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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璟

忆捷录

宋璟(663年—737年),字广平,邢州南和(今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人。唐朝名相,北魏吏部尚书宋弁七世孙。

博学多才,擅长文学。考中进士,授上党县尉,迁中书舍人、御史中丞、吏部侍郎,官至吏部尚书、刑部尚书。开元十七年(729年),拜尚书右丞相、上柱国、开府仪同三司,进爵广平郡公。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卒于洛阳,享年七十五,追赠太尉,谥号文贞。

先后历仕武后、唐中宗、唐睿宗、唐殇帝、唐玄宗五朝,一生为振兴大唐励精图治,与姚崇同心协力,辅佐唐玄宗开创“开元盛世”,与房玄龄、杜如晦、姚崇并称唐朝四大贤相。

后宋代的“法医学之父”宋慈为宋璟的后人。

武后执政,宋璟因为率性刚正而被重用,逐步由凤阁余人(即中书舍人)升迁至御史中丞;武则天的宠臣张昌宗因为私自向相士询问运程,违反了宫规,宋璟奏请追究,但是武则天则特旨赦免,并命令张昌宗及张易之两兄弟到他的住所谢罪,宋璟却拒而不见。宋璟因此与他们结怨,二张屡次欲借故中伤他,但却不成功。

李唐复兴后,在中宗时,宋璟担任黄门侍郎。当时宋璟得罪了当权的武三思,因此受到排挤,被外调为贝州刺史。其后,韦后叛乱,中宗被杀,睿宗子李隆基平叛, 睿宗继位。宋璟重新被起用,睿宗将他由洛州长史调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执掌朝政,这是他首度为相。在这期间,他一改朝廷用人惟亲的恶习,提出了用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并且不顾当时拥有极大权势的太平公主等人的反对及阻饶,罢去昏庸的官员达数千人,并请太平公主出居东都洛阳,以防太平公主谋反,但因此得罪了太平公主,被其中伤,因此反而被罢相,贬为楚州刺史。

玄宗时期李隆基讨平太平公主的叛乱,即位为唐玄宗,宋璟升调为广州都督。宋璟仍专注改善民生,并没有因为外调而灰心,他教晓百姓以砖瓦盖屋取代简陋的茅屋及草屋,以减少火灾出现的可能。开元716年,他被调返京师,任刑部尚书,后来姚崇因事退隐,他获姚崇推荐,再度为相。这时,宋璟再度提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他为防奸佞小人私下在皇帝耳边进谗言,提出百官奏事,必定要有谏官、史官在旁的规定。而玄宗亦十分器重宋璟,并以师礼待之;进则迎,出则送,因此宋璟提出的具建设性的提议,通常均被采纳。亦因如此,当时朝廷一改以往用人惟亲的恶习,并减少了奸佞小人诬谄好人的情况,使开元初期的政局十分清明。宋璟前后为相四年,他不畏权贵,力革前弊,奉公守法,不徇私情。相传,他叔父宋元超当了“选人”(侯选官)后,要求吏部予以优先照顾,宋璟得知后,不但不予优先录用,并手示吏部“不能私害公。”又据史书记载,唐代规定,每年地方各道派人定期向皇帝、宰相汇报工作。使者进京,往往多带珍贵宝货,四处送礼,拜结权贵,许多官吏收礼受贿,使者也多有因此得以晋升。宋璟对此则异常不满,并面奏玄宗同意,勒令所有礼品一概退回,以绝侥求之路,削杀收礼受贿之风。后因为压制犯法官员的申诉,并严禁黑钱的流通,得罪了不少权贵,因此被降为开府仪同三司,再度罢相。

唐玄宗后期,由于政治上安于现状,在吏治方面也慢慢受到后庭和宗族、姻戚的影响,加之李林甫、杨国忠等奸相为辅,由姚、宋苦心建立起来的政治纲纪,很快被他们破坏殆尽。相传,安史之乱发生后,唐玄宗狼狈逃到咸阳,一位长者向玄宗说:“臣犹记宋璟为相,数进直言,天下赖以平安。自倾以来,在廷之臣以言为讳,维阿谀取容,是以阙门之外,陛下皆不得知,草野之臣,必知有今日久矣”。这是对玄宗的批评,也是对宋璟的赞扬和怀念。

宋璟同姚崇一样,是唐代历史上著名政治重臣。唐朝三百年间,素有“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之说。史书上一向姚宋并提,并有“崇善应变以成务,璟善守文以持正”的赞词。玄宗和宋璟等重臣连续保持了稳定的关系,这不仅使得寒门士子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也使得整个社会表现出积极乐观,刚健进取的人文氛围。

朝野赞誉宋璟为“有脚阳春”。意言宋璟如一缕春风,趟到哪里哪里似春风煦物,倍感温暖,不为自己争名谋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均体现了他爱民恤物的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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