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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安置以及主动出击

一只喰种

几人停好车,就上了楼。

  一个身着女仆装的金发碧眼的小姑娘出来迎接郑哲三人。

  她轻轻眨了眨那纯粹如琥珀的蓝眼睛,脸上带出得体的笑容,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几位,你们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在二楼,里面有生活用品和衣物。”

  她扭过脸,看向风间小雅:“风间小姐还是住原来那间房吧?”

  风间点点头,用一口夹杂着美国发音的日式英语回应:“嗯,辛苦你了,丽兹。”

  郑哲一问,才知道这个叫做丽兹的小妹子是那个老管家詹姆斯的孙女,现在在听风馆担任女仆长(实际上做的事情跟管家差不多了),空闲时间则在东京大学读书。

  汤川听不懂英语,因此全场保持懵逼,而郑哲因为曾在保险公司当客服,所以他还有一点儿英语的底子。虽然他一开口就是那种中式英语,并且发音也不甚标准,但至少没有语法错误,而且还算流利。

  郑哲他们就在丽兹的带领下走向二楼。

  郑哲在路上打量了这建筑里面的装修风格。

  嗯,虽然这风格乍一看似乎十分简约,但郑哲还是看出了这些材料似乎都价值不菲。

  这里的一楼就是个大厅,其中还有充满贵族气质的餐厅和一个规模不小的舞厅。

  郑哲和汤川上了二楼,而风间独自走上了三楼。

  “三楼是风间小姐的私人空间,”丽兹笑着解释道,“那上面一般除了她之外,不会有别的人去的。”

  二楼的走廊很长,地上铺着整洁的实木地板。

  郑哲往右看去,发现右侧的墙壁是一道极长的玻璃幕墙,一直通到走廊的尽头——大概这就是风间说的“光学玻璃”了吧。

  丽兹交给郑哲他们一人一张ID卡,说:“这个卡可以刷开房门,也是进入大门的凭证,请你们不要遗失了。”

  郑哲又把她的话翻成日语给汤川复述了一遍。

  郑哲进了自己的房间,汤川则进了隔壁的那间。

  这房间的奢华程度跟楼下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这里面布局略显紧凑,但落地窗前长可及地的羊毛窗帘,能够反照出人影的实木地板,那略带有中欧古朴气息的家具,以及宽大的曲面屏电视……无不凸显出设计者“资金充沛”的特点。

  为什么用“资金充沛”而不用别的词呢?因为郑哲觉得这里的风格有点俗……虽然这里的一个装饰小物件可能就是郑哲当保险公司员工的好几年的工资了。

  郑哲大概研究了一下这间小房间,他发现……这地方往小了说……跟宾馆房间也差不多……

  他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就踱着步子下了楼,他想跟汤川和风间商量一下接下来的对策。

  结果他下楼一问,才知道汤川到大门口去了,听说是有人给她送来了什么东西。

  没办法,郑哲就瘫坐在一张真皮沙发上默默等待着。

  丽兹很识相地端来一个烟灰缸,放在郑哲手边。

  几分钟后,汤川回来了,拖着两个硕大的行李箱。

  “这是什么?”郑哲抽出一支烟,用烟卷指着那两个箱子。

  汤川淡淡答道:“一点……小工具。”

  郑哲露出疑惑的神色,汤川这才补充说明了几句:“我的计划是我们当中的哪位去那边把风间小姐的车开回来——借着这个机会去探查一下跟踪者的情况什么的。”

  “我想,跟踪者既然能够多次跟踪,必定是有某种办法能找到风间小姐的车子,也许是车子上装了定位器什么的。因为我看风间小姐没有把车子开出来的时候,那帮人就没有任何行动。因此,那帮人应该是根据那辆车的定位或者轨迹什么的来确定行动方案。”

  汤川熟练地分析着,把郑哲说懵了:“你这推理水平可以啊!”

  “都是被逼出来的啊。”汤川苦笑。

  不多时,风间下来了。

  郑哲和汤川两人大概说了一下计划,风间想了想,答应了。

  她先是告诉了郑哲杂志社的位置。

  随后,她让丽兹把车钥匙取来,交给了郑哲。

  丽兹一边上楼,一边拿出一个对讲机,对着里面吩咐了几句。

  郑哲上楼取了自己的ID卡,又往兜里揣了十几张一万元的大票子和一些零碎的小钞票,这才下了楼。

  他快到别墅门口时,汤川叮嘱了他一句,说是条件允许的话可以抓个活的,带过来审问一番。

  郑哲对这种事情其实无所谓的,但为了不破坏汤川的计划,他答应了。

  他一出别墅的门,一个西装革履,腰佩手枪的保镖开了一辆公园里用的那种电瓶车停在门口等他。

  郑哲上了车,那保镖便把车一路开到听风馆的大门口。

  郑哲微笑道谢,那保镖挠了挠头,露出个腼腆的笑容——郑哲这才发现这人的年纪比他还要小两三岁。

  他出了门,先走了几步,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转着计划。

  终于,他想出了一个模糊的方案。

  “先这样吧……”郑哲叹了口气,迈步走进路边的一家五金店。

  他买了一卷电工胶带,他把胶带塞进兜里,跟自己的那盒“口服式Rc抑制剂”装在一起。

  他心想反正有人报销,就搭了一辆昂贵的出租车,直奔杂志社。

  这一趟的路费又花了一万来元……

  郑哲在停车场里找到了风间小雅的车,是一辆红色的福特野马,而且看上去是平行进口车——因为那车是左舵的。

  郑哲开动了那辆车,跟停车场的保安说明了情况,就把车开了出来。

  那个有点耳背的保安大叔以为郑哲是风间的男友……

  郑哲也懒得解释了。

  说实话,在一个满街都是右舵车的地方开一辆左舵车确实有点别扭,但郑哲凭借自己多年无证驾驶的经验,还是把“野马”驾驭的很好。

  虽然他丝毫不敢动那个换挡界面(这款福特野马是按键式换挡)上的“S”按钮,只敢挂上“D”档慢慢开。

  他撇了一眼中央后视镜,没发现什么问题,只不过那个装在上面的行车记录仪因为没有储存卡,时不时弹出报错的弹窗,看上去有点烦人。

  其他的似乎都还好。

  郑哲单手扶着方向盘的横辐,时不时轻按一下喇叭,催前面的车开快点。

  路上,他拿出手机拨号,开了个免提,把手机扔在中控台上。

  “有事?”伊藤那略带点烟桑的声音传了出来。

  “我问下,要是车上被装了定位器怎么处理?”

  “什么车?装在什么部位?”伊藤直接抛出两个问题。

  “是一辆福特的跑车,位置嘛……不确定。”

  伊藤想了想:“这样的话,你可以去找个修车店,记得不要找太正规的,因为这种车子正规修车店不敢弄,他们怕得罪了那些放贷的社团什么的……”

  “你可以让修车店的人找个脉冲器,你把行车电脑拿出来之后,让他们把脉冲器接到车子的电路上,给车子电路来个过载,定位器就烧掉了。”

  “谢了。”郑哲挂断电话。

  他挂断电话的原因还有一个——他发现后面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辆小货车,而且已经跟了他三个路口了。

  郑哲庆幸自己没有拉下车窗——这车的车窗上贴了深色的膜。

  估计跟踪他的人还以为这辆车里面是风间小雅吧。

  郑哲玩心大起,他熟练地打灯变道,调了个头。

  那辆老旧的小货车似乎没有多想,跟着他转了过来。

  郑哲又开了几分钟,忽然,他摇下一侧的车窗,对外面伸出了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那只手其余的指头是弯曲的,但那细长的中指“一柱擎天”!

  他从中央后视镜里看到那戴着蓝牙耳机的货车司机似乎对着耳机说了什么,随后直接拐入一条小巷里,试图逃逸!

  郑哲自然不能忍,他直接往右猛打方向盘,一脚油门,车子就伴随着发动机的咆哮,冲上了人行道。

  行人拼命惊呼。

  但郑哲何许人也,他双手死死扶住方向盘,时而左,时而右,但右脚的油门却始终不松,那辆红色的野马跑车就在人流中穿行着,而且速度……风驰电掣!

  没有一个行人受伤,但郑哲却是大汗淋漓了,仿佛洗了个澡。

  不管怎样,郑哲开着福特野马,冲进了那条小巷子里。

  那辆破旧的小货车,就在前面大概五十米的地方行驶着!

  这巷子很窄,只有一车来宽,但郑哲眼里只有那辆小货车了,因此他丝毫不在意所谓的宽度——反正路上的行人大概率会让开。

  他一手压住喇叭,车子就一路发出刺耳的叫声,两旁的行人果然纷纷躲闪,虽然他们有人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脏话,但道路至少让出来了。

  郑哲追上了小货车。

  他抽空擦了下汗,嘴角露出一个得意的笑,他心想:“你他妈不是很喜欢跟踪么?老子今天就让你试试被跟踪的滋味。”

  这辆野马的引擎虽然远比不上那些豪华跑车——它只有一个2.3T的一般引擎,但这个车的性能,要秒杀一台破旧的小货车,还是轻轻松松吧?一匹野马还跑不赢一头病驴么?

  小货车似乎有点惊慌失措,它有几次都险些刮到马路牙子,大概是司机的手有点抖,没把好方向盘。

  郑哲冷笑一声,死死踩住油门,此时那液晶仪表盘上的转速已经是一个很高的数字了。

  小货车拼命疾驰,野马跑车也紧随其后。

  很快,两辆车就渐渐驶出市区,周围的人和车眼看着也少了很多。

  郑哲发现这附近似乎没有监控。

  郑哲心想时候差不多了。

  于是,他往左轻打方向,先超到了小货车的前面。

  随后,他往右猛打方向盘,同时踩住刹车。

  伴随着刺耳的摩擦声,野马跑车横在了小货车前面,成功将其逼停。

  郑哲果断开门下车,随后一把揪出货车司机,弄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果不其然,这司机是喰种,只不过他似乎很弱。

  他虽然看上去很壮实,但力量连郑哲的一半都比不上。

  郑哲一个耳光扇了过去,把那司机的蓝牙耳机打得稀烂。

  随后,郑哲亮出了自己的赫眼,那壮汉司机就虚了一半了。

  郑哲一言不发,那司机也一言不发,双方似乎心知肚明。

  郑哲左手顺势掰开他的嘴,右手取出那个装有片剂的药盒就往他嘴里倒。

  这一下起码倒进去了五六片。

  郑哲用力合上他的嘴,同时顺手一拍,那些个药片就没有浪费一点,全进他胃里了。

  那剧烈的冲劲呛得司机咳嗽连连。

  忽然,他感觉浑身绵软无力,于是瘫在了地上。

  “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郑哲一边用电工胶带捆住他的手脚,把他团成蜷曲的一团,一边答道:“Rc抑制剂。”

  “刺啦!”郑哲撕下最后一段胶带,封住了他的嘴。

  随后,郑哲调整了一下姿势,把这“团”人放进了野马车的后备箱里。

  他不太熟练地把货车靠边停好,熄了火,但把钥匙留在了点火器上。

  他倒是不担心留下指纹,因为他戴着皮手套呢。

  郑哲做完这些后,确保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这才驾车离开。

  他先是找了一家汽修厂,然后用比正常价格高了三倍的钱,让那里的工人用外接脉冲器烧掉了车上的定位器。

  当然,在进行这个操作之前,他们特意取出了野马跑车的车载电脑。

  之后,郑哲一路狂飙,总算是赶回了听风馆。

  现在已经快下午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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