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徐染赶到音乐社的训练厅时,集训已经开始了。社团其实就是一个四人的小型乐队,是学校社团里人丁最稀薄的,但因为在各种比赛上的优异表现,极受学校的重视。
要说这乐队能办得这么好,主要的功劳就是社长,也是乐队的吉他手兼主唱——宋亚轩。除了高超的吉他演奏和歌唱技巧,他最让人称道的便是优越的音色,也因此有了“人鱼主唱”的美称,再加上帅气精致的外表,在附近一带的学生圈子里小有名气。
说来也巧,徐染入学的时候正逢之前的鼓手毕业。她从小便练习架子鼓,这也是她最大的志趣。就这样,在鼓手选拔里大放异彩,顺理成章地加入乐队。当然,加入乐队,除了为她自己,也是为了江雪。
徐染“抱歉啊,有一点事儿耽搁了。”
丁程鑫“哟,你不是不来了嘛!”
徐染“我想来就来,你管着吗?”
丁程鑫“社长大人你听见了没,她把咱这儿当菜市场!”
徐染“不会说话就闭嘴!”
刚才踏进门,两人这就杠上了。丁程鑫是社里的键盘手,也是宋亚轩中学时就认识的好友。他和徐染似乎天生犯冲,一见面就吵。
刘耀文“你俩能不能消停点儿啊,整天吵来吵去的,也不嫌累。”
贝斯手刘耀文在一旁吐槽道,虽然他早已习惯了两人的吵嚷,不过每次总忍不住插一嘴。
徐染“关你什么事儿,闭嘴!”
丁程鑫“关你什么事儿,闭嘴!”
当然,每次他都落不着好,常被两人合而“攻”之,然后自闭。
刘耀文“啊,宋社长你快来评评理!”
宋亚轩“行了,赶紧练习吧。”
闻言,丁程鑫和徐染相互瞪了一眼,而刘耀文则撇了撇嘴,训练厅终于安定下来。
宋亚轩作为社长,总会适时制止三人的打闹,然后他们会一起投入练习。
这就是音乐社的相处日常。
整个下午都在紧张的练习和时不时的拌嘴中结束了。
宋亚轩“今天就到这里吧。”
话音刚落,三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倒在地。宋亚轩天生拥有绝对音感,对音乐的要求更是严苛。和他一起训练可是没有偷懒的份,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每次集训完毕,三人都是累得满头大汗。
宋亚轩也坐下来,开始细数每人存在的问题。说完之后,他才道
宋亚轩“辛苦大家了。”
丁程鑫“我说你,都不知道累啊?”
丁程鑫正大口喘着粗气,头发已经被汗水打湿,和身边面色如常的宋亚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宋亚轩“嗯。”
宋亚轩极其敷衍地应了一声,心思明显不在这上头。而丁程鑫早就习惯了他这“惜字如金”的毛病。有时,他都会替宋亚轩庆幸有自己这么个朋友一直不离不弃的。就宋亚轩这闷葫芦的个性,能称得上朋友的,除了他,就是徐染和刘耀文了。
宋亚轩“那个,徐染。”
宋亚轩“你不是说要照顾朋友吗,怎么还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