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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守护他的力量

宋先生,回来娶我可好?

我颤抖着伸出手,指尖刚触到冰冷的枪身,便像被烫到般缩了回来。瘸子叔将枪轻轻塞进我掌心,粗糙的手掌覆在我手背上

"别怕,这是守护的力量。"

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那不仅是一把枪,更是宋亚轩用生命托付的使命。

从那以后,每个凌晨,仓库里都会亮起一盏昏黄的油灯。

张真源总会比我先到,他已经提前把枪擦拭得锃亮,桌上还放着一小包麦芽糖。

张真源不仅是我的练枪老师,他真实身份是惊蛰组织核心成员的遗孤,自幼便接受严苛的特工训练,对各类枪械和情报传递手段了如指掌,那些旁人难以理解的暗语、手势,他运用起来得心应手 ,曾经凭借一己之力深入敌营获取关键情报,为组织化解过重大危机。

我很惊讶

“那你房间里的那位。”

“是我的姑姑,为了不让人发现,我叫她母亲。”

“我一直以为你就是一个很会武功的人。”

张真源看着我,眼底泛起一阵涟漪

“那你这样以为也没错。”

“所以你跟宋亚轩一直认识。”

“是这样。”

“你们两个都瞒着我。”

“对不起,念念,也是为了你的安全考虑。”

“我不想理你。”

张真源笑着说

"来,我教你正确的握枪姿势。"

他的声音温和却坚定,大手包裹着我的手,调整着手指的位置,"记住,食指要轻搭在扳机上,既不能太松,也不能太紧。"

第一次扣动扳机时,后坐力如同一记重拳,震得我虎口发麻。

我下意识地想要松手,却听见张真源在耳边喊道

"握紧!别松!"

等硝烟散去,我才发现掌心已经被磨破,鲜血渗了出来。1

段评

磕死我了好喜欢这段

张真源立刻掏出块麦芽糖塞进我嘴里,又熟练地帮我包扎伤口

"亚轩第一次摸枪,比你还狼狈,他把扳机当糖纸撕,结果闹了个大笑话。"

他指着墙上暗红的"惊"字,那是宋亚轩昏迷前用血写下的,如今已经干涸,却依然触目惊心

"他用最后的力气写下这个字,就是希望惊蛰的火种能继续燃烧。"

实弹训练的日子是最难熬的。

城郊废弃的砖窑里,弥漫着刺鼻的火药味。

马嘉祺站在我身后,眼神冷峻如鹰,

"深呼吸,稳住,三点一线。"

他的声音像冰锥般刺入神经。

当我扣动扳机的瞬间,巨大的后坐力让我整个人跌坐在地,耳朵里嗡嗡作响。

"记住这种震颤。"

马嘉祺弯腰捡起弹壳,指腹轻轻划过上面刻着的"念"字,

"这是亚轩昏迷前刻的,他说等你能稳稳持枪,就告诉你南京的路线图藏在哪里。"

他将弹壳塞进我手里,金属的余温还未散去

"每一次开枪,都要带着信念,带着要守护的人。"

日子在枪声与汗水中流逝,我的手掌渐渐磨出了厚厚的茧子,握枪的手也越来越稳。

终于,在一个破晓时分,当第一缕阳光穿透砖窑的破窗,我一枪命中了百米外的靶心。

那一刻,泪水不受控制地涌出,模糊了视线。

我知道,我不再是那个需要被保护的女孩,我已经有了守护他、守护惊蛰的力量。

——

宋亚轩的拇指反复摩挲着我虎口处结痂的伤疤,指腹的温度透过粗糙的茧子渗进皮肤。

当我说完实弹训练时被后坐力掀翻在地,他突然将我拽进怀里,带血的绷带蹭过我的脸颊

"疼吗?"

他的声音闷在发顶,颤抖得像是要碎成齑粉。

我听见身后传来瓷碗碎裂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