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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唱歌的鳄鱼

蜗牛,鲸鱼和篝火

暑假在没完没了的补习班里总诠释了“光阴似箭”,军训之后放两天假,就开学了。

这两天我都在找老贾厮混。

“我有个朋友,英语特别好,超级自律的巨佬,考上Y中的,现在和你是校友。”

然后我就没问是男是女就加了他的QQ,问他下午要不要出来玩。

“张鉴禹”,你瞧这名字,可男可女。

鉴,以之为鉴,禹,尧舜禹。以大禹为榜样,以历代贤帝为镜子,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劳苦的命。

下午两点的太阳会移动到头顶正上方,我和老贾站在马路的这边,他站在马路的那边,然后我的手机响起来,接听之后是清澈明朗的男声。

“我打了你好几遍电话了,欲求不满的大佬。”

现在来回想这些事,我忘记了所有细节,就记得我尴尬地笑了笑,冲着马路对面那个同样举着手机蹲在石头墩的男孩挥了挥手,他微不可闻地点头致意。

那天他穿了一件红色的体恤,其实他皮肤偏黑,并不适合过于鲜亮的颜色,但我一直觉得赏心悦目。包括这件体恤,以后每年夏天我都会看无数遍。

然后我和老贾走过马路,走到他面前,他说:“你好,我们应该在电话里见过一面。”

呆愣了片刻,直到他大笑着转过头去又戴上耳机,我才想出下一句对策。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也应该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

第一次,在我刚好看到的成绩单上。

他歪过头来,不解地看着我。

我高高扬起眉毛,没说话。

二十分钟之后,这位一边申称“听我唱歌是要付钱的”的张同学引导着我们走进KTV。

我唱歌一向不错,不过一直没机会唱,其实这次我没报太多希望,反正固定的价格买一个下午,我从没觉得他们有本事唱一个下午。

而我,在KTV一向是倾听的透明人,就算是会唱,也会觉得有比我更会唱的人而让出麦克风。习惯了角落里抱着枕头玩手机的角色,就算是被勒令唱两句,也会因为嫌烦而故意跑调破音。

听过我认真唱过歌的可能只有考核的音乐老师,不过那个歌没什么难度可言。

“你们点歌,我随意。”他把包扔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很自在地看着我们。

我对于他狂妄的姿态很意外,于是随便瞎点了几首转音奇难,真假声转化也超级需要技术水平的歌。

一直到他开口,我才知道“听他唱歌需要付费”是什么概念。

我诧异地抬起头,迎上他肆无忌惮打量的目光。

没有杂质的清澈声音,不像网红声优们那么做作的腔调,没有故作低沉,没有故作磁性,明朗开阔地响起,却如破竹之势一样刷新了我对于“好听”二字的概念。

而且硬件条件也很不错……很完美的转音以及一般男生根本唱不上去的高音,歌声轻轻松松就从声带里丝滑地流出来。

像,小提琴。

每一个声音都有具象化的体现,我只觉自己撞进了大片大片云朵里,每一朵云里,都承载着数不尽的阳光。

阳光又可以联想到很多,白衬衫,篮球,青葱高木,还有可乐瓶上挂着晶莹的水珠。

“我可以看一下你的听歌记录吗?”他凑过来看我的听歌软件,在得到默许之后接过我的手机。

“我们俩的歌单怎么这么像啊。”他一声轻笑,把手机还给我,然后去点歌。

“我想,你会唱,十年吧?”

音乐如流水般灌进耳朵里。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算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他扭过头来,KTV的灯光昏暗闪烁,在只能看清身形的视线范围内,我确信他在跟我说话。

“你是我见过第一个和我合唱不跑调的人。”然后我可能连脸都没看清,却看到了咧开嘴大笑的笑容。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动心,命运的巨轮尚未扭转,我大概不会预知这个人往后对我足矣说是“撼动内心”的影响。

我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个少年回转过头,而我凑上前去,听他说完一句有这着特殊性和唯一性的话。

这很美,在我抽象而不知所云的大脑里。

“我看过你的作文范文,字写得太漂亮了。”他坐到我旁边,我从小有个不太好的习惯,不大喜欢别人亲近,尤其是男生。

一般当我看清对方脸上的痘痘时就会下意识地往后退,我发誓我并不是因为不喜欢痘痘,只是不喜欢太近。

可这次我感受到男性身体比外界环境高出的体温,因为唱歌有些许急促的呼吸,滚动的喉结,还有普通却开朗的笑脸。

我没有抗拒,甚至心跳有些加快。

不过还好理智压过了此刻难得感性。

“啊是吗,那你眼光不错。”我巧妙地接受了他的夸奖而又不显得太生疏。

双方都愣了片刻之后,开怀大笑。

“人们总是会在开怀大笑的时候,看向喜欢的人的眼睛。”潜意识的动作,饶是克制如我,也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

一眼过后,就是过往岁月里的无数次的偷偷一眼。

一见钟情,其实真的不需要颜值。

那天的他很普通,和所有刚刚经历过紧张备考的学生一样,额头上还有稚气未脱的青春痘,鼻梁挺拔,嘴唇薄薄地抿着,细长的眼睛盛满笑意。

“我不是因为那双眼睛喜欢上的他。”

用《百年孤独》标准的马尔克斯式开头来说。

很久之后我和老贾围坐闲谈,还会回想起那个8月29号我和他第一次唱歌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我是因为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

一个年轻青涩,圆脸短发,戴着薄荷绿色的发箍,皮肤白皙,拿着麦克风笑意盈盈地唱着歌的女孩。

我们唱“让青春吹动着你的长发……”

我们唱“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

她一反常态,不再安静沉默,拒人于千里之外。

“确切地说,他打开了另外一个我自己,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可能。”

“你知道的,其实,我并不喜欢中学三年沉默寡言的生活,没什么烟火气。 ”

“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这些日子在我心中我永远不会抹去……”他在一旁用力地唱歌。

那个时候全世界都在放薛之谦的丑八怪,只有我们这个包厢,推开门,就流泻出罗大佐李宗盛张震的和弦声。

最经典的旋律和最用力的唱腔,我如此渴望唱好一首歌。

我放下麦克风。

我在四班,他在九班,隔着一栋楼,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

那个时候我觉得我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大把大把的时间,挥之不去的年轻貌美,永不枯竭的快乐笑容,好像一颗跳动的心,高温如揣着刚刚熄灭火花的烟灰,蠢蠢欲动地向他倾斜过去。

岁月就是你在雨天里为过路的人撑一把伞,总有那么一个印象深刻的人,让你愿意把所有的伞檐留给他。

从此半枕黄粱,一梦荒唐,眼泪滚烫,掌纹折断。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还不都是过路人。

连时光都偏心。

“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

Y中轶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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