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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温莎(1)

查九唐晓翼:忘昔

你是我的唯一,我是你的之一。

一一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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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做松花。

松树的松,江花的花。

铁蹄踏遍松花江,好把骷髅盛酒浆的松花。

其实我在很久以前不喜欢希哈姆公爵,我感觉公爵是懦弱又胆小,不如他别的兄弟。

我是希哈姆公爵的书童,别的少爷挑剩下的,唯一的女书童。

希哈姆公爵的很瘦弱,个子也不高,和比他小了半年的我来说差不多,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受宠的少爷。

但我虽是嫌弃,也不能如何,谁让我是他的书童,佣人呢。

我喜欢在学院放学后去他的小花园,那里有我家乡的花。

是松花,我的名字。

我的家乡在华夏,那儿的江边有很好看很好看的松花。

有一天,我在小花园看花儿,希哈姆公爵走了过来。

"松花,你在看什么呢?"

"公爵大人!"那个时候我还小,天真烂漫的年纪,"松花,我家乡的松花。"

"嗯?松花?"

公爵看着那片长在树上的小白花,"这不是松花,松花很丑的。"

"这就是松花,松花!妈妈从小告诉我的,这就是松花!"

我生气了,真是的,连松花都不认识。

公爵摇了摇头,一幅故作深沉的样子,"等到一天,我再告诉你这是什么花。"

什么嘛!

我生起气来像个孩子,不过我也本来就是一个孩子。

后来,公爵大人还是那个不受宠的少爷,我也还是那个不受宠的小少爷的女书童松花。

又过了几年,公爵大了,去了外地读书,我也成了希哈姆家族的小佣人,不过我还是松花,你千万不要弄错了。

再见到希哈姆公爵时,已经是好久后了。

我还是不喜欢公爵,不过那时我也已经长大了。

那年公爵好像变了,高一点,活泼一点了。

我作为他小时候的书童,当然要由心的为他高兴。

我从别的佣人嘴中知道,他认识了一个朋友,是谁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们这些佣人也不用多知道一些什么。

可后来我却觉得要是他从未认识那位朋友该多好。

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之后,我忘了那是什么时候了,那年我隐约记得我十岁,希哈姆公爵也是十岁,那年,他好像并没有很开心。

他坐在椅子上,右手撑着脸,看向窗外的松花,眼中好像很悲伤。

"松花⋯"

他对我说。

"我来教你写中国字吧。"

中国字⋯

我看着公爵,他在笑,浅浅的笑,笑的很好看。

"好啊,公爵大人。"

"松花,之后不要叫我公爵了。"

"那叫什么?"

"叫⋯温莎。"

那天我知道了,希哈姆公爵的名字,叫做温莎。

很好听,很温柔的名字。

后来我学了家乡的字,学写我的名字,他的名字,学着写"铁蹄踏遍松花江,好把骷髅盛酒浆 ,一声皮鞭一声嚷,敲骨弹筋当乐章 "。

我感觉我没那么讨厌希哈姆公爵了。

哦不,是温莎。

(未完待续)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作者来了一篇番外

作者未完哦

作者想不出正文了,来篇番外

作者其实温莎是很可怜的

作者不比羽之惨

作者不多说了,再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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