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菜馆开在老巷深处,木质招牌上“家常小馆”四个字被烟火气熏得泛着暖光。林久时停好车——那是辆低调的黑色轿车,是爸爸公司淘汰下来的旧车,他开着比家里的豪车自在——刚走到门口,就看见陆朝暮坐在靠窗的桌子旁挥手!
陆朝暮穿的是洗得发白的纯棉T恤,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腕上那块旧电子表,是他中考考了全校前三,爸妈奖励的。“怎么才来?”他起身接过林久时手里的纸袋,“我妈刚还催,说再不来菜就凉了。”
“路上帮你妈买了点降压药,药店排队耽误了,”林久时把药递给他,顺势坐下,指尖碰了碰桌上的搪瓷杯——杯身上印着“天文馆纪念”,是两人去年一起去玩时买的。
陆朝暮妈妈从后厨出来,手里端着一大盘糖醋排骨,围裙上还沾着面粉:“久时来了,快坐,阿姨给你炖了排骨汤,你最爱喝的。”她身上穿的是商场打折买的棉麻衬衫,却收拾得干净利落,家里条件虽不算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踏实温馨。
“谢谢阿姨,您别忙了,坐下一起吃,”林久时连忙起身,想帮忙端菜,却被陆朝暮按住:“让我妈来,她今天高兴,说要给我们露一手。”
陆朝暮爸爸也从里屋出来,手里拿着瓶二锅头,笑着说:“久时,陪叔叔喝两口?”他是中学老师,穿着朴素的格子衬衫,眼镜腿用胶布粘过,却透着温和的书卷气。
“叔叔,我开车来的,不能喝酒,我以茶代酒敬您,”林久时拿起搪瓷杯,倒了杯热茶,“谢谢您和阿姨一直照顾朝暮。”
“什么照顾不照顾的,你们俩互相照应,”陆朝暮爸爸喝了口酒,夹了块排骨给林久时,“听说你们考上同一所大学了?真厉害,以后在学校要互相帮助,好好学习。”
席间,陆朝暮妈妈不停地给林久时夹菜,碗里很快堆成了小山:“久时,多吃点,看你瘦的,是不是学习太累了?阿姨这周末包馄饨,你过来吃。”
“好,谢谢阿姨,”林久时笑着应下,心里暖暖的。他家里条件确实比陆朝暮家好,爸妈做小生意攒了些钱,住的是宽敞的商品房,可他偏偏喜欢来陆朝暮家吃饭——这里没有山珍海味,却有热乎的饭菜和暖心的叮嘱,比家里冷清的大餐桌自在多了。
陆朝暮看出他的心思,悄悄用脚碰了碰他的腿:“下周我们去天文馆,我妈给了我两百块,够买门票和冰淇淋了。”
“我请你,”林久时压低声音,“我攒了点零花钱,还能买你爱吃的棉花糖。”
“不用,我有钱,”陆朝暮瞪他,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吃完饭,陆朝暮送林久时回家。两人沿着老巷慢慢走,路灯把影子拉得长长的,路边的小贩在卖西瓜,吆喝声透着夏夜的热闹。“我妈说,等开学前,带我们去城郊的水库玩,那边能看到星星,”陆朝暮突然说,“我爸已经把帐篷准备好了。”
“好啊,”林久时点点头,心里满是期待。
走到林久时家小区门口,陆朝暮突然停下脚步,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到林久时面前:“给你的。”
林久时愣了一下,接过盒子打开——里面是枚银色戒指,戒面上刻着细细的星轨纹路,是陆朝暮用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在学校门口的银饰店定做的。“这是……”
“我喜欢你,林久时,”陆朝暮的耳朵有点红,声音却很认真,“从高二你帮我补数学,我就喜欢你了。以前怕影响你高考不敢说,现在我们考上大学了,我想跟你在一起,你愿意吗?”
林久时看着戒指,心里像是被热汤烫了一下,暖得发颤。他想起无数个和陆朝暮一起的日子:一起在图书馆刷题到闭馆,一起在天台上裹着同件外套看星星,一起在路边摊分吃一碗炒粉……这些平淡的时光,因为有了陆朝暮,成了他生活里最亮的光。
他伸出手,任由陆朝暮把戒指戴在他的无名指上。冰凉的金属贴着皮肤,却让他觉得心里滚烫。“我也喜欢你,”林久时的声音有点发颤,“从你第一次把天文馆的门票塞给我,说‘这颗星星适合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
陆朝暮的眼睛瞬间亮了,他伸手握住林久时的手,指腹摩挲着戒指上的纹路:“太好了,久时,太好了。”
林久时突然想起什么,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给陆朝暮:“这个给你。”
陆朝暮打开一看——是块新的电子表,比他手上的那块功能多,还能显示星座方位。“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陆朝暮连忙推回去。
“这是我用竞赛奖金买的,”林久时按住他的手,“你那块表都旧了,这个刚好能陪你去看星星。以后你戴着它,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
陆朝暮看着手表,又看了看林久时,眼眶有点红。他把手表戴在手上,调整好表带,然后紧紧握住林久时的手:“谢谢你,久时。”
两人站在小区门口,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路灯的光洒在他们身上,暖融融的。林久时知道,不管家里条件如何,不管未来会遇到什么,只要有陆朝暮在身边,他的生活就会像这枚戒指上的星轨一样,永远明亮,永远有方向。爱永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