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感】
他的手从人的然后绕过,另一只手穿过膝盖,将人轻轻地抬离了水面,水汽萦绕中,将他抱在了怀里。
他阿程哥很瘦,拖着湿透的狐尾,抱着依旧没有什么重量。
将丁程鑫放在床上后,刘耀文找来棉布擦干他的尾巴和头发。许是太久没有这么惬意的泡过一次澡,很大的动静都没能将丁程鑫带出梦境。
还没给丁程鑫穿好衣物,刘耀文看着躺在床上的哥哥,目光落在了他脊柱尾端赤红的尾巴。擦干的狐狸尾巴很大很蓬松,虽不及狼尾长,看着却更加柔软。
实话说,刘耀文已经不是第一次想上手了
记得刚化成人形时,刘耀文看着他阿程哥身后的尾巴灵活地晃来晃去,总想薅一把。
那时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
可能他的手刚碰到红灿灿的绒毛时,面前的人儿直接打了个激灵,尾巴抬起来,重重地在他手上来了一下。
丁程鑫干嘛!
真的是一只炸毛的狐狸,耳朵尾巴都竖得高高的,睁着老大的眼睛转过身来望向他,真的是找这调皮的弟弟问罪。
刘耀文想摸一下
丁程鑫自己不有吗?
丁程鑫指了指刘耀文身后耷拉着的墨色的长尾巴。
刘耀文可是你的可以晃来晃去的,老是诱惑我……
这下反倒刘耀文委屈了。
不像狐尾那般灵活,狼尾主要是用来保持平衡,不怎么需要立起来晃来晃去的,而且狼尾又长又重,想晃也晃不起来,只能在身后左右扫一扫。
而丁程鑫就不一样了,那白尖的红尾巴不管自不自主的,一天到晚总那样晃着,勾的刘耀文心痒痒,总想按住它,使劲摸个够。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人非就不给他摸,他能不委屈吗?
看着面前瘪气的小狼像第二根尾巴一样总是站在他身后,丁程鑫总过意不去,最终还是把尾巴伸向他那边。
丁程鑫只能摸一次,以后不许了。
那是刘耀文最得意的一次,摸着软软的尾巴,整个人高兴的很。
站在床边,哥哥熟睡着,自己刚刚擦干的尾巴就搭在细长的大腿边。
那家伙很偏心,每天晚上都抱着自己的尾巴才入睡,每天都还会帮他梳理尾巴上墨色的绒毛,只要他想,总是会突然从自己背后出现,一把抓住自己的尾巴,蹂躏到满意为止。
自己的尾巴呢?碰都不给弟弟碰一下。
谁让哥哥的家庭“帝”位高呢?
他刘耀文的家庭“弟”位啊。
狐狸尾巴的颜色一点都不单调,从尾根开始,从热烈的深红慢慢走向优雅的朱红,尖端是一缕纯净的白色,白得那样漂亮。
依稀记得那尾巴的触感,很柔软,每一根绒毛都与手指缠绵,指根,指节,指尖,萦绕在红色的海洋中。
如今他再一次把自认为罪恶的手伸向哥哥的脊柱末端,顺着绒毛的生长方向,滑到洁白的地方
如他记忆中的一样,画面与触感……
或是睡梦中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尾巴被侵犯,丁程鑫的腰微微地抬起了一点,别了一下腿。
刘耀文真的感觉自己太邪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