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建参政女官群体。据《司马慎微墓志》记载,武则天称帝后的“载初年,皇太后临朝求诸女史,敕颍川郡王(武)载德诣辟召侍奉”,即公开征召和选拔“女史”,将其纳入宫廷行政体系中。于是,司马慎微之妻李氏、殷履直之妻颜氏、韦余庆之妻裴氏、张守让之妻、邓国夫人窦氏等人均成为“女史”,受到武则天重用,被委以草诏制敕的职务,武周朝十五年间很多诏敕均出自她们之手。而裴行俭之妻库狄氏被武则天拜为御正,辅佐朝政。[233] 而上官婉儿更受武则天重用,百官奏折多令其参与决断。[232] 武则天启用的参政女官群体,除上官婉儿之外,大多都随武则天退位而“放还初业”。[234]
(4)制定新妇不跪的婚嫁习俗。中国古代婚礼中,大都由男女新人同时跪拜。武则天称帝后,为了提高妇女的地位,规定举行婚礼时,男跪女不跪。宋人高承所撰《事物纪原》记载:“唐武后欲尊妇人,始易今拜。是则女屈膝下拜,始于唐武后也。”[236] 宋人王茂在《野客丛书》中云:“自唐武后尊妇人,始易今拜,屈膝不跪”。敦煌壁画中有不少《婚礼图》里描绘了当时新妇不跪的风俗。
任用酷吏
武则天的统治稳定之后,开始启用酷吏。为巩固统治,武则天使用严酷手段。为掌握国家统治大权,她毒死了已立为太子的亲生儿子。称帝第二年,武则天便用两大酷吏之一的来俊臣杀了另一个酷吏周兴;至万岁通天二年(697年),她又杀死来俊臣,结束了酷吏政治。
经济
重视发展农业,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武则天称“天后”时,就在建言十二事中建议“劝农桑,薄赋役”。为贯彻诏命,朝廷规定对地方官吏的考核,以农业生产是否发展作为重要标准,如果州县官吏所在地区“田畴开辟,家有余粮”者则予以奖赏;反之,如“为政苛滥,户口流移”者则加以惩罚。
武则天掌权以后,为了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又延揽农学家编撰了《兆人本业记》颁发到州县,作为州县官劝农的参考。此时均田制开始瓦解,民户逃亡现象开始普遍。对于土地兼并和逃亡的农民,也采取比较宽容的政策。
因此,武则天统治时期,社会是相对安定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户口也由唐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的380万户增加到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的615万户,平均每年增长0.721%。这在中国古代是一个较高的增长率。
文化
武则天曾召集文学侍臣周茂思、等人编纂《要览》《字海》及《乐书要录》等书。
其中,《字海》收录有所有武则天首创的,全书已散佚。《乐书要录》为唐代一部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的乐律文献,除少量内容因袭就说外,多富实践意义,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全书共十卷,今仅存第五、六、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