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苏恒虑,28岁,性别男,爱好男。我一直觉得我这么多年诸事不顺的原因,全都是因为我这个名字。恒虑,永恒的忧虑。
我真不知道我爸妈当初怎么想的。
或许他们的本意是让我懂得居安思危,不要一时顺遂就得意忘形。
可恕我直言,他们确实是想太多。在我人生的这二十八年里,我连个顺顺利利的边儿都没够上。
从小我就皮得很,上树逃学打群架,我什么出格的事儿都干过。起初老师还去过我家几次,但后来发现收效甚微,反而她自己还要搭进来回的油钱,她就再也没提过这茬。
我爸妈管不住我,可他们到底还是怕我长大后没有分寸,万一一时冲动杀个人什么的,进去几年不要紧,把自己的命赔进去可就得不偿失了。
我爸知道我考不上什么好学校,就托关系把我送进了警校——其实我也明白,别说是好学校,就是普通大学我也难考得上。警校无疑是最让人安心的,只是我怎么都有点别扭。
你知道的吧,打架斗殴惯了,我最怕看见的就是警察。有一次我用酒瓶把人家的脑袋给开了,被拘留了几天。抓我的那个警察对着我一通数落,比我妈嘴还碎,真把我说怕了。
说我以后会成为一名警察,我自己心里都发虚。
但是事情就是这样。或许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个英雄梦想,几乎都憧憬过长大后当警察,军人,特种兵什么的。我也不例外。我甚至还希望能碰上个拦路抢劫的,如此我就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好好过一把瘾。
哦,好像跑题了。
他叫陈翎,我上警校时候的同学。
他跟我不一样——或许跟我们这个学校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是以高分考进来的,至于有多高……
高到我觉得他脑子有问题才会来这里。
其实我们两个人本来应该没有任何交集的,就像两条平行线。
说到底都是孽缘。
虽说上了警校,可我也还是经常在晚上约着一群兄弟去外面玩。但是那些野路子我现在可不敢碰。不是说我怕被开除,我只是不想让我爸再为我操心了。
那天晚上我吃完了饭,沿着马路溜达着回学校,在半路上看见了两个人拉拉扯扯,看样子都是男的。我还嘟囔着现在的人怎么那么开放,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那两个大男人在争着一个公文包,其中一个人打扮的文质彬彬,另一个人则穿着一身黑,还戴了黑色鸭舌帽和口罩,看上去就不像什么好人。
我的内心顿时亢奋了起来——拦路抢劫啊,终于让我碰上了。可能是酒精上头,再加上我确实缺根筋,我从地上摸了块砖就悄悄凑上前,瞅准时机照着那个黑衣男的后脑勺就拍了下去。
我觉得我当时的动作绝对帅炸天,可惜没有人拍下来。
那个黑衣男一声闷哼,身子前倾,手也下意识放开了。那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见状,立刻抱着公文包转身就跑。
……
害,后来我才知道这的确是拦路抢劫,只不过我顺序搞反了,黑衣男才是被抢的那个。
话说哪个正常人会大晚上一身夜行衣啊?看上去就不像好人好吗?这能怪我弄错?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我和黑衣男陈翎算是认识了,还成为了朋友——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完全相反的性格,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话少,安静,长相那绝对是校草级别的。嗯……全校第二帅吧。
第一是我。
后来,我们两个一起毕业,一起进入同一家公安局实习。
现在,我是刑侦支队队长,他是副队,我们两个是最默契的搭档。
说真的,这么一个优质男青年整天在身边晃悠,我会动心也不奇怪吧。
至于为什么迟迟不告诉他,是因为我偶然有一次撞见了有个女生对他表白。他也不知道说了啥,直接把那女孩弄哭了。
得,就算月老给他牵的不是红线是钢筋,他也能给掰断喽。
我没问过他的性向,也没问过他有没有喜欢的人。若是能这样,就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只要能默默地看着他,我就很满足。
以上纯属是瞎编。其实我就是怂。毕竟这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万一他恐同怎么办? 这下还不直接跑了。
但是就在不久之前,在我们两个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突然蹦出来了这么一句。
他说他爱我。
我被自己呛了一下,刚吃进口中的面条差点喷他一脸。
这是什么?铁树开花了?
突然有一种自己家养的猪终于会拱白菜了的欣慰感觉是怎么肥四。
我当然是答应了。都是男人,两情相悦,有什么好墨迹的。
我不知道和异性谈恋爱的感觉是怎么样的,但和他在一起,我每天都很开心。
陈翎不会说什么情话,但他却很细心。每天早晨醒来,我的牙刷上永远已经被挤好了牙膏,餐桌上放着做好的早餐,还有那个一边等着我一起吃早餐,一边帮我收拾东西的他。
他知道我所有的习惯,所有的秘密,所有的喜恶。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是我最亲近的人,是我想要相伴一生的人。
他在下雨天会冒着雨去离家很远的地方买那家店的点心,就只是因为我喜欢;他会在做最缱绻亲密的事的时候,用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轻声唤着我的名字。
恒虑,相同的名字,从他的嘴里喊出来,我却喜欢的要命。
可就是这么温柔的一个人,此刻却站在我的对面,拿着一把枪对准我的左心口。一袭黑衣,神色冰冷,正如我初次见到他那般。
最近警局出了叛徒,我们的每次行动,目标都能清楚的知晓,并且及时转移,导致我们的每次行动都扑了个空。
我查了所有人,却独独没有怀疑过他。
而他,此刻正掌握着我的生命。只要他扣动扳机,我就必死无疑。
我想说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就像丧失了语言能力,连张张嘴都难以办到。
我的喉咙一阵干涩。
我本和他对峙着,他的同伙却突然赶了过来。我还没能想出对策怎么趁乱逃走,他却突然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过后,我的世界顿时失去了声音。我能感觉到鲜血正从我的体内汩汩流出,我能感觉到我的生命正在流逝。
我最后看到的,是他冰冷的眼神,和转身随那群人离开的背影。
………
我没死。
想不到吧。
那一枪没能打中我的心脏,但也只是偏了一点而已。归根结底,还是我命大。
但我总觉得,他是故意没杀了我。
我全部的爱意和情感,都倾注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在我出院前一天,我就回了我们两个共同的家。
屋内,所有他生活过的痕迹都尽数被抹去,他的东西都不见了。
就好像在一起这段时间只是我臆想出来的,世界上根本没有陈翎出现过。
这么强烈的爱,我再也没办法给第二个人了。
他从我的世界彻底消失了。他没再出现在警局过,同事们也小心翼翼,从不在我面前提这件事。
我知道他们可怜我。
可怜吗?
确实挺可怜的。
我坐在我的办公桌后面,望着不远的那张桌子发呆,模模糊糊的,他好像还坐在那里,时而专注地翻看着档案袋,时而看着趴在桌子上睡得不省人事的我轻轻叹口气,拿过外套披在我身上。
这一切,再也不会有了。
陈翎,这个人除了他的名字是真的,其他信息都是伪造的。
那么他说他爱我呢,也是假的吗?
我没死,但我好像已经死了——苏恒虑,在他开枪的那一刻,就已经死在了他的枪口下。
…………
12月19日晚,警方成功将作案多起的特大犯罪团伙一网打尽,主犯陈翎被当场击毙。
我没想到,我倒下那一刻看到的,竟然是和他的最后一面。
在他的住处,墙上挂着无数张照片——每张都是我。警方找到了几个素描本。里面的每页都被画上了画——每页都是我。右下角标着日期,最早的竟然是我们一起上警校的时候。
在最后一页的背面,他留下了一行字
——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拿他的感情,报了我的血海深仇。
…………
我站在他的遗体前,心已经痛到麻木。
结局……怎么会是这样。
我勾起唇角,微微俯下身,牵起他已经冰冷的左手,将一枚戒指戴在了他的无名指上。
和我左手上的是一对儿。
“表白被你抢先了,求婚该我来。”
“我们没有提过分手,我们没有分手。”
我从腰间拿出了手枪,放在他的手中。
他的背景是假的,他和我在一起的目的是假的,他对我的好也是假的。
那又怎么样呢。
我握紧了他拿着枪的那只手,将枪口抵在了我的左心口处。那里,正一下下地跳动着。
“这次,可不要再打偏了。”
我扣动了扳机。
他说他爱我。
他没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