑成两弯月牙。
“你小孩子才不懂呢,这是爱情的仪式感,”他推我,“哎呀你快去,你去,我等着你,待会儿请你吃绵绵冰。”
哼。我像是被区区一碗绵绵冰就能收买得了的人吗。
我只不过是受不了胡烨韬哼哼唧唧眯着眼睛和我撒娇而已。不是都说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嘛,怎么这媚眼如丝的小狐狸精会每天在我眼前嘚瑟地晃来晃去。
他每天在这个固定的时候,拉着我狗狗祟祟地躲在这个旮旯里,化身望夫石,满脸花痴地眺望球场二十分钟。我呢,我就只好化身爱情保安,帮这俩人镇守这秘密的感情。
奥斯卡每天打球,但不会多耽搁,最多半个小时,到点儿立即下场。
我就掐着这个时间,在他和韬之间充当一下信使,帮他俩鸿雁传书。
奥斯卡太高了,人又长得冷冷的。即使已经熟成这样了,他短袖挽上去露着壮实的臂膀,边撸着汗湿的头发边肃着脸走过来的时候,还是会有那种强烈的压迫感。
让人又着迷,又害怕。
又害怕,又着迷。
我总觉得他像一只老鹰。就是那种世界风光纪录片里,在什么亚马逊丛林中的雄鹰。翅膀一舒展,就跨越千里水域。纵然下方郁郁葱葱密集繁茂,树林与河水绿成一片,但他在空中定一定,就是发现猎物了。
我自觉就是那个逃不掉倒霉催的猎物。
我把装了饮料的袋子递过去。
“诶,我就随便一说,他还真买来了啊,”老鹰锐利的眼睛顷刻柔软下来,“真是,以后都不敢在他面前说话了,说什么都当真。谢谢啊盛夏,总麻烦你。”
“没有,那我俩打工去了。”
“好的,麻烦你照顾他了。”
--我包里揣着昨晚网购的同款饮料。沉甸甸。背来已经很累了,要这样背回去,更累。
我才是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