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不喜欢胡烨韬呢。
我认识韬的时候,正被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堵在学校旁边的小胡同里找麻烦。
那次真是无妄之灾。我不过和同班的一个男生多说了几句话,就被他女朋友找了人来围堵警告我。
是上中学时候的事儿了,大学生哪有那样幼稚。也没那么迂回,现在讲究的是简单直白,能自己吵吵的绝不假手于人。
我其实是后知后觉的,一时都没想起来害怕,直到那几个人开始逼近我才尖叫起来。
然后我就记得一个小小的瘦瘦的人儿冲过来,挥起书包就打,一边打一边骂,“跟个女生玩命,你们可真是个男的啊?那么怕对象被抢走,让她自己争点气啊?”
状况太多,我当时目瞪口呆。
之后我才敢实话告诉韬:“我那会儿以为你是个女孩。”
韬根本不在意,还给我哼了一声,小傲娇的样子,“你不是第一个,我都习惯啦!”
那也是很正常的吧?头发又长,脸孔又小,那么瘦小,宽松的白色上衣被那天的风吹得瑟瑟直抖,像只白色的蝴蝶随时会振翅飞走一样。
韬在我心中,就是所有美的意象。
漂亮的人儿,肯定是已经对别人的赞美很坦然了。
“不过我当时其实也是有点害怕的啦,我那都是狐假虎威,”韬眨眨眼睛,头往旁边人的方向歪一歪,“要不是他在,我还真是不太敢那么猛。”
奥斯卡无奈,“所以我在的话,就是你负责惹事我负责打架呗?”
“对呀,那不然呢?”
想起来也是奇怪,韬个子并没有那么矮,可我的印象里怎么就根深蒂固地认定他是个小小的瘦瘦的薄薄的样子。
像一只灵巧敏捷的猫猫,个子小却不容人欺负,只有他逗你,可没有你能逗他的份儿。
尤其当他们俩走在一起的时候。
我非常喜欢刻意殿后,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看他们俩牵手。
奥斯卡的手大一些,手指很长,骨节清晰;韬的手指也很长,但是软软的细细的,很秀气,轻轻地虚虚地,勾着奥斯卡的手。
奥斯卡就不着一分力地微微抬着手让韬挂着,有时候会轻轻捏一下他的指尖。但也是轻轻淡淡的,下意识的,习惯成自然的那种本能动作。
就,若即若离,流连忘返的感觉。像在玩两个人才明白的一种游戏。
有些时候,我会看着看着,心莫名就开始微微地疼。
奥斯卡的手,像用力撕扯在我的心上一样。
这也是我的一点变态心理吧。强制脱敏。
我和韬认识这些年,他只有在奥斯卡面前会流露出一点磨人娇羞的样子--说出来有点难受,但毫无夸张。
韬问过我:“夏,你会觉得我们俩这样……不太对吗?”
“看不起谁呢?”我努力装作不以为然的样子,“我看上去是那么没见过世面老古董的样子吗?”
“哎呀不是,我就是说--”
“我明白,不会啦,”我说,“你开心就好了。你开心就对,就正确。”
这不是安慰的官方发言。这就是我最真实的想法。
韬和奥斯卡,除了彼此,没有人能比他们自己更“对”了。各种层面上都是,从外到内,从头到尾。
至于那一点点所谓的不圆满,在现在这年代,那根本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等毕业了,就好了。”韬经常和我这么说。
这其实也是我心里的话。
等毕业了,或许就好了。
他们好了,我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