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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初平二十六年

  李虔吃完汤饼,刚站起身,便听见有人高呼,“钱袋!我的钱袋!”李虔循声看去,见一个布衣学子正捂着腰带,以一种滑稽的姿势朝前跑去,而他追赶的对象,是一个半大的孩子。

  想都不用想,这一定是哪个小扒手摸了人家的钱袋,被发现了。那小扒手显然是常干这一行,借着自己身子小,三两下就跟那年轻人甩了极大的距离,那年轻人急的在后边大喊:“那是我赶考的钱!”

  李虔坐不住了,无论谁,偷了人家钱财都是要报官的,更和况,光天化日之下,还有这等匪盗之事?

  李虔迈出步子,跑到那学子跟前,拍了他一下肩膀,说道:“跟上。”说完,扯开大步就往前追去。

  那小扒手东钻西躲,绕的尽是一些崎岖的小路,期间还往后扔了不少杂物。不过,这还难不倒李虔,在战场上搏杀四年的体力岂是一个小孩字能比得过的?

  那小扒手见到后边的人紧追不舍,开始慌不择路起来,速度也慢了下来。李虔跟着那小扒手一路往东去,离东市越来越远,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那小扒手终于支撑不住了,跌跌撞撞的跑向一处失修的民宅。

  李虔踹开那半页门,看到那小扒手缩在正厅一角,还学着人家摆出凶象。李虔心想,这下你可跑不了了,开口道:“把你偷的钱拿出来,我不去报官。”

  没成想那小扒手背后竟然藏了一根木棍,忽然暴起向李虔身上打去,李虔是何等人?当即一脚踹在那小扒手心窝,别说木棍,连人都飞了出去。

  “我还想你是个孩子,钱拿回来就行了,没成想你还敢搞这一出?今天我必须把你拉去见官,关你个十天半个月。”说着,握住那小扒手的胳膊,像拎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正当这时候,那个被摸了钱袋的年轻人也跟了上来,气喘吁吁。看到那小扒手,头一句便是,“偷了人家东西还敢跑?”

  那小扒手还是一脸凶相,恶狠狠的瞪着那年轻人。

  李虔拎着他的胳膊,“把他拉去见官吧,哪那么多事?”说完,拉着那小扒手的胳膊就要往外走。

  刚迈出几步,房屋深处就穿来一个沙哑的女声,“二位请留步。”

  李虔迟疑了一下,这失修民宅竟然还有人住?!

  一个四十岁许的女人从里屋走出来,走路一瘸一拐的,拄着一根木棍,努力保持着平衡。

  那小扒手看见那个瘸腿女人,忽然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了一下,“娘!”

  “闭嘴!把拿人家的东西还回去!”那瘸腿女人厉声呵斥道。

  那小扒手:“可你的病......”

  “你还敢还嘴?”那瘸腿女人举起手里的木棍就往安小扒手身上打去,眼看快打到他身上的时候,一旁的年轻人开口道:“且慢。”

  李虔看着眼前的场景,把事情经过猜了个七七八八,那小扒手估计是想拿这偷来的钱给他娘治病,不过这一下恰好碰上了自己,没成功。

  那年轻人朝那小扒手问道:“你是想偷钱给你娘治病?”

  那小扒手斜眼看了他娘一眼,后者厉声道:“说!”

  那小扒手咬了咬嘴唇,“是。”

  李虔放开了那小扒手的手臂,这小扒手从腰间拿出一个钱袋,交到了那年轻人手上。

  那年轻人犹豫了片刻,从钱袋里拿出几枚铜钱,递到那瘸腿女人手上,“虽不能治病,应该能吃回羊肉了。”

  那瘸腿女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那几枚钱。

  这里是人间,不是每个人的命都一样,有时候,几枚钱就能救下一个人了。

  李虔也从钱袋里拿了一枚钱,不过那是一枚银币,那瘸腿女人看到银币,连连推辞,“这可一定不能收,尊驾拿回去吧。”

  “不要推辞了,我看着房子都快塌成半间屋子了,这钱应该能修补一下。”李虔把银币塞到了她手里,“不过话说回来,天子脚下,你们怎么会过得如此生活?”

  那瘸腿女人‘唉’了一下,说道:“朝廷连年打仗,孩子他爹早几年便死在了外头,我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做些细软,还算能活下去,可去年朝廷又忽然说要建什么天竺使馆?一下占半坊之地,几百家的人,都被赶到了这新昌坊来,朝廷说了,会按各家各户的人头来折现银来补偿,可恨的是那上头官员为了吃回扣,硬生生把一半的人都做成了黑户,没了户籍,别说补偿,连孩子他爹阵亡的抚恤都拿不到,日子根本没法过。”

  李虔越听越心惊,普通士兵阵亡后的抚恤,若是家中有幼子,需要发到孩子十五岁那年,而这家人的孩子不过十三四的年纪,先不说拿人地产不给补偿,竟然连将士阵亡的抚恤都有人敢贪!

  那年轻人道:“朝廷就不管吗?”

  那瘸腿女人的脸皱成一团,“是啊,我也纳闷儿。我去找了好几次县令,没用,再往上,我们这些小百姓,就谁都不认识了。”

  那小扒手也来了怒气,恶狠狠说道:“那些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那年轻人抿着嘴,“我这次赴京赶考,就是为了这天下不有你们这样的苦主。”那母子二人看着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事情已经了结,那年轻人告辞了那对母子,往城中赶去,李虔也跟着出了屋子。新昌坊内都是一些老弱病残,那年轻人不时询问一下,发现竟有许多人的情况跟那母子一样,也是被人做了黑户。

  走过几个坊道,就到了东西,繁华依旧,跟新昌坊的情况截然不同。天色已经不早,李虔就想告辞回驿站,可那年轻人却道:“李校尉出手还挺大方,我还想像你们这样的达官显贵,眼里容不下小人物呢。”

  李虔心中疑惑,“你知道我名字?”

  那年轻人:“我叫林歆,字音无,你救过我。”

  林歆?李虔在脑海中搜寻有关这个名字的记忆,她恍然想起,在丰州时,她确实救过一个叫林歆的人。

  李虔刚想回话,却发觉林歆已经遁入了人群,不见踪影。

  李虔看着林歆方才站过的地方,喃喃自语,林歆......

  她好像是个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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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的天已经有些热了,这才不过辰时半刻,太阳火辣辣的挂在了天上,人的脑门上已经出了一层薄汗。

  不过这样的天气,还挡不住张二小姐打马球的热情,她早早的便来到了普宁坊的马场,骑上心爱的流韶,在马场先遛了几圈。流韶是河套产的马,体型不算大,女子骑驭正好。

  马通人性,张氲又待流韶极好,不用挥鞭,只消张氲夹一下马肚子,流韶的四只马蹄便轻快的舞动起来。

  过了几刻钟,马场周围开始聚集起许多人群,有的是穿着锦衣的公子哥,更多的则是一身粗布麻衣的赴京赶考到的学子。张氲看到那群年轻人就莫名的来气,这几日赴京赶考的学子越来越多,明天这马场就不能再用了,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出来疯几天,明天就不能玩了,这叫她怎么甘心?

  “萱柔!”一个雄浑的男声响在马场边上。

  张氲定睛看去,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骑士,当即高兴起来,大喊道:“景山!”

  那名骑士纵马来到她身边,他是皇甫郦,字景山。较张氲年岁长些,二人又共同喜欢打马球,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你今天来的挺早啊?”

  张氲没好气的说道:“嗨,别提了,明天这马场就不让用了,这不是圣人开的马场吗?怎么一到这时候就不让玩了?”脸上一副不情愿的表情。

  皇甫郦被她这小女儿的情态弄的发笑,说道:“这马场临近皇宫,过几日各道学子就要往国子监里去考试,他们在那儿考试,你在这儿打马球,合适吗?”

  张氲还是一脸不高兴,甩了甩手里的马鞭,“算了,不提这些了,赶紧叫人吧。”

  皇甫郦朝身后招招手,从马场外里立时走出七八个好手,个个都穿着劲装。

  随着号角一响,十几名骑士纵马奔向场中,小小的鞠丸在场地中央飞来飞去。皇甫郦带着几名健硕的骑士连连抢到鞠丸,连连中靶。一连三场下来,张氲这边竟然一个球都没中。中场休息时,她气鼓鼓的看着皇甫郦,可求手下留情的话却一点也说不出口。

  皇甫郦这边,他的马连跑了三场,浑身都是汗,由于不是战马,体力自然也不算最佳,他换过了一匹黑色的凉州马。刚骑上去,随从就来到身边,说道:“阿郎,有客人。”

  皇甫郦跟着随从,走到马场边上,看到那名‘客人’,当即叉起手,恭敬道:“凤王殿下。”

  李觐强装镇定,他还从未做过拿身份压人的事来,“听闻皇甫都尉在这儿打马球,本王就想着也来玩玩,皇甫都尉可不会不给面子吧?”皇甫郦不过挂了一个京兆都尉的闲职,也才是个五品官儿,李觐这个亲王这么礼遇自己,无论目的是什么,自己都不能拒绝。

  “当然可以,殿下赏脸,自是小人的荣幸。”说罢,朝一旁的随从说道:“给凤王殿下备马,我亲自陪殿下。”

  李觐抬手,“不用,我听所张二小姐也在此地,我就陪张二小姐吧,免得让人家说咱们欺负她。”

  皇甫郦给随从递去了一个眼神,“把二小姐那边的人换下来一个。”

  随从即刻跑去办了,李觐走在前头,忽然回过头,说道:“皇甫都尉,本王的身份......”

  “在下明白。”

  李觐暗自庆幸,总算没出什么漏子。而后边的皇甫郦却忍不住在心里偷笑,醉翁之意不在酒,这凤王殿下,的意思摆明了要接近张氲,唉,下半场不好搞了啊。  

(本作人物的感情线会比较薄,毕竟是以剧情为主,李虔和林歆的感情还要在后边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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