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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迷失自我的白鸟(4)

年少时光再难归

苏悦还是率先投降先开了口,苏悦并不是忍不住心中的寂寞,她的性子,从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习惯孤独,她只是担心,谭昀天以后要去哪,这一次,他是不是真的要离开自己了。

苏悦“你以后要去哪里?”

谭昀天“我打算上技校,学一门手艺,以后也好养活。”

苏悦“那……”

  听到谭昀天的话,苏悦的心倒是安了,可是他们以后不在同一个学校,职中的路程离得是那么遥远,他们还能见面吗。

  那段距离并不是遥不可及,其实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心的距离。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的心没了希望,那么眼中所见的一切事物都会失去生命。

谭昀天“放心我会常来找你的,你不会寂寞。”

  谭昀天一见苏悦这样就打定主意,确定她又在胡思乱想,顺口一回,回答却是内心深处的真心话。

  有时,一个不经意之间的举动,可能扭转乾坤,改变一件很大的事情。

苏悦难得在这个时候露出一抹浅笑,半开玩笑的说:

苏悦“考不上高中你就一点不难过。”

  和谭昀天相处的过程中,他是什么玩笑都能开的起的少年,谭昀天给苏悦的第一印象大概是没心没肺,什么大事到了他的跟前,全都不是啥事,甚至连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算不上。

  苏悦很是羡慕谭昀天有一个那么好的心态。

用一首极致的快口令喊就是:“天空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儿,是事也就烦一会,一会就没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这句话又该怎么评价,耳朵听到的不一定就是虚假言语,而眼睛看到的也不尽是真实,世间事评判对错都没有完全的绝对性,关键在于你怎么看了。

  正如一件事,两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却又不能说绝对他们两个其中一人决定都是错的。

  有的时候,产生分歧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站的角度不同,自然是答案也不同。

  所以眼里所看并不是真实,内心的痛苦有有谁知道呢。

谭昀天“那有什么,反正我不喜欢,大不了你替我上。”

谭昀天爽快直接的回一句,对于高中他没有丝毫留恋,理由也是出奇简单,却是最实际的,他不喜欢,就不愿去做。

  大概谭昀天怎么都不会想到,此时他的一句玩笑话,苏悦却当了真。

  苏悦她这个人,最大的不好之处,就是凡事都当真。

  只要和她有关的事,她真正在意,放在心上的事,不论大小,她都记得,总要求一个答案,想个清楚,却从不会表露在外,总是自己默默承受,在心里狠狠刁难自己。

这一次也是一样,却有些不同,比起之前的全部话憋在心里,苏悦这次倒是当下做了决断,当场坚定的说:

苏悦“好,我替你去上。”

  苏悦的肯定,让谭昀天有一些的惊奇,虽然也是突然,可是这一次他没有做好心里准备去迎接苏悦的答案。

  不过,他的心中真正为苏悦感到开心,如果她真的考上了,不是很好,对她自己很好很好。

在那条寂静的马路边上,苏悦不知大喊了多少声:

苏悦“振兴一中,我来了!”

  苏悦是喊过就忘,第二天也只会记得要好好学习一定会考上高中,站在门口自豪大喊,却忘了那天晚上不顾形象乱发的疯。

  可是这句话一直回荡在谭昀天的脑海里,一直到老去,成家,这句话他也一直记得。

  单冲今晚这句话,谭昀天也会守护苏悦一辈子。

  在谭昀天的心中,比起今晚这句话留给他的无限感动,他更感谢苏悦这一年来的陪伴。

  这一刻,两个人的愿望都得到了满足,各自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向。

  世间道理,任何人都不能阻止离别的分离。

01

  人生之旅中,你有没有遇到特别尴尬的事,当你满心欢喜的迎接属于自己的惊喜的时候,却发现那只是你以为而已,真正的聚光灯永远不会照在你的身上,它属于一个比你优秀的人。

  如果你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你当时的心情是不是一口气憋在嘴里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又是直气,面子上还要装的和颜悦色,那场闹剧是那么的像一场侮辱。

  初二结束的那个暑假,五苏悦闲了就往谭昀天哪里跑,一方面是闲的无聊,另一个原因也是只有在谭昀天那里她才能真正找回自我,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透明人,不会再被忽视。

  02

  那一次她刚在谭昀天家看连环画报的时候,恰好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苏悦和谭昀天两人就这样趴在一起,头靠头,手交叉在一起,当然受力的始终是谭昀天。身子和腿干脆直接挨在了一起,因为看的入迷,所以谁也没有注意。

苏悦“哈哈哈,这个好搞笑。”

  苏悦大笑,她素来爱看这种漫画的,可是现在因为时代变迁,那些东西早找不见了,取而代之的都是那些花花绿绿的书画本,苏悦从来不喜欢太艳丽的色彩,她喜欢黑白色的,那种给她的感觉,是很静很舒服的。

  这些早已淘汰的书是谭昀天跑遍黑道那种不正经的交易市场好不容易才买到的,花了至少比平常书店贵几倍的价格。

  这么说吧,光是买这十本又破又旧而且字迹看着稍有些不清的小书的钱,可以换一本全四本一套书籍看了。

  可是苏悦喜欢,只要她喜欢,他就愿意去做。

  他没有告诉她真相,引她愧疚,只是说那些书是自己小时候积累的,一直保留到现在,反正那些书早都是破旧不堪,再怎么花言巧语的说都不会影响第一印象。

  照这几天苏悦的反应来看,他的谎言成功了。

  其实谭昀天并不喜欢看这类的书,从看到的第一眼就深深的不喜欢,画有暗又难看,字又小还又难看清,完全是一副老古董。

  可是苏悦就是偏偏喜欢这样复古的东西,要不说苏悦这个女孩奇怪呢,别人都忙着追求新世纪的幸福生活,只有她偏偏留恋着以前的生活,而且是很享受的那种。

  新的事物,她总是一眼就看的厌烦,对于这些破旧过时的东西,苏悦总是百看不厌,常常把上面的故事挂在嘴边。

  谭昀天于是强忍着急躁,硬逼着自己多了些许的耐心,陪着苏悦一起看,而且拼命的去记那些对话故事,免得以后苏悦问起来他答不上,惹得生疑惑,这劲头简直是比背课文多了不知多少倍的刻苦。

其实在一开始,苏悦就问过谭昀天一个关于书中的问题。

苏悦“三国演义当中赵云自报家门常称什么?”

  谭昀天平时也没好好读书,更讨厌文学名著,关键是他一连翻书三十来页都没见到这个人物,直卡在了那里,可没办法,其实这也是极其平常的事,苏悦就喜欢这样可有可无的配角人物。

  后来说自己其实嘛没有注意,这个人物出场次数实在不多。

  恰好蒙的很对,苏悦面上虽带着写失望,但没有再说什么,她也明白,赵子龙在三国演义中就是个酱油角色的存在,可她偏偏就是注意到了,名字好听,事迹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苏悦本来以为谭昀天也会对赵云很感兴趣,想分享自己的喜悦,毕竟他们是那么的像,都是那么勇敢,讲义气,战无不胜,结果一听他压根就不知道有这号人物,怎能不失望,不晾他也一会,反正苏悦知道他也不会生气。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样,谭昀天认真的看了一遍,结果自己真的也喜欢上了赵云,确确实实的被这个侠肝义胆,精忠救主的英雄迷了眼。

  这好像也是一种缘分,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缘分。

  正在他们看的开心的时候,大门忽然开了,里面闯进来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子双脚蹦蹦跳跳,活泼开朗,长相甜美可爱,俨然一个小小淑女模样。

  这个样子,是苏悦梦中想要活成的模样,苏悦在梦中不止一次的梦到自己由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但梦永远只是梦,梦醒了,苏悦还是一个无人问津的丑小鸭。

  唯一的是,在谭昀天的眼中苏悦是一只漂亮的白天鹅,在他的眼里,苏悦是那一只最高贵的白天鹅。

  后面跟着大约是十来个人,显然这些都是谭昀天的小弟。

  待他们走近时,苏悦才看清原来他们之中有一个“假小子”,她头发剪的短短的,甚至比有些男生的齐刘海还有短,戴着牛仔帽子,穿着牛仔外套,就连裤子也是牛仔的,完全是一副男孩子的装扮。

  只不过在先前那个有如偏偏蝴蝶一样美丽的女孩子面前,属于她的那么亮丽的风景线完全被五颜六色的色彩遮盖住了。

  这个女孩给苏悦的第一印象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她和自己一样,一样的两个人说不准能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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