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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诀别信

宋先生,回来娶我可好?

此刻伤口的疼痛愈发清晰,眼前的字迹也开始模糊。

多希望能再替你别一次发簪,再听你笑着抱怨我煮的梨汤太甜,再牵藏青长衫下的伤口还渗着血丝,他却笑着转身,将钢笔别在我衣襟:“医生说能下床了,该履行诺言——带你去买最好吃的包子。”他的手穿过我指间时,我摸到他掌心同样新起的茧子,那是偷偷练习握枪留下的印记。

有一天趁着宋亚轩睡的很深,我打开那封沾满鲜血的信

念念:

当你指尖触到这张信纸时,或许我已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化作尘埃。此刻窗外的雨又下起来了,和我们初遇那天一样。记得吗?

你被书店老板赶出来的样子,令我又心疼又好笑。

这些日子,我总在深夜里偷偷看你熟睡的模样。

月光爬上你睫毛的弧度,你无意识蹙起的眉尖,还有偶尔呢喃的梦呓,都成了我最珍视的宝物。

最近愈发觉得时间不够用。

白天要和马嘉祺推演行动计划,深夜里就着油灯替你修补旗袍的针脚。你总说我笨手笨脚,可我多希望能把对你的亏欠都缝进细密的针脚里。记得那次你发着高烧,迷迷糊糊抓住我的手腕喊冷,我把你裹在大衣里,听着你渐渐平稳的呼吸,突然害怕极了——怕自己哪天再也无法护你周全。

那支笔杆刻着"念"字的钢笔,是我托人从香港带来的。

你总说我的字太过锋芒,可如今写这封信,却连握笔的力气都在消散。血珠不断滴落在信纸上,晕开的不仅是墨迹,还有那些未曾说出口的话。

别为我难过,找个温暖的人。

别再穿素色旗袍,要挑鲜亮的颜色,就像春日里最灿烂的山茶。把我送你的铜章熔了吧,别让它成为你的羁绊。

着你的手。

如果有来生,我定要做个寻常书生,在江南水乡寻一处小院,看你在紫藤花架下描红,看我们的孩子追着蝴蝶跑过青苔石阶。

可这些奢望,大概只能留到来生。

最后,请原谅我的自私。我偷偷在你枕头里藏了罐桂花蜜,是张真源跑了三条街买的。每天清晨舀一勺冲水,就当是我还在你身边。还有衣柜第三格,压着件新裁的旗袍,是水红色的,衬你最漂亮。

永别了,我的念念。

若真有轮回,我定在奈何桥畔等你,生生世世都要牵住你的手。

宋亚轩

血字未干,泪已成行

信纸末尾,"宋亚轩"三字被血渍彻底晕染,旁边还歪歪扭扭画着半朵茉莉花。

信纸上的字迹在油灯昏黄的光晕中微微发亮,宋亚轩的每一笔每一划都像是用生命在书写。

我颤抖着手指,一遍又一遍抚摸着那些被血渍晕染的字句,仿佛这样就能触碰到他写下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泪水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滴落在纸面上,和他的血渍混在一起,形成新的斑驳痕迹。

"原来你早就做好了离开的准备..."

我喃喃自语,声音在寂静的病房里显得格外空洞。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那些被我忽略的细节此刻都变得清晰无比。

他每次执行任务前欲言又止的眼神,他深夜伏案时紧锁的眉头,还有他总爱把我送的香囊贴身携带的模样,原来都是他无声的告别。

我望向病床上熟睡的宋亚轩,月光温柔地洒在他苍白的脸上。

他的呼吸均匀而微弱,胸口随着呼吸轻轻起伏。

绷带层层包裹着他的伤口,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此刻都安静地隐藏在白色纱布之下。

看着他眼下的青黑,我知道这十七天的昏迷,对他来说也是一场生死挣扎。

想起他在信中说的每一句话,我的心就像是被无数根细针扎着。

"忘了我吧,找个温暖的人"

可他不知道,这世上再没有比他更温暖的存在。

泪水模糊了视线,我小心翼翼地将信纸折好,贴在心口。

那里还残留着他的体温,就像他从未离开过。

我轻轻握住他的手,冰凉的触感让我心头一颤。

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此刻却虚弱得没有一点生气。

我将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感受着那微弱的温度,生怕一松手,他就会像泡沫般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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