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离开家,我才真的有种放飞自我的感觉,爸爸妈妈对我的嫌弃,我对她们的怨恨也都不用每天面对,周围人的眼光,也再也影响不到我,我也不用偶尔不小心看到同年级的同学从我家门口经过,让我看到我们那曾经交叉过的两条直线,现在已经朝着不同的方向驶去,越来越远,越来越清晰。从此,我们就是不一样的了,远离它,似乎是我唯一的救赎!
如果说我离家的第一年,度过了一段不算太短的适应期,慢地,结识了越来越多的朋友,我开始放松,开始尝试一种新鲜的相处模式,并且似乎还适应的不错,一年后,我开始渐渐享受起我那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生活。
在我的青春岁月里,我似乎没有过太多的反抗,或者也是因为自己不敢,在我从小的印象里,爸妈比较凶,不小心摔坏了碗,会被他们轮流教训,我从小就知道,就算被别的小孩欺负,爸爸也并不会安慰你,只会当做没听到,所以我再也没学会撒娇,也从来不会在自己很难的时候告诉他们,似乎冷漠也会遗传!
我有过一段不算太长的叛逆期,那是在深圳的第一年。我跟着家里的一位堂叔来到了深圳,他在一家电子手表厂打工,他在厂里负责送货,偶尔没事再打打杂,做事很麻利也爱拍点小马屁,和领导的关系处得挺不错的。所以,我被顺利的介绍到了这家电子厂里,一待就是五年。
厂里有统一分配的宿舍,我们住在三楼,中间是楼梯,男生住一边,女生住一边,我自认为我长得不漂亮,个子也不高,脸上还有雀斑,也绝不会主动找男生讲话,但是因为我和堂叔的这层亲戚关系,很多平时和他挺熟的男同事,平时看到我也爱和我讲话。这里面就有三个男生显得特别积极,一个是厂里经理的堂弟,脸上似乎长过很多青春痘,看起来坑坑洼洼的,他讲话油嘴滑舌,很爱开玩笑,自从我给他看过我拍的一张做作的忧郁风艺术照后,经常说我长得像他妹妹,我听了挺开心的,但是也没太放在心上,毕竟他每天不是围着这个女孩嘻嘻哈哈,就是围着那个女孩没心没肺的,似乎总是到处留情,却又最后两袖清风,挺是潇洒!!还有一个是一个河南的大高个男生,至少有1米8,长得看起来很正直很踏实的样子,脾气很好却又有时候也感觉有很多心事的样子,我们一群不回家过年的孤家寡人会聚在一起过年,他会煮一大锅皮蛋瘦肉粥给我们喝,那是我第一次喝那么好喝的粥,他还带我们一起去看人海,让我们走在台阶下,不知不觉越走越远,等到我们发现已经离上面台阶有1米5高,完全爬不上去的时候,他轻轻松松手一撑一跳就看到他的大长腿已经站在了我们的眼前,让我们急得在下面哇哇乱叫,当他们一人一只手把我从下面拖上来,然后趴在地上的时候,我已经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却也引得他们都在哈哈大笑!!
有一次他来宿舍找我,我穿着牛仔短裤坐在床上,他蹲在我面前和我说话,不经意间手臂撑在我裸露的大腿上,我不自觉的抽动了一下腿,他望着我的眼睛很真诚的问我:“是不是我的手放你腿上了?”我非常轻的回答了一声“嗯”,后面再聊了几句他就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那时候开始,我们好像就再也没有讲过太多的话了,后来我听到他们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也是他们说我长得像她的那个女孩,只是她已经离开一段时间了。再过没多久,他也走了,他去了别的地方,没有和我们说一声再见,也许他也知道我们再也不会相见!!
那第三个就是他了,一段让我现在不知道如何去形容的一段过往!!我只能说,我好像经历了这段过往,我的叛逆期才真正证明来过,人生才不会遗憾。堂叔告诉我,他很油腔滑调,别看他的外表,他确实长得很帅,很会哄人开心,可就是这不算太高超的技巧,还是让我陷了进去!
他总是有办法让我跟着他一起笑,或者一起哭,他给我一件男士T恤说送给我,说看到别人穿情侣装觉得太漂亮了,让我开心的傻笑不止,甚至觉得,那就是最好看的衣服!他从家里给我带来一个金属挂件,说他妈妈让他送给我的,同事们一脸嫌弃,我却觉得如获珍宝,虽然后面皮肤过敏严重,不得不取下来放在身边。我总是在下班的时候把他最爱吃的宵夜送到他的宿舍,我们放假一起出去拍照,我会抢着把洗刷相片的钱赶紧付了,同事们都笑着说:你对他太好了,可是,那时候的我却没觉得!!
爸爸从堂叔那里知道了我谈恋爱的事情,写了一封长信给我,写满了2页纸,爸爸的笔迹我从小就见过,所以能一眼认出来,虽然看不到他写信时的表情,可是字里行间,还有那铿锵有力的几个大字,足以让我冰彻心髓:如果你决定和他继续谈恋爱,决定嫁到外地,那就断绝我们的父女关系!!!
我有时候觉得我和爸爸的性格很像,外人看我们很温和,沉默冷静,甚至会让人觉得毫无存在感,但是,却并不代表我们没有爆发的时候,因为我们的爆发往往杀伤力太强,承受力不够好的人甚至会觉得绝情,所以我们往往选择在闹市中沉默,而不是在沉默中爆发!
很快,我给爸爸寄去了回信,我在信里控诉我那么多年在他们安排下的沉默和忍气吞声,并在信纸上斩钉截铁写下几个大字:断绝就断绝!!!爸爸没再给我回信!我也假装没发生过!
半年后,他爸爸因病去世了,他回家去料理后事,刚开始我每天打电话给他,上班下班都想着他,后面隔三四天打一次电话给他,再后面一个星期,一个月,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半年。那半年里,我和燕成为了形影不离的闺蜜,我们从刚开始的尴尬和陌生到异口同声的约着去拍照,用相机拍丑丑的自拍照,笑得像个傻子和疯子,我们一起泡影吧看通宵,她陪我听着王力宏犯花痴,却也毫不影响追逐她的周杰伦和陶喆,从此,我好多的开心.任性..自私和疯狂都与她有关!
再次看到他,我的眼睛里却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激动和牵肠挂肚,有的只有逃避,我害怕看到他,因为我非常确定,我已经不爱他了!燕拿我打趣:你喜新厌旧了!她也知道我并没有,我只是非常清醒的找到了我自己,我的热爱也好,痴迷也罢,但是不爱了就是不爱了,过去的真的已经回不来了!
一段小插曲,我在深圳的第二年,终于决定回家过年了,就是他回来的一个月后,在家里待了半个月跟着舅舅去了汕头,本来以为是要换新地方了,可是过了两天就受不了,又打电话给堂叔向他求救,听到他的应允,我带着两个表妹又来投奔堂叔,刚回来,燕偷偷告诉我,他前段时间又去追了另外一个女孩,我听完后,心里没有一丝难过,反而舒了一口气,因为之前的这件事,我还一直心怀愧疚,现在倒好,总算扯平,我再也不用愧疚了😃!!后来他想找机会和我道歉,我没有再理会他!!我想,也许我们从来就没有好好了解过彼此,我不确定别人分手后还能不能做朋友,显然,现在的我们已经不适合做朋友,至少我不适合!就这样就好!!不必再打扰!!!再见!也或者,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