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离开后的第十年。
*
在认识李屠户的第四个年头,我们在一起了。
那天夜里他告诉了我一个,人尽皆知的秘密。
“那个,那个……白姑娘,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四年了,他终于改掉了那一口粗鄙之语,这样看来,倒是斯文了许多。
我想,他的改变是否有我一份功劳呢?又或者他本身就是这样的呢?无从得知。
他羞涩的低下头,说话断断续续,我隐约猜到了他想对我说什么。
我不知道该回他些什么,索性就不说话了,安静的看着他表演。
再次抬头时,他好像鼓足毕生的勇气,几乎是用吼的说出了那三个字。
“我爱你!”
哦,是吗……可我不爱你啊。
他微笑着,露出了一个算的上是柔和的表情。在我面前时,他大多时候都是这样的表情,只不过这次要更加柔软,更加羞涩腼腆。
像是初始爱情滋味的青涩小伙,可惜他都30好几了。
他将心脏最柔软的部分展现在我眼前,不断的诉说他对我的爱意。
“我爱你,很爱很爱。从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起,我想我就喜欢上你了。”
这年头,还有人玩儿一见钟情的戏码,真是少见。
其实还挺巧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不喜欢他。这种下意识的反感是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也不在意。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我分得很清楚。
我问他:“你爱我什么?”
是雪白的衣裳,还是凌乱不堪的头发
是干净的眼睛,还是沾满鲜血的双手。
是炙热的心脏,还是清冷破碎的灵魂。
一时间,他好像答不上来,沉默了。只是固执的重复着,我爱你,很爱很爱。
我笑了,告诉他:“等你能回答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再来说那三个字吧。”
待我要离去时,他抓住我的手,又换了另一种说辞。
“我喜欢你洁白的衣裙,我喜欢你那一头棕色的长发,我喜欢你漂亮的眼睛……我喜欢你的一切。”
“我爱你,白姑娘,嫁给我可以吗?”
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
世间之情,大多都是这样。三分真七分假。人的情感太过复杂,真真假假……
到头来,谎言说的太多,自己都搞不清楚真假了。
我答应了。
可能是那晚的星星太亮,亮到我看不清他的脸,看不见自己的心。
“嗯。”
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想到我会答应吧。
听见这个回答的时候,他连开心的情绪都没有,只有满脸惊讶。
最后,他将我抱起,转了一个又一个的圈。
……
后来,我们成亲了,虽然是在一起的第一年,但是我们都老大不小了。我不急,李屠户很急。
大婚当日,场面那叫一个热闹。
记忆中,好像已有十年没有这么喧闹的时刻了。
几乎大半条街的人都来了,我没有家人和朋友,但是屠户在玄武人缘相当好,很多在他这里买过肉的人都来喝我们的喜酒了。
我听见了很多人说,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般配吗,般配的吧。一个手拿屠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一个牛高马大,一个弱不禁风。一个丑,一个美。一个蠢,一个坏。
真是,合适的不能再合适了。
当晚,屠户看着浓妆艳抹的我说:“你真美。”
我没有说话,只是始终冷着一张脸。
“夫人,今天是咱俩大婚的日子。高兴一点嘛,来笑一个。”
他许是喝多了,放在平日里是断然不敢这样跟我说话的。
“重要吗?”
“什么?”
“我说——我高不高兴,开不开心重要吗?”
不还是嫁与了你,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