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头知道他在笑。
枕头还记得,昨天——不,今天凌晨——有一个女孩在这个枕头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没有告诉任何人梦到了什么,但她在梦里笑了,笑了很久很久,笑到眼角都弯了,笑到把息吹都吵醒了。
“你梦到什么了?”他问她。
“不告诉你,”她在黑暗中用刚睡醒的、又软又糯的声音说,“说了就不灵了。”
她说“说了就不灵了”。
她还说过“你活着回来了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是一个喜欢把话说到一半就不说了的人。她是一个喜欢把秘密藏起来、等到最后一天再告诉别人的人。她是一个喜欢把生命的一部分封在水晶里、留给一个她不会再见到的外星人的人。
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说走就走了呢?
这样的人一定会在某个意想不到的时刻、以某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
因为她不是一个说到一半就不说了的人。
因为她不是一个说话不算数的人。
因为她是朝雾优。
窗外的天色开始发白了。
新的一天要开始了。
息吹从床上坐起来,把枕头放回原位,用手把上面皱巴巴的地方抚平。他走到浴室,洗脸,刷牙,用梳子把睡乱的头发梳好。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睛有点肿,眼眶下面有淡淡的青黑色,嘴角是平的,没有笑,但也没有哭。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点了点头。
然后他换了衣服,拿上钥匙和手机,把胸口的淡蓝色水晶从衣领里拉出来,放在衣服外面,让它能看到这个世界。
他出了门。
电梯从十二楼往下降,数字一格一格地跳。十一,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门打开的时候,阳光涌了进来,刺眼而温暖。
他走出公寓楼,站在清晨的街道上。
街角的便利店里,店员正在换新一天的价签。面包店飘出刚出炉的香气。一个小学生背着书包从巷子里跑出来,嘴里叼着半片吐司,校服的领子翻着。一只流浪猫蹲在自动贩卖机旁边洗脸,看到他走过来,冲他喵了一声。
他蹲下来,摸了摸那只猫的头。
那只猫在他的手心里蹭了蹭,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他想起优第一次摸那只胖羊的时候,那只羊主动把脑袋往她手心里蹭的样子。他说“朝雾同学,它只是在吃东西”,她说“光石同学,你太没有诗意了”。
他弯了弯嘴角。
“你说得对,”他轻声说,“那只羊确实在思考人生。”
没有回答。
但他知道,在某个地方,在某个他暂时还无法到达的地方,有一个女孩正在听着他说话。她听得到。因为那颗水晶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她的一部分还在这里,还在他身边,还在他胸口。
永远不会离开。
即使那个世界没有他,这个世界没有她,两个人的心永远是心连着心的,那种感情才是超脱世俗的,最值得拥有的。
他会带着这份“爱”,永远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