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夏天:我大学时光的第一个夏天,我结识了诺莲,这位姐姐就像天使一样,降临在我的生活中,让我时常感到幸福来得太突然那种晕眩。
她是简凌的表姐,一个经济学教授的女儿,还是我同校、同系的学姐。毕业后发过几张唱片,也在各地的书店酒馆唱歌。诺莲的男朋友里克是和她一个乐队的,弹吉他,有时也主唱。简凌对他的评价是:一个活在现实里的艺术家。
毫不夸张地说,诺莲是我认识的姑娘中最漂亮的一个,直到现在也是。她也说过,我的长相是她最喜欢的女孩子那一类型。这恐怕是我们两个的惺惺相惜也说不定。
然而在舞台上,诺莲的风采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不管什么样的歌,经过了诺莲的演绎,立马就显出了别样的味道。那年夏天,因为条件实在便利,我几乎去看了她所有的演出。她一个人独唱总是风情万种,活力四射;可当她与男朋友同台时,她立刻就安静了许多,像个窝在哥哥身边乖乖的小女孩一般。
在我看来,他俩演绎的《If you want me》最为动人心魄,那是一个音乐电影的主题曲。每次他俩都把这首歌都放在最后,舞台上乱花迷人眼的果色灯熄灭了,只剩下黑暗里一道小小的白色光柱。他俩一个站在立着的麦克风前,另一个坐在椅子上拿着琴伴奏。我每次都会等到最后,直到这首歌唱完才离开。一来二去,他俩对我都不陌生了。
当简凌说他这个暑假要给他俩拍专辑封面,我兴奋得几乎要说不出话来。这意味着要和偶像持续近距离接触!一天下午,诺莲和里克到店里来了,大家坐一起聊天,甚至带上了我。
简凌说:“任天真,这次任务估计得十天吧。干完这个活儿,暑假剩下的日子就交给你自由活动了。先别高兴的太早,你的工作还是很重要的嘛,这几天你就了解一下,这些衣服这些化妆品,记住他们的分类,到时候丢一件可就唯你是问了。”
“……哦,好的。”我从小就有这个习惯:在向别人发誓的时候总是没什么底气,就像预感到自己会搞砸似的。
“天真你别理他!简凌就这样,凡事儿都要先往最坏了打算,让人还没开始干呢,就先没有信心了。”
诺莲万岁,我在心里把这话喊了无数遍。
里克开口了:“简凌,你这次可好好干,怎么说也算事业的一个突破啊,哈哈哈。”里克英俊潇洒,台上台下,他总爱打扮得像个大叔的样子:留着一头看似凌乱实则精心打理过显出艺术美的头发,双颊也留着胡须。实际上他很年轻,至多二十七八岁,从他的笑声里就可以看出来。况且他们这类文艺青年,总是带着点天真烂漫的童心。
“最好是双赢!我事业突破了以后,你们的音乐点击量过亿,到时候你俩可就都是人气偶像了。”在“姐夫”面前,简凌总是笑嘻嘻的。
“嗳,等你真火了那天可别忘给我封口费,我知道的可太多了。”诺莲没心没肺地拍了里克一下,哈哈大笑起来。
我被店中这欢乐的气氛感染了,提出想听听他俩这回唱的歌。
“啊,真的是太荣幸了。诺莲,听到了吗?有人点名要求听我们的歌了!别用这种像观望智障的眼神瞧我,这很叫人兴奋的,不是吗?”于是里克兴致勃勃地拿出手机播放他们的歌曲。屋里安静下来,大家都静静地听着。
十首歌播放完毕,里克让我说说感受。我小心翼翼地说最喜欢第五首。诺莲夸我很有品位:“就只第五首歌不是里克自己写的,是他翻唱别人的!”我查了一下,原来这是一首挺老的歌了。
看着里克悻悻的神色,简凌开始在一旁“补刀”:“你的才华不是全网公认的吗?但属实,第五首最好听。再放一遍,没听够。嗐,不还是你唱得好。”里克只得又放了一遍。
《光明大道》(原唱张楚):
没人知道我们去哪儿,
你要寂寞就来参加。
你还年轻,他们老了,
你想表现自己吧!
……
我们穿着新棉袄,
天空树林和沙洲,
挺起了胸膛向前走,
嘿嘿嘿!别害臊,
前面是光明的大道。
“真好啊,仿佛能看到一群年轻人在田野里走方块队,前面最好再跑着几个三五成群的孩子。”诺莲也陶醉在了歌声里。
“要我说他们就在城市马路边,领队的还得扛着旗,公然地与车水马龙叫板!”简凌有不同意见。
“说得挺好,你呢?该你了。”里克看向我。
“我……”被点到名,一时间还有点懵:“我想到一个地方,可以把他俩说的田野和公路连起来。”
“哪啊?”三个人异口同声地问。
“郊区高架桥桥洞底下。”我说,“桥上就是车水马龙,桥边就是农田。”
“……然后呢?没了?”里克追问。我说,没了,真没了。我尴尬地笑了一下。
不料,简凌似乎对我的发言若有所思。
天黑了,诺莲与里克告辞了。这一下午信息量太大,我困极了,只不断地打着哈欠,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揉着眼睛打开静了音的手机,发现消息又爆炸了。
简凌在电脑前做着未完的工作,似乎是在用PS弄后期。他边弄边说:“任天真,你这回终于让我看到你的专业性了。”我一头雾水,他又说:“我刚才忽然想到,去高架桥底下取景真能不错。学文学学久了,是不是都会有很赞的想象力?”
“这还真不是。”我说,“我生来爱瞎想,就算去学了原子物理有机化学也一样会瞎想。”
“……你跟谁聊天呢?”他忽然转过身来。
“这不和你聊呢吗?”我抬起头和他对视。
简凌用显而易见的眼光看我手里的电子通讯设备。“从他俩走到现在,你手机就没安静过。”
“没谁啦……同学。”我收起了手机。
“以后你去正经公司上班也是这样的精神面貌,你觉得你的上司会比我善良吗?”
反正肯定不是你!我在心里悄声抗议。
“别说了,我刚才都被老板骂了!”我给陆川明发了最后一条消息。他最近真的是奇怪得很,总来找我干什么?然而我的警告毫无作用,陆川明还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这么晚了还在工作!你老板是魔鬼吗?”
“你跟你学长要聊就大大方方的聊吧,下班时间都过了。”简凌弄完了,关了电脑,在一旁悠悠道。
我吓了一激灵,他怎么知道电话那头是谁?他看到了?那还不要我好看!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根本不太熟……他一直喜欢我朋友来着。”我抑制不住内心的迷茫,竟和简凌说起了这件事。
简凌倒也沉思了半晌:“这么说吧,那天他中午来找你,吃午饭的钱是你们俩均摊的?还是他付的?或者是你付的?”
“他付的,怎么啦?”我话音刚落,简凌在那边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我就算再糊涂,这回也应该明白了。其实前几天心里就影影绰绰的,现在这样一分析更可信了。
我心中忽然涌上无限的悲愤:大概是阮白不再理他,他便转头来找我。他,好无聊的一个人,好无聊的一颗心!这算什么?拿我当什么人了!无聊的时候消遣的对象吗?还是退而求其次的‘残次品’啊?
“得了,要生气回家生气,再不撤退天又黑了。”我再一抬眼,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走到了门外头,简凌已经在那里关店门了。
“一直没机会问你:你家住在哪里啊?”
“我吗?”他指指楼上,“就这里,原来诺莲也住这儿,但是一年前我姑姑和姑父给她买了新房子,于是就搬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黑黢黢的楼道里,脚步很重,估计是为了唤醒墙上的声控灯。我试着想了一下他站在舞台上的样子,但是想象不出:他似乎从来没有开口唱过歌,也从来不主动渲染气氛。
我用钥匙打开宿舍门,一推开门惊呆了:阮白的东西被收拾得一件不剩,床上光秃秃的,露出丑陋的床垫子,蚊帐床围也消失不见;桌子上她的被子,一摞摞书,小风扇……什么都没有。我打开她的柜子:衣服、零食以及所有生活用品全不见了。很明显,她回来了,而且带走了她所有的东西,但是为什么没有跟我说呢?
我这才反应过来,这几天我在网上给她发消息,她还从没有回过我。我不甘心,又问她怎么把东西全都搬走了?可过了好久好久还是空空无一字。
于是我给夏小蝶发讯息:阮白怎么了?她要搬宿舍?
小蝶倒是给了我回复:她成绩够了,准备转专业了。除此之外也没再跟我多唠。仔细一想,我俩因为性格太不同,在独处的时候话确实不多,但也不至于少到现在这个程度啊!这都怎么了?我招谁惹谁了?
半夜里我怎么能睡得着?我翻来覆去地想阮白,想我们的高中时代,想那时她在我的挑唆下逃了一节自习课翻墙外头去买校门口的肉灌饼;想我们俩有一次在学校图书馆里看书忘了时间,闭关后被管理员老师锁在阅览室里,废了好大周折才逃出;想高考后期她是怎么努力而我是怎么懈怠,我俩考进同一个大学,她应该是多么的不甘心?
想着想着我开始做梦,梦见阮白和我和好如初,她笑盈盈地看着我,说任天真,我明天结婚,你一定要来给我当伴娘;梦里的我说不行,我已经结婚了,伴娘必须找未婚的,你忘了吗?之后阮白便瞬间不高兴了,头也不回地走了。
天知道我惊醒后是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