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凌是千千万万个出生在红砖楼里,成长在红砖楼围成的小院中的男孩子之一。
简凌们是红砖楼里典型的三世同堂家庭的孩子。红砖房是他们的祖父辈当年分得的,那时只有在自己供职的单位有了一定资历才有资格得到房子。因此简凌的祖父们很珍视他们的红砖房,珍视这三世同堂的堡垒。
当简凌还是小小凌的时候,清晨被早早地叫起来,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家五口围在桌前吃早上饭的,是简凌。睡眼惺忪一会儿得背着小书包边打哈欠边上学的,还是简凌。早上家里一般吃油炸果子油炸糕就豆浆,那是简凌的妈妈上楼前早市排着队买到的。匆匆吃完撂下筷子,带上帽子出门赶着去上班的,是简凌的爸爸。待到该上幼儿园的上幼儿园,上班的上班,在屋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洗洗涮涮缝缝补补的,是简凌的奶奶。翻一会儿报纸,打一个小盹,再起来出门遛弯的,是简凌的爷爷。
白天,简凌的爷爷奶奶把家里收拾得明晃晃的,老旧的家具都被擦得发亮,卫生间里铺了几十年的瓷砖,缝隙间连黑渍都看不见。上午,家里很安静,只有厨房里水龙头时不时地咕噜噜几下。直到中午,五斗橱上的收音机被打开,集中注意力捕捉着午间新闻的,是简凌的爷爷。到了下午,在卧室里为了躲避广告轮番给电视换台,换着换着睡着了的,是简凌的奶奶。
晚上是家里最热闹的时间。简凌放学走在楼道里,到家门口就能听见屋里妈妈炒菜掂勺的声音。听声音就知道是一道浓油赤酱的红烧菜。门里有这样煎炒烹炸的声音,弥补了走廊里声控灯坏掉的凄凉,驱走了让墙上生霉的潮气。
饭桌上一家人总能有些新谈资,在市政府工作的父亲会把单位里的工作报告给爷爷,爷爷就着那些新闻,展望着国家的未来。简凌一般不会加入谈话,早早吃完回到屋里书桌前白炽灯下写作业。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不该,是他从小就受过的家教。
简凌家里还有过不少其他的家教。比如家里大人讲话不能插嘴、大人谈话、打电话都不能偷听。邻居家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给的东西不能随便要,更不能没经过允许就到别的小朋友家里去玩。
简凌也在长大。家里买了大房子,不过是在城郊。爸爸妈妈搬过去,他因为上学不方便,还是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他伏天一边扇着爷爷的蒲扇子一边演算圆锥曲线,连草稿纸都是汗潮的。数九,屋里供暖设备老化,手往被子外挪一寸都是冰的,直到第二天早上起来才能睡暖。
那些日子里,飞速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的半大小子,都是简凌。学校里的足球场篮球场上,不管会不会都要去比划两下的,是刚下最后一节课的简凌们。球场外围着好看的女孩子,眼睛紧盯着的是无数的简凌。
简凌和简凌之间会有一种年少的兄弟情义。这点情义可以是一场球赛,一局卡牌游戏的输赢,可以是放学后勾肩搭背去路边摊买的烤面筋,还可以是任何用来做谈资的新闻:游戏,球赛,女朋友。
他们会动不动就把“两肋插刀”这样的词放在嘴边,学校里比较叛逆的几个简凌偶尔也会真的弄出点动静,冲冠一怒为红颜,在学校里掀起点波澜,引以为豪。
简凌们的这点情义是不掺杂利益的,有点假戏真做的意思,电视里的香港动作电影是他们最好的教科书。简凌的父辈们看到了他们通常都会心地微笑。
红砖楼因为有了简凌而有了生气,那墙角自强不息的爬山虎似乎就是因为简凌们的存在才有了往上爬的动力。简凌屋子的灯永远是全楼最后一个灭的,那些挑灯奋战的夜晚,那些英语单词变换的法则,那些化学方程式在梦里也要当成梦话嘟囔出来。
屋子窗外阳台下有个天井,站在里面,双手刚好能碰到院里那颗老杨树纤嫩的树梢。杨树似乎能有一百年,得几个简凌合抱才能绕它树干一周,可树梢的叶子却是细弱的。那在夏日傍晚注视着这沙沙作响的叶子的,倚着那被风化的破碎的天井水泥阳台的,就是前途未卜彷徨不安的简凌。
“谁能想到,你大学四年学的是物理呢?”我说。
“什么都可以是有联系的,得学会包容命运的阴差阳错。”他回答。
当我和简凌一人蹬着一辆自行车驶往城市的郊外,已经是第三年的夏天,我读完了大三,开始了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年。这两年也不是完全风平浪静,但总算是被我挺过去了。大片大片的金黄色的麦田铺满了前路,远处的山勾勒出地平线的轮廓。我的学校那里曾经也是这样的菜地,但是那里现在是一片高楼,看不见地平线。
“还有一年,你是怎么打算的?”他问我。
“准备考研,继续求学,如果失败了,就继续,直到有书念为止。”
“真的?”
“真的。”我一不留神,车轮碾过路边一丛淡黄色的小菊花,怪让人心疼,“之前,我总想着,要找一个榜样,这个榜样能不断把我往上拉,让我变成一个更好的人。我的榜样开始是阮白——我追随着她的脚步考上了现在的大学。这个榜样后来不知不觉就变成了你。如果没有你,我现在估计还在文学院里每天吃吃喝喝混日子,守着组织上的一官半职打发时光。现在,我读书、写作、练习英语,还能和你去好玩的地方,这一切正是我想要的。因为有了你,我的大学生活才不至于沦为和大多数一样:焦虑、平庸、心中毫无热爱却还要大谈理想。
上个月,我为了问问题,加了我教授的微信。她竟然听别的老师说起过我,还说很喜欢我发表在校报上的那些作文。她说,她曾经和我一样,总喜欢动笔写一写,周遭的人也都夸赞她有天赋。她如愿以偿来到中文系,却忽然发现自己其实更擅长写论文,于是她便改变了自己的方向,转向了对文学史的研究。
你知道吗?听了她这一番话,我忽然想通了:哪里有什么偶像呢?选取一个偶像的同时,就注定了你永远要活在他的影子里。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向那些优秀的人看齐,不要向颓废堕落的人学习。要我说,就不该看任何人,我只需要成为自己。”
“我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阮白积极、向上、永远都只会往上爬,去追求更高的目标,她曾经是让你奋斗的动力;而你认识我以后,由于我不务正业,放弃在校所学知识,窝在老家拍照片看闲书,歪打正着让你体会到了文学艺术的魅力。”简凌与我都不知不觉地放弃了蹬车,推着自行车在曲折的山路上走着。
“怎么一说到自己就没个正经!”我埋怨他。“我想继续念书,还不是为了以后有工作,倒也不是真的追求文学与艺术。仅仅是,我想学习知识,我想活成那样的人,这就够了。我不能永远成为阮白的附庸,也不会是你的追随者。”我把手挥向山的那边,做出个夸张的姿势来:“我要以一颗树的姿态,和你站在一起!”
“嗯,我看行。”
“嗳,我说,你从小就这么会照顾女孩子了吗?”当那天的晚上,在那个没有名字的湖边,我接着他递过来的衣服,不怀好意地问道。
“从小?那得看是多小了。上小学?我把前桌小女孩的头花揪下来过。原因是她总把鼻涕纸往我脚边扔来着。上初中?同桌女生前一天作业忘了写,想抄我的被我拒绝了。上高中?上大学?还是大学毕业以后?”
“你怎么该省略的不省略,不该省略的时间段又跳过了?”
“……行,那就说我的高中时代,那年你应该还是梳毛毛辫子的小学生、小丫头片子。午休,我正在阳台上,你见过的那个阳台,给一只生病的鸡褪毛。”
“你还有这两下子?”
“当然。我奶奶喜欢养鸡,但屠宰工作一般都是我。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楼下,就是酒厂,出现了一个穿着我们学校校服的女孩子。她长发及腰,面容清秀,手里捧着一杯在学校门口奶茶店里买的柠檬水,这会儿在酒厂里寻寻觅觅。我觉得有意思,就往楼下大喊了一声——嗳,你在这寻寻觅觅的,干什么?
她听这声音吓了一跳,连忙抬起头来,寻找我。可我忘了:我当时光着膀子,左手拎着一只已经斑秃的病鸡,右手拎着血淋淋的刀——她啊地一声叫出来,落荒而逃,柠檬水还有半杯,都留在酒厂的那片废墟里了。
巧的就是,下午在学校,我在篮球场旁边看到了她。其实我并不怎么去篮球场的,但就在那一天鬼使神差地和一帮人去了。她说,她平常也不到这里,第一次来,倒看到了我。她说,喜欢苏里巷,喜欢尤塔大街。于是那个晚上我带她在苏里巷走了一圈,那天晚上下雨了,她就那样顶着雨从楼道里与我告别,跑了出去——此后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家附近,我再也没见过她。真的就像梦一样,美极了。”
“所以说,从此以后你就总到酒厂里去了?原来如此,没想到这里头还有个典故。”
“倒也不是。孩,现在一想,从家里拿把伞给她,也算那么回事儿啊……”
啧,他倒追忆起来了。
“奶奶走以后我不再干杀生的勾当,书上说那种营生干多了,相由心生,面相也会改变。嗐,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机会了。上了大学以后,我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先是和一个学姐来着,唉,真是我那时太幼稚。我俩没到半年就分开了。后来,又认识了一个同年级女孩子,她是学……摄影的。”
“哦!原来如此。原来你能有今天,也是无数榜样塑造出来的。”我能感到自己的语气不自觉就变得酸酸的。
“嗐。”他并不搭这茬,自顾自地说下去:“她的长相不是第一眼的美女,就是说把她放在集体照片中,你并不能一下子把她挑出来说这个女孩真好看。但是她就是打动了我。别瞪我,这可是你让我说的……她是我摄影路上的引路人,也是我决定回到苏里照相馆的重要因素。我拍照,最终是为了回到苏里巷,而她获得学位后就出国继续深造。结果可想而知,我俩最后分手了。”
我想到了诺莲和里克。
“她为了获得出国的机会真的太拼了,外语考试前一天晚上她累到需要在宾馆里头吸氧。她说,她每晚压力大到在床上听着自己的心跳,生怕下一秒就会停了。我现在也很不理解,为什么要拼尽全力去争取一个那么渺茫的机会呢?自己身边,唾手可得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好好珍惜。——但必须承认,她身上这种坚韧的品质是极其稀有的。”
“继续,下一个。”我听得困了,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哈欠。
“下一个,就在这了。”简凌伸出手臂环绕住我的肩膀。眼前的篝火忽明忽暗地闪着,我望着远处深不可测的湖水,陷入新一轮崭新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