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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十二 回到解放前

(戬沉)宝莲灯:浴火重生

“混帐!”沉香好悬没吐出一口血来,一拳砸穿了案台,令牌一掷,当下就判,犯人孙良,偷盗官银,焚毁公文,即刻问斩!却被主簿拦下来了,说是虽然秋冬不忌死刑,但眼下已近年节,多有不宜,不如暂缓。

无法,沉香只能命人收监了孙良,判来年秋后问斩。一方面安排下到县里巡查的衙役,挨户向乡人询问打听,先调查户籍,然后详细记录历年新陈案件,官府文书等。再把从每户处所得记录,交给文员进行对比核查,看同年同案有无不同之处,可判定真伪的,记入文册,最后由主簿主持归类入编。另一方面,每日报入县府的新案,则有专人调查整理,交由县丞批示,有拿不准的再呈给沉香决断,最后着人奉命行事。

接下来几日,县府中新旧事务齐头并进。工房主管找了群工匠修葺新书房。主簿引着杨戬从东边绕道,西侧廊房的颓败狼藉,杨戬自是没看到。众人一时之间焦头烂额,又无处办公,便全都挤进了客堂,又占了院子放文书,所以杨戬才得见大伙忙活得不可开交的场面。

至于那张被砸穿的案台,也是沉香命人抬到自己房间里的,公堂毕竟是衙府的门面,众人无暇顾及琐事,沉香却不好不理,遂拿自己房间里的长案将那破案台替了。

等诸事终于有了头绪,沉香却撑不下去了。本来只是稍稍着凉,身有微恙,但却冬夜酣战,又一时急火攻心,难免使病症沉重,兼之随即连日操劳,因重任在肩而昼夜颠倒,心绪不宁,无异于雪上加霜,最终累倒在案前。

沉香失去意识前,特地告诫众人,事关郑县百姓福祉,务必尽心竭力,尤其水利农桑一类的民生要务,须优先处理。待这桩桩件件都嘱咐下去,沉香便不省人事了。

那典史说得是声泪俱下,听得杨戬也是一阵辛酸。待听说那典史日日差人暴揍那个孙良一顿时,杨戬又是一阵无语,遂止了他话头不提。

沉香极少生病,所以一旦病起来,也就格外严重。他现在发热不止,身上酸痛难受,又无法清醒,所以他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他梦见火焰,漫天的火焰,烧尽了他所拥有的一切,也烧尽了他自己,永远也无法熄灭。沉香在梦中苦笑,他难道注定要被烈火纠缠一生吗?他知道自己在做梦,因为他记得自己是谁,在做什么,他是刘沉香,是刘彦昌与杨婵的儿子,一介七品芝麻官,虽不如大理寺少卿来得风光无限,显赫高贵,却可尽一己之力守得一方清明,不必沉浮于朝堂中的权力倾轧。

然而就在他以为诸事顺遂的时候,厄运的火焰又追到了他头上,将他多日心血化为灰烬,他实在是恨极了那火焰,这次如果还能安然无恙地活下来,他以后可能都不点灯了。

这样想着,突然有一股温柔的清凉,贴上了他的皮肤,传递进他烧得火热的身体,令他一阵舒爽。是谁在我身边,驱退了梦中灼人的火焰?沉香想。于是他拼命睁开眼睛,他想看看那个人,他要看看那个人…

“是你…”沉香气若游丝,勉强维持清醒。第三次了,又是这个人,带给沉香他最需要的东西。可是这次依然是失望收场。为什么又要是他?自己的舅舅?是任何一个别的人都好啊,为什么要是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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