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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小混混(一)

快穿: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刚一睁开眼,一杯凉水朝孟希彻迎头泼来。

现在是冬天,寒风萧瑟,身上单薄的衣服本来就不能抵御寒冷,被人泼了之后,更是犹如火上浇油。

水滴沿着头发慢慢滑落,滴在地上蔓延开来,孟希彻抬眼,粗略估算了一下现场大概有十多个,他又低下眼,纤细的手腕感觉一下子就能被人折断,跟一两个人互殴大概还能打过去,这么多人,得跑。

心里有底的孟希彻环顾四周,背后里墙还有大概一米的样子,能翻过去。

正在思索间,刚刚泼他的男人见他没反应,伸手就拽住了他的头发,朝他脸上吐了口烟,调笑道:“呦,脸还长得挺好看的,难怪能把老子的女人迷得昏头昏脑的。”

“老大,你看这小白脸还挺好看的,要不然给他开个疤吧。”旁边的小弟连声附和着,笑脸让人作呕。

“好主意。”被称做“老大”的男人点头,用力一扯孟希彻的头发,手上的烟不断逼近他的脸。

孟希彻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因为过于用力,头发被扯下来几缕,大概是流血了。他反应迅速,居然愣是没喊一句疼,提肘就往“老大”肚子上来了一下狠的。

“老大”没想到这小白脸敢反抗,错愕的瞬间,疼痛一并到达,随后孟希彻又反手送了他一下正宗的拳击,趁他没反应过来又一脚揣在刚刚肘击的地方,将他踹翻在地。

在做完这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毫不恋战,转身小跑,单手翻墙。

只留下了一地惊愕的人,随后他又是一阵快跑,按照系统的提示迅速搭出租车回家。

直到回到家中,孟希彻一把瘫倒在床,年少时常常打架,这次反倒帮了自己一次,他一摸头上,指尖触到了湿润,是血。

痛觉后知后觉蔓延,因为冷,身体到现在还是忍不住发颤,几乎全身都僵了。

他住的地方是个很狭窄的出租屋,大概才四十五十平方米的样子,家具加起来不超过十件,床也挺小。

孟希彻皱着眉,走到狭小的浴室里,很简陋,一块镜子用钉子挂在墙上,蓬蓬头和毛巾,他凑近镜子一看,那是一张苍白虚弱的脸,嘴角边挂了一块淤青,嘴唇发白,整张脸不健康的白。

稍长的头发半遮眉眼,眼里的阴郁像是一团化不开的浓墨,鼻子立体,就差直接把桀骜不驯四个字刻在脸上,可偏偏眼睛是最为柔情的桃花眼。骨相与皮相都是顶配。

那是孟希彻自己的脸,或者说,十几岁最为叛逆时期的少年孟希彻。

为了让宿主不出戏,声音,脸,名字都和宿主本人都是一样的。

孟希彻打开开关,万幸,是热水,他十多分钟就把自己清洗干净,身体上还有不少淤青,伤痕,他跟没看见似的,用毛巾随便擦了一下,脑袋上的伤口还是疼的。

也得亏发量多,能够遮住伤口,不然就跟秃了一样。

系统已经发来了这个世界的资料,主人公叫做向鸣岐,是个高二生,跟他在这个世界里的身份一个学校的,但与他不同的是,这人是个大学霸,能被膜拜成学神的那一股人。

可偏偏就是,他喜欢上了一个人,如果只是喜欢那倒还好,但被他喜欢的人并非好人,一直都以逗乐向鸣岐为主,嘴里说着好听的话,却没动过一分真心。

高考过后,向鸣岐报考了和那人一样的烂学校,自此人生开始一路向下,直到最后才发现他已经有女友,对他进行冷嘲热讽之后转头结婚,家庭幸福。

而向鸣岐因为受不了刺激自杀身亡。

一个本来有光明未来的人就这么陨落了。

孟希彻却笑出了声,这不就是一个狗血爱情故事吗,在他看来,渣男渣,向鸣岐傻,说到底还是少年人思想不清楚,他明白的,但不理解。

拯救这样的恋爱脑少年,脚踢渣男的剧本并不少见。

相比起这个,孟希彻拿得剧本才是真的困难,一个不折不扣的混子,老师同学眼中的社会败类,无父无母的孤儿,穷得叮当响。

孟希彻以前惨,好歹家里有钱,现在却是连钱都没有了。

得找点赚钱的方法。

今晚上是向鸣岐被小混混围堵,而慕川如神明降世,看似救赎,实则就是慕川策划的一场戏码,专门用来骗人的小技巧。

可以说是一个感情的转折点,不得不出面。

于是孟希彻翻了翻他屋子里不多的衣服,摸到了件里面最厚的卫衣,样式不丑,下半身牛仔裤,他身形算高,就是瘦,翻到手机之后他随手揣进兜里,走出了房间。

连气息都是冷的,呼出的空气变成白雾散在空中,因为冷,街上人并不多,直到走到周围都是夜宵铺子的地方人才慢慢多起来。

各种不同的灯色混在一起貌似就变成了独特的颜色,空气弥漫香烟,烧烤,酒味,嘈杂声,欢笑声,什么都有。

绕过人群,小巷子里向鸣岐被一群小混混围堵。

他本人长得瘦弱,鼻梁上架一副黑框眼镜,怀里抱着浅蓝色书包,标准的学霸配置。

他今晚上本来是被同学约出来玩的,半路找人问路反而被拽到小胡同里,人还是懵的,直到他们开始问自己要钱,才嚷嚷着要走开。

小混混们哪里怕他,干这事相当熟稔,用威胁的语气交钱,不然就要打他。

向鸣岐说到底没见过这种场面,他身上没钱,唯一的钱是朋友的,更不可能给小混混,手足无措的抱着书包,像只可怜到蜷缩的小动物。

“喂,让开。”略带冷感的少年音响起。

灯光之下,少年消瘦的身影逆光,他点烟,猩红的火光若隐若现。

小混混哪能想到半路杀出程咬金,这和老板说的不太一样——人都还没吓完,就有人来了。

孟希彻缓缓吐出一口烟,再次重复说:“你们挡着我抽烟了。”

他毫无表情的脸当真是哄人极了,小混混互相眼神示意,笑说:“这位小兄弟是不是有点理解错误了,劳烦你换个地方去抽吧。”

向鸣岐总算看清了来人的脸,稍作思考过后,向他求救:“救救我,孟同学,我和你是一个学校的。”

“兄弟,这事和你没关系吧。”小混混的手眼看要搭到他肩上,孟希彻才把烟头整个烫到他手上,一脚踹到他的膝盖上。

见人动手,另外两个也要凑上来。

月光之下,向鸣岐第一次目睹真正意义上的打架,三个在他眼里仿佛能吃人的小混混,轻松被放倒在地上,清瘦的少年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他又点起一根烟,清冷的嗓音因为抽烟,无可避免带上一点哑,很有质感的性感。

“滚远点。”不然等下慕川来了,孟希彻低头抽烟,长睫一清二楚。

“不了吧,孟希彻同学,万一等下又有新的混混来了......”向鸣岐卡了一下,随后就听见孟希彻胸腔发出的一点笑声。

“你没发现,这里最大的混混就是我?”他短暂的笑一下,空气中烟雾弥漫,那双最为柔情的眼睛也随之弯下来,勾人也很吓人。

吓走小朋友之后,孟希彻才把烟缓缓掐掉,摸到头顶的湿意,还以为伤口崩开,却发现下雪了。卫衣帽子缓缓盖上,遮住大部分脸庞,他打算徒步回家。

走到半途,有个低沉的男声在背后喊他,“希彻?”

孟希彻似乎被什么电了一下,反头看去。

一个穿着浅褐色大衣,身材更为高挑的男人举着伞,背着月光,朝他缓缓走来。

不知怎么的,孟希彻无厘头想起了一句话:“月色与雪色中,你是第三种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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