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六就是诺莲和里克去拍照的日子。简凌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很疑惑,距离上次我们聚在一起听歌商量怎么拍都快半个月了,怎么现在才定死?简凌看出我很不解,就跟我八卦诺莲和里克似乎闹了点不愉快,这两天才和好。
一晃儿这么多天竟然都过去了,我倒没有了最开始度日如年的煎熬。这几天我每天早上依然会走半个小时的路,到尤塔大街上吃早饭。吃完饭又多了一项工作:去找安德烈。我想看看他会开出一家怎样的小卖店。少年安德烈似乎有一种魔力,短短的几天就让破破烂烂的小院子小屋起死回生。他不知从什么地方真的弄来了一些油盐酱醋,往柜台里一摆,还真挺像那么回事。我问他,卖这东西就能维持你这几个月的生活还有这房子的租金?他说他在学校有奖学金。
“我费好大力气才找到这个小屋原来的主人,那主人一听现在这房子还有人愿意租,恨不得免费送给我。况且我这可是相当于给他把屋子收拾了一遍,这里原来是什么样的,你不也看到了吗?”
我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看房檐上的两只麻雀打架。安德烈撒了一把小米去喂它们。他蹲下身子,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两个可爱的生灵。深邃的眼睛里竟有一种孩子一样的天真,不仅是对这两只麻雀,我发现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有着不寻常的热情。
走神一旦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又我想起我们刚认识不久的时候,他在那里说:“嗳?我还没听你说过自己的名字,那天匆匆看了一眼你填的表格,但是被我忘记了。你知道,中国的汉字很神奇。我可以流利地把它说出来,但阅读就差多了。”
“既然中文的名字你觉得难记,那以后你就叫我喀秋莎吧。这在你们那里不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名字吗?”我逗他。
“喀秋莎,的确是一个苏联女人的名字,它好像也是个大炮的名字。那何必叫喀秋莎呢?干脆叫你大炮好了。”我俩哈哈大笑。
那天下午为了庆祝他的小卖店“竣工”,我求他带我去了他奶奶童年时生活过的那间小楼。路过水果摊,我买了一袋苹果,借水果摊身后的小餐馆厨房洗了两个边走边吃,剩下的我让他拿回去,就当是礼物了。
我说:“我吃苹果从来不喜欢削皮,就这么连皮一块咬。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吃到过那种特别好吃的苹果,一咬下去嘎嘣脆,嘎嘣,就是形容声音,你能想象?汁水充足,还特别甜,能让人差点以为是桃子那样的甜。可是现在的苹果要么不够甜,咬下去就跟啃矿泉水瓶似的,苹果皮也发苦。”安德烈寻思了一会儿,说他好像也有同感,现在的苹果带着皮一起吃下去总会胃疼,化学农药进步了,我们的胃还没有进步。
我说,那你还吃?他却没回答,吃得更凶了。
我和一位异国的少年肩并肩走在尤塔大街上,路边聊天的大妈、招揽顾客的店主、都不约而同地往我们这里看。彼时这条街上应该生活着不少灰眼睛高鼻梁的斯拉夫人,而现在走在尤塔大街上的只有少年安德烈。就连围着圈儿下象棋的老大爷也忍不住回过头,看看我们。
我们在那栋老旧的小楼门前停下了。门被封了,上头还贴着一张不知道是何年何月的水费缴费通知单。房子是木头的,从那些斑驳的油漆可以看出这栋房子曾经是绿色的。典型的俄罗斯建筑,窗框,门框,甚至连烟囱都雕着细密的花纹。
我踩过乱蓬蓬的杂草,扒着木藩篱往里看,后院里还有狗窝,“快看!你的奶奶曾经还拥有一只看起来块头不能小的狗。”“噢天哪,我敢保证,她回国后再没有过狗——没听她说过。”我又往上看,小楼应该有三层,我顶住一扇窗户,似乎看见了窗户里面暗红的窗帘,或许那只是我的错觉或想象:我已经开始想象安德烈的奶奶——那时她还是个活蹦乱跳的小女孩——住在这有暗红窗帘的房间里。冬天她和家人在壁炉前取暖;夏天她登上房顶的阳台,阳台下或许有一个正在等着她下楼玩的小男孩——可能是中国的,也可能是俄罗斯的。
“我现在有点明白了。”安德烈喃喃地说道:“奶奶为什么总说,我们家里不如这儿。”
“奶奶真的这么说?!”我的疑问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坚信不疑。刚才仿佛是我和少年安德烈的奶奶穿越时空的交流。
“我们家,一直在市区的公寓里,而前几年,我们在郊区拥有了别墅,每到假期我和我的家人会到那里去度假。奶奶一住进那里,就总会喋喋不休地与我讲起以前的事情来。她如果知道她常常怀念的地方现在是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呢。”
“这可是你说的,就算它不再是一个童话,故事也是要继续下去的。”我还是扒着木藩篱不肯放手。当年安德烈的奶奶不过是一个小女孩,家人在哪,她就要在哪,彼时的她不过是父母兄弟的附庸,在未懂事的年纪就已经离开,竟然也对这里有了一生的眷恋,还把她心中的乡愁延续在了她的孙子这里。真是个奇迹!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发现少年安德烈一直站在我的身旁。下午的阳光最浓郁,他挽起袖子,像我一样把手搭在木藩篱上。我欣赏着他手臂上被凸起的血管勾勒出的筋脉与轮廓,心想当年贾宝玉看见宝钗的冰肌玉骨,其心情也不过如此了。
那天下午,我俩在小楼前默默无言地又站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一大清早,诺莲和里克开着车来简凌的照相馆集合,我们一行人出发到郊区的菜地去,那里有一条立交桥穿过,桥下面也有一条公路,他准备就在桥下取景,“公路麦田”。
诺莲和里克坐在绿油油的玉米地里拍了几张,在桥基的即兴涂鸦前也来了几张。一忙活就是一个上午。我在那里叠衣服弄设备,也忙得不亦乐乎。中午休息的时候简凌给他俩看成片,他俩说,都挺好。
现在我明白了,都挺好,其实就是“都不怎么好”。
简凌说,你俩选一张喜欢的,回去给你们精修。诺莲便说,里克决定。里克翻来覆去地看了几次,只对诺莲说了一句,“我俩好像都不是很有少年的感觉。”
我看见诺莲的眼睛闪了一下,有一片不易察觉的阴霾在她的脸上扩散开来。她看我把该收拾的东西收拾完了,便朝我走过来,揽住我的肩膀说,陪我到田野里逛逛吧。
我俩沿着田间的一条小道穿行,两边是已经开始结穗的绿油油的稻子,汽车在我俩身后的公路上飞速驶过。我很想让诺莲说说她与里克的事情,平心而论,我不是一个八卦的人,这完全处于对她的关心。他们俩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模范情侣,他们俩怎么可以出问题呢?
但是诺莲对于这件事只字未提,走了一会儿后她漫不经心地对我说起:“听简凌说,你在我们家这里结识了一位异国朋友,还一起出去玩过,这是真的吗?”我没想到她能说起这个,一时语塞,自言自语:“他是怎么知道的。”
“我上学那会儿学校里就有不少俄罗斯小男孩儿,听她们说,野起来很野,温柔起来也挺温柔。可惜我上学那会儿太内向了,一个也没能认识。”
我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诺莲一身红裙子在舞台上唱歌的样子。又试着想了一下她大学时候的样子,但是想不出来。
“有没有照片啊?也让我看看帅不帅。如果连简凌都比不上那就算了。”诺莲竟也像个小姑娘似的朝我八卦起来。
“咋还拿他俩比?这哪跟哪啊!”我抗议。
“瞧你,还急了。不说行了吧?”诺莲嘻嘻地笑了起来。
“……”
当我和诺莲回去时,我看见我们的队伍里似乎多出来一个人:定睛细看,竟然是少年安德烈在那里跟简凌、里克说话。
“你怎么来了?”我劈头盖脸地问他。
“怎么?只许你在我工作的时候来找我,我就不能在你工作的时候来烦烦你吗?”安德烈轻描淡写地答道。
“……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安德烈看了看简凌。简凌道:“怎么?你不愿意让他知道?我以为你想让他知道。”
“……”
下午,拍摄工作继续。太阳都快落山了,两个人还是没有拍出满意的照片。我在远处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和安德烈说话。
“简凌的姐姐漂亮,真的很漂亮。”我没想到,他这样的人还能由衷地赞美一个人漂亮。“而且我发现,你和她有一点点像。”
“我?我要是能赶上诺莲的一半,估计早就欢喜疯了。”之后,我又问他小卖店的生意怎么样,这段时间能不能做到收支平衡。
“周围的居民都会到我这来买东西,我这也算对症解决供需矛盾了。”安德烈脸上呈现出一些自豪的神色。我说,那就行。
所有的工作已经完成。眼看着诺莲他们拍完照片还得有一会儿,我看着安德烈停在树底下的那辆自行车,忽然心血来潮。“嗳,安德烈,帮我个忙。”
“说。”
“借你自行车一用。”
于是,在田野边,我“骑”着安德烈的自行车,一瘸一拐地行驶在乡间的小路上。几天前这里刚下过雨,泥泞得很,我元气满满的小白鞋底已经沾满了污泥,变成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我还是每蹬一下就会从车上跌下来,但我依然重新蹬上去。不知道重复了几次,忽然感到平稳起来——安德烈在后面把住车尾,推着我走。
“坚持住,我要松手了。”安德烈叫道,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能自己骑着车在乡间小路上狂奔了。
我学会骑自行车了。我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