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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倾城楼兰(三)

电视剧反击:硬来

“小女楼兰圣女有苏氏,见过将军。”

琅嬅用手抚摸下颔,做出像男子捋下巴胡须一般的动作,然后把手放到胸前,屈身弯腰,朝陈宁点头致意。

陈宁在楼兰待了快一年,自然知道这是楼兰人打招呼的方式。本来如同惊弓之鸟的他,现在却被牢牢地吸引住了,如果说刚刚他还觉得之前的场景像一个骇人的梦魇,现在,他真觉得自己是在最美好的梦里了。他小心地在她边上站着,胸膛里翻涌着少年的年轻血气,他从来没在中原或是西域的其他地方上看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哪怕是之前楼兰王招待汉朝使团时那些被说得千娇百媚的舞娘,和眼前的女孩子一比,也简直像是粗鄙的乡野村妇一般。他觉得自己简直太没出息了,连呼吸都变得平静不下来。如果现在他面前有面镜子,他才会发现,呼吸根本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他的整张脸,已经红得像个熟透的苹果。

他回过神,对着琅嬅,同样行了一个标准的作揖礼。

“末将陈宁见过圣女,多谢圣女救命之恩。”

“将军还未吃东西吧,小女带了些吃食,不如坐下来一起用了,权当是为将军压惊。”琅嬅冲他招招手。

陈宁惶恐而激动地坐下来,他看着琅嬅美丽得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脸,刚刚的恐惧早抛到脑后去了,现在就是有牛车来拉他,估计也拉不走。

“圣女……听圣女的意思,您认识那些……那些……人?”陈宁缓过神来,仔细斟酌了语言,尽可能不让面前的人感受到侮辱。

“嗯,是啊,他们都是我的族人,虽然我们彼此之间并不熟。”琅嬅从包里拿出食水,在附近找了些红柳枝点火,把牛乳和胡麻饼②烤热,“我们有苏家族是在周朝建立之时迁往西域的,如今在楼兰也是挺有名的家族了,家里的人世世代代都是神官绝大部分人都是魂术师。你在深渊回廊里看见的那些怪物(陈宁打了个哆嗦)都是我同族的兄弟子侄,但全都是些利欲熏心之辈,为了追求至高无上的力量把自己给搞的人不人鬼不鬼,如今还把自己玩到见了祖宗……”琅嬅把头靠过来,小声地对陈宁说,“毕竟这种秘闻是绝不能让那些家族之外的人知晓的,尤其是那些没有力量的普通人。先前将军去往族中查访时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那么如今末将也已知晓这个秘密,圣女又为何不将在下灭口,而是选择出手相救?”陈宁看着靠近自己的琅嬅,感觉呼吸都急促了很多。鼻尖上是从琅嬅身上散发出来的一阵又一阵稀薄的月季①花香,低调但充满魅力,朴素又有着淡淡暗香,像是黑夜里看不见的地方开出了一朵花。

“将军其实心如明镜,非是小女救了将军,而是将军自己救了自己。”琅嬅轻笑,“况且我也很疑惑,陈将军一个完全不会魂术的普通人,却能在那些东西的围攻下活了下来,还收服了这只并不简单的魂兽。”

陈宁一愣,“魂兽?”

“是的,魂兽。将军倒是幸运,竟能得它认主。它是魂兽【陆征】,是背生双翼的天马,为华夏最强的乘骑类魂兽,拥有日行万里的脚力,比将军之前见过那些家伙们的厉害百倍不止。”琅嬅温柔的抚摸着陈宁怀中那头小马驹,“不过【陆征】虽然厉害,但却没有我的魂兽厉害,哈哈。”

陈宁:“……”

牛乳香醇甘甜,胡麻饼烤得香脆耐吃,上头洒满了白芝麻,每一口都是香喷喷、油酥酥的味道,陈宁将饼撕成小块泡进牛乳中只食了一口,便说不出话来,只顾得上埋头狂吃。

这一吃一喝,关系就拉近了,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

陈宁向琅嬅讲起了他的身世。他是羽林孤儿,父兄都在与匈奴的征战中死去。他在巡逻时发现了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庄,被这里的神秘深深吸引。而让琅嬅惊喜的是,陈宁的祖籍是南阳温县,曾经的有苏氏方国的兴盛之地。

陈宁还对琅嬅讲起了故乡温县大河畔的桃园,里面的那些盘根错节的古老桃树,是一千数百年前有苏氏的妲己种下的。此女虽然被周人认为是殷商灭亡的原因之一,但在温县当地人眼中,她却是个不幸的女子,现如今留于中原的有苏氏的后嗣苏氏仍然保有以桃花祭妲己的习俗。

他还讲,每年三月桃花盛开之时,漫步在桃林里,那一朵朵、一簇簇、一串串的桃花开满枝头。桃花有粉红的,深红的,浅紫的,在青翠欲滴的绿叶映衬下,更显得鲜艳娇美。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全展开了,一丝丝红色的花蕊,顶着嫩黄的尖尖,香气扑鼻。琅嬅很想让陈宁带她去中原看看,只可惜楼兰是没有桃花的,而她也无法离开。

陈宁经常笑,家族里几乎没人会笑,琅嬅不明白他为什么喜欢笑。他还对琅嬅讲了很多大汉对匈奴的征战,他讲的最多的是大汉双璧,长平侯卫青与冠军侯霍去病,长平侯卫青收复河套,七战七捷,官拜大将军,领天下兵马;冠军侯霍去病夺取河西走廊,封狼居胥、饮马翰海,勇冠三军封冠军侯;再联合燕云十六州筑成防御线,从此匈奴人再难侵入汉境,这些赫赫战功都是远离喧嚣的琅嬅无法想象到的。

回到村庄的几天后,陈宁又来找琅嬅,并送给她两样礼物,一对青玉制的跳脱③,还有一件缥缈如雾、轻薄若云的素纱襌(dān)衣④,他说这和她一身红蓝相间的披纱长裙很相配。

琅嬅很喜欢这两样礼物,尤其是那件素纱襌衣。身为圣女,琅嬅在衣裳的最外面罩上一件薄如蝉翼的透明素纱襌衣,不仅可以遮挡外界的尘土,又能让里面色彩艳丽的锦衣纹样若隐若现,不仅衬托出锦衣的华美和尊贵,还凸显了主人与众不同的柔美飘逸气质。而琅嬅时常诵经祈福,这样丁零当啷、四处作响的粗笨首饰于她而言有如鸡肋,食之无用弃之可惜,所以那对跳脱也只能呆在妆奁里吃灰。

期间陈宁又拐弯抹角问了几次喜不喜欢跳脱,琅嬅的答复是很喜欢,但没戴过。

陈宁以为这是婉拒,渐渐不再提起这事,但没事的时候依旧常往村庄跑,偷偷约琅嬅溜出来见面,四处游玩,吃喝玩乐,聊一聊近期的见闻。

两人最常去的地方就是蒲昌海北岸临近深渊回廊的牧场,去那里探望【陆征】。由于陈宁不是魂术师,无法让【陆征】在魂印里恢复体力和魂力,便由琅嬅作主将它养在了自己那专门饲养魂兽的牧场中。在琅嬅漫长的生命里不是没有养过什么魂兽,她自认不算慈悯,但意外的对这些不会人言的魂兽或是动物有着很大的耐心和温柔。

魂术师建的牧场不只是能用特殊的饲料喂食魂兽,使它们恢复体力,还能用独特的方法让它们在休息的同时提高自身的魂力。而像琅嬅这样的【驯牧者】还能驯练它们懂得控制自己的魂力,从而使得它们在战斗状态时不会伤到无辜的平民,甚至还能让它们领悟自己的天赋等等,这些可是在魂印里做不到的。

与陈宁成为朋友后,琅嬅每一天都很开心,她甚至想要抛开自己的使命,一辈子都这样快乐的活下去。但是她很清楚自己身为圣女的职责,她明白自己有必须要做的事。

她所能做的,便是珍惜自己剩下的时光,在注定的死亡来临之前。

作者①玫瑰花在古代很少见。根据历史记录,玫瑰花最早出现在公元前500年左右的亚洲。但在那个时候,玫瑰花并没有像现在这么普及。它们只在某些特定地区的花园中种植。在中国,玫瑰花被称为“月季”,而且只种在皇家花园和寺庙中。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玫瑰花也在一些特殊场合出现过。但是,它们仍然不像现在这么受欢迎和普及。

作者②胡饼就是馕。汉代控制西域后,引进芝麻,胡桃,为饼类制作增添了新辅料,这时便出现了以胡桃仁为馅的圆形饼也被称为“胡饼”。

作者③“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东汉繁钦《定情诗》。在古代,送手镯是表达爱意的一种,如果对方收下并带上,那就是接受了这份心意。

作者④有学者认为,素纱襌衣是古代女子出嫁时套在婚礼服外面的罩衫。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素纱襌衣,领口和袖口有绛色锦边,符合《仪礼》上记载女子出嫁时在婚礼上所穿罩衫的形制特点,故应是古代妇女结婚穿的礼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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