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樊长玉早早地出门做生意挣钱,长宁跟着姐姐,温瑾倒是没去,留在了家中。
过两天等婚服制作好了,长玉的地契成功保住,她就要离开了,在离开之前,她还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长玉想读书识字,这是她在教长宁写字时,她从她眼中看出来的。
她虽然嘴上没说,但她对于读书人的敬佩和听她讲解时的好奇都是藏不住的。
这是好事,学识高一些总是不会错的。
于是,她去书肆借了一本启蒙读本,将其誊抄下来,并在字旁边画上相对应的图。
如此一来,她简单教她一遍,她便可通过图来自学。
今日阳光正好,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温瑾便坐在院子中誊抄起来。
谢征解救完因贪吃而落入陷阱的白毛隼,就瞧见院子里的她。
他一瘸一拐地来到她对面坐了下来,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认真的模样。
他常常从公孙鄞的嘴里了解她在做什么,却极少亲眼见到过。
早知如此好看,他该多抽点时间自己亲自去看,而不是让公孙鄞去记录。
他没有开口,生怕惊扰她,她抄了多久,他就看了多久。
感觉到手腕有些酸涩,温瑾放下笔,一抬头发现对面的谢征正看着她,眼中带着满满的笑意。

言正?你何时来的?
她并没有记住他的面容,之所以这么快认出他,实在是因为他的伤还未好,旁放着拐杖。

有一会儿了,见你认真,便没打扰你,你这是?

留给长玉识字用的,过两日,我就离开了。
温瑾解释道,听到她的话,谢征面上的笑意淡了些,手心不禁握紧。

就准备走吗?长玉她应该希望你多留些日子。

有些事需要回去一趟,或许,不久后就又回来了。

要不要我帮你按揉一下手腕,我的手法还不错。
谢征不想听她离开的消息,见她按揉着右手手腕,不禁说道。

不用了。

原来我都答应入赘了,瑾姑娘还是没把我当自己人吗?
温瑾下意识拒绝,谢征瞬间低落起来,垂着脑袋,语气里带着些委屈。

好吧,那麻烦你了。
她温瑾来吃软不吃硬,便将手臂伸了过去。
谢征的目光落到那截皓白上,喉咙不由得紧了紧,面上却若无其事般,伸出手按在了上面。
他手心的热意传到她的手臂上,她的手不由得颤了颤,总觉得有些奇怪。
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因为他确实是有些手法,被他按过之后,手上的酸胀感缓解了许多。

谢谢。
时间差不多,温瑾收回了手,整理起了纸张,发现纸张都用完了,她便准备起身回屋拿。

我帮你拿。
谢征迅速起身,他拄着拐杖往屋里走去,路过她时,不曾想脚下一滑,重心骤然一失,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前扑去。
温瑾见状,几乎是本能地起身,在他要摔倒之前伸手抱住了他的腰身,他被她稳稳抱住,下巴抵着她的肩膀。
拐杖脱手落地,发出一声轻响。
两人紧紧贴在一起,一时都没说话,只剩下彼此略显急促的呼吸。

你们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