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箸没有回后台。他转过身,朝舞台侧方走去,那边有个工作人员正弯腰收话筒架,旁边立着一把折叠椅。
他微微欠身,跟那人低语了几句。工作人员先是一怔,视线从舞台扫到他脸上,随即点了头,脚步匆匆地跑向后台。
再出来时,怀里多了一把木吉他。琴箱上有几道深深浅浅的划痕,琴弦泛着旧光,大概是学校乐队室里的老物件。
散箸接过琴,把外套脱了,搭在一旁。他走到主持人身边,低下头,耳语般说了几句话。
主持人拿着台本的手顿住了。她看了散箸一眼,神情从困惑转为惊讶,末了眼底浮起一层薄薄的、被什么东西打动了的柔光。
她重新举起麦克风,清了清嗓子:“刚刚接到一个特别的请求。散箸同学说,想再弹一首曲子,唱给某位对他很重要的人。”
礼堂里寂静了一瞬,欢呼声随即炸开,震得头顶的灯都像在微微发颤。
吉他的背带是深蓝色的,洗得泛了白。散箸把它斜挎到肩上,试了试高度,弯腰调了调话筒架,又把面前的高脚凳往前挪了半寸。他拍了拍麦克风,试了音,坐上去。一条腿踩着凳子横杠,另一条腿自然垂落,琴箱搁在大腿面上,指尖拨过琴弦,一串音符便清清亮亮地跳了出来。
灯光落在他身上,黑发晕开一圈柔和的光。他嘴角弯着,那道弧度压都压不住,像是从心底里一点一点漫上来的。
他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眼尾微微往下垂,整张脸的线条都软了下来,像冰面忽然裂开一道缝,底下涌出温热的水。
台下还在尖叫,他却没有等。手指落下,前奏清清脆脆地响了起来。轻快的,跳跃的,带着一股子不请自来的劲头,像夏天午后的穿堂风。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
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他笑着唱,笑得眼睫都沾了光,笑得嘴角翘得收不住。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不敢让自己靠得太近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
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唱到“爱上你”,他拨弦的指尖顿了一瞬。只一瞬,轻得像心跳漏掉了半拍。
他的眼睛在灯光下亮得灼人。黑色的瞳仁里,有舞台的光,有观众席星星点点的手机屏幕,还有一个被他藏进眼底的方向。
手指在琴弦上游走,节奏比原曲慢了分毫。他把每一个字都唱得很稳,很清,像把一句话拆开了、碾碎了,一字一字地递出来。声音从麦克风里淌出来,经过音响,灌满了整座礼堂,灌进每个角落,也灌进了最后一排况渎的耳朵。
况渎靠在椅背上,怔怔地望着舞台。
舞台上那个人离他那么远。倒数第二排到舞台,三十米的距离,二十八排座椅,层层叠叠的人头。
可况渎觉得那道目光落在他身上了。隔着三十米,隔着上千个人,隔着舞台上下的光差,那道目光像一束带着温度的光,穿过所有的阻碍,稳稳地找到了他。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最后一排,最角落,灯光暗得连邻座的面孔都模糊,舞台上的人怎么可能看见他。
但那种感觉是真实的。像一个温热的东西落在他额头上,顺着鼻梁往下淌,经过嘴唇,滑过下巴,最后停在胸口,烫出一个浅浅的印子。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尾音被他拖长了半拍。
吉他声收住了。他的声音还在空气里轻轻颤着,一秒,两秒,然后被铺天盖地的掌声和欢呼吞没。
他从高脚凳上站起来,抱着吉他,朝观众席鞠了一躬。头发随着低头的动作垂下来几缕,遮住了半边额头。直起身时,他抬手一拨,整张脸露了出来。
脸上的笑意还没褪干净,眼睛亮亮地望着台下,望着所有人,又像谁都没在望。
那个人,他早就装进心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