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的日子自然是索然无味的,但人总是喜欢找乐子,奴#隶和控制弱者,自然非常好玩的游戏。
如今进来的新人一批不如批了。这次更是。连手中沾过血的都没几个,废物得很。不过也正是这样,才是真正的令人宰割。
起初本是男女混合监狱的,但女人毕竟斗不过男人,于是进来的女人无论是判的什么罪,都没一个能活着出来。
那还时不时有狱警参一脚,分一杯羹,该玩的都被玩#死了。
正如现在,几个壮汉围住了一个瘦弱的男人,那男人面容倒是清秀。之所以进监狱还是因为他行窃时一不心出了意外烧死了一户人,一家七口无一人生还。判了十五年,这才到了这儿。
这样一个人,哪抵得住几个壮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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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监狱内的常态。
关的久了,总会憋出些病来。只要相貌清秀端正的,总会招来无数觊觎。沈清秋察觉到了不少目光,直勾勾地盯着他,像一群野兽贪婪地盯上了鲜美的肥肉,迫不及待地想将他吞入腹中,然后连渣也不剩。
沈清秋无所谓,推门进了自己的牢房,间牢房内住十二人。牢狱内本就狭小,又放置的是四人床,让人想坐在床上都是奢望。
他的床是最上铺,躺在那里,近在咫尺的便是那掉灰的天花板,每个人的床铺都比棺材大不了多少,躺上去的时候总也以为自己不用再睁眼。
压抑至极。
也不怪有人疯成那种样子。
晚上十点,狱警来查房,在核查完毕后,他们拉走了一个带眼镜的男人,那男人惊恐万分,胡乱地喊着救命,但所有人都已经料想到他的结局。
其他人冷眼观望着,等男人被拖出了门,才又有人把门并关上了。
沈清秋躺在床上翻了个身朝着墙,扯了扯潮湿的棉被,又继续睡了。
又有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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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秋面无表情地站了一会儿,最后将门全部拉开。然后,抬脚跨了过去。
不少早起的人看到这具尸#体,遥遥地讨论起来。
“404门口那个,之前看过长得不错,唉~”
“可惜了,我还没c//过呢.”
“是啊,那群东西真的是····这么快就把人玩#了。”
…
沈清秋从窗口领了两个馒头,便坐在角落里吃了起来。他看也没看,抬手就掐住了一只试图往不该碰的地方伸去的手,反手狠力一折!那人登时惨叫起来,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
而沈清秋像是无事发生一样,将对方手一扔,嫌弃地起身去旁边洗了手,再回来继续肯他的馒头。
等他回来坐下、又见那人返回来找他,还多带了两个可能认识也没几天的“兄弟”。
明显是来找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