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颍就那么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久,路过一处商厦,不经意间看到玻璃墙上映射出的身影,她有些茫然的停下脚步。
镜中的女孩很狼狈,眼神呆滞,头发松散,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衣服皱皱巴巴,手臂和膝盖上的伤口的血不知何时已经凝固,留下成片的暗红色痕迹。
“这是,我吗?”
她就那么呆呆地看了好久,引的来往进出商场的人不时驻足观望。
忽然,她对这镜子中的女孩浅浅地笑了,她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笑着的自己了。
原来,她已经不快乐许久……
年少时自以为是的喜欢到头来感动的只有自己,捂不热他的心,也弄丢了自己。
她想,或许她应该忘记他了吧。
已经记不清是从哪一个瞬间喜欢上的那个少年,那份感情来得那么炙热,没有缘由,无关其他。
这份执念持续了好久,久到她都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一个追风的姑娘。
她想,她累了,她想,他逃了。
搬离公寓的那天天气很晴朗,她的东西不多,一个小行李箱就能装下。
最后再看一眼她和他曾经的小家,阳台的多肉是她一盆一盆从花鸟市场搬回来的,一个个被养的肉嘟嘟的;沙发的情侣抱枕是她从集市上淘回来的,虽然他一直很嫌弃它们的质量;还有客厅上挂着的“囍”字是她的第一幅十字绣,她看了好久,最终还是摘了下来……
她不是他想要的欢喜,她早该知道的。
“程总?程总?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去吧……”
程嘉栩甩了甩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今天的他有些失控了,平常的应酬是不需要他亲自喝酒的,更何况是喝醉。
他不明白自己的心为什么这几天没来由的慌乱,他想用酒精来麻痹自己,但喝的越多,心里有某个地方越疼。
从那天之后,他好像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这种情况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
他一直像一个小太阳一样,永远都那么有活力,肆意地填充着他的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那个总是笨笨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