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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亚轩:穿越爱情公寓

我永远这样,只敢借着玩笑的外壳,把藏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真心,堂而皇之的说出口,因为只要把直白的告白裹上戏谑的外衣,那么,就算被拒绝被敷衍也能笑着翻篇,假装从没有动过半分真心。

—但这次不同。

预想中的无奈调侃或是笑着驳回都没有到来,朱志鑫站在原地,居高临下看着我,眼睛里的笑意淡了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认真的温柔,我盯着他的眼睛他也没有躲闪目光,就这么直直落进我的眼底,然后一字一句清晰的开口:“你说了算。”

我脸上的戏谑笑意瞬间僵住,整个人直接懵了。

我开过无数次这种玩笑,从年少初高中到如今各自站上娱乐圈的顶峰。从前的朱志鑫要么笑着怼回来,要么无奈摇头纵容,从来没有一次像今天 这样,这样认真。

他居然真的接了我的话,还是用这种全权交由我决定的、温柔又郑重的姿态。

我抬头。逆着午后过于慷慨的阳光,看见一个穿深灰色卫衣的男生。帽檐压得很低,黑色的耳机线从领口垂出来,下颌线条利落而冷淡。他捏着那片面包递过来的时候连眼神都没抬,像在帮一只路边的鸽子捡掉落的羽毛。我接过去用英文说谢谢,他极其轻微地点了一下头,手插回卫衣口袋里,从窄巷的另一端走了,耳机线一晃一晃的。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瞥见他卫衣袖口的银色纽扣,刻着极细的字母纹样。那件卫衣的面料看起来柔软而挺括,我后来在某个品牌官网看到了类似款式的价格-换算成我在 Costa 端盘子的工时,大概三周。

我的生活和他是两条平行的线,本不该有任何交点。

那是我到伦敦的第六周。文学系的课排得满,每周还有三天要去街角的咖啡馆打工,端盘子擦桌子,时薪刚好够付房租和最低限度的伙食租住,地方离学校不远,但在一条极窄的巷子深处,窗外是邻居家的红砖墙,常年不见直射的阳光。

Alex 是我在文学系第一个真正说过话的人。第一堂现代主义诗歌课,教授抛了一个关于艾略特的问题,全场鸦雀无声。我在角落里小声接了后半句,前排一个金发男生猛地转过头来,蓝眼睛亮得像发现了什么宝藏。

“你读过 《荒原》 的原文?"

"......读过几遍。"

他直接把自己的笔记本推过来,上面密密麻麻画满了批注。“你帮我看一下这一段,我总觉得我理解得不对。"

就这样认识了。后来发现他住得离我不远—-隔两条街,一栋老式的维多利亚式联排别墅,一楼二楼隔成几间 flat ,他住二楼靠左的那间。他说他是跟三个朋友合租的,三个中国男生,都挺好相处。

“周末 他们有时候会在客厅放音乐,你要是没事可以来坐坐。“他宝贝计划,规划一下,高海拔,骨灰盒,刚回家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