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海镇渔家沽头今天可真热闹,一串艳红的鞭炮早早就噼里啪啦地响起来,村里的人们有的在道喜,有的在惋惜,有的在可怜。
张丰是张老汉唯一的儿子,今年已经三十二岁,在农村,男人只要越过三十岁还不成家的,那以后还想再找个媳妇就不大可能了,所以许多年轻的小伙子在二十岁左右就开始四处打听谁家还有未过门的姑娘,然后就像恶狼一样蜂拥而上。张老汉对此也苦苦找寻了十几载,也问过无数的黄花少女,但是没有一个愿意的,老两口为这事可真是操碎了心。
话说张老汉在渔家沽头这一带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每年不论对上还是对下,都吃了其中不少好处,还在他们村建起第一间敞亮的大平房,每顿饭不说是什么山珍海味,但比起一般的家庭来说,那不知好了多少倍,所以不论是他,还是他家里的人,各个都粗胳膊粗腿的,生活异常滋润。外面的人可估算不出他手里的钱到底有多少,只是在打牌的时候,总看他大手大脚的,毫不在乎!像这样优越的条件,在农村可不是多见的,想嫁入他家的姑娘理应一个接着一个,为何过了十几载,竟然没能寻到一个媳妇呢?
在这方圆十几里之内,人人都知道张老汉有一个发羊癫疯的儿子,也许前一秒他还是个正常人,但后一秒他可能就大叫着,浑身抽搐,滚在地上痉挛起来,牙齿用力咬着,瞳孔随之散大,唾液不断流出,呼吸停止,有时候还会出现大小失禁的情况。所以在这周边,父母们可不会将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这样可怕的人的,他们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活活守寡,唯一盼望的就是找到一个对自己女儿好,能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年轻人,即使他的家境不是很好,也并不在意。
正因为儿子有这样的疾病,过了十几载,张老汉终究还是一无所获,直到一个月前收到刘成的来信,才了结了他这个沉重的心愿,他多方打听着刘成家的情况,很多人都夸赞刘成有一个长得很水灵的姑娘,年龄也还小,刚过十八,若是谁娶了她,那可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听着这些话,张老汉可乐坏了,家里人也乐坏了,还到观音庙里上了香,烧了纸,翻着老黄历找了今天这个好日子,今天,张老汉要亲自到刘成家去提亲:早早地就将一只用红布包裹好的大猪火腿放到马车上,当成今天的见面礼,叫上张丰的三叔一起,在鞭炮声中踏蹄而去,但没有带上那个会发羊癫的儿子。
谭云村里,刘成夫妻一大早打扫起房屋的周围,将那些长短不一的锄头捡拾在一边,理得整整齐齐的,像是在迎接;还把门边的泥土扫去了……刘成终于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婆家,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那家富人居然会答应这门亲事,虽说年龄大了点,但是人的家里有钱哪,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年龄就不是问题。所以一大早上老两口就高高兴兴地打扫卫生,好给外来的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刚睡醒的刘雨娇看着这稀奇的一幕,平常不爱干净的人,怎么突然讲究起来,没有过问,伸着懒腰就到村外的山头上转转,这也似乎成了她每天必做的事情,在那里踮着脚尖,眺望着山的那边,期待心里的人儿也在山的那边眺望她。
当她蹦蹦跳跳地回到家里的时候,一辆大红的马车停在屋外,屋里的父母正在和两个陌生人商量着什么,她没有着急进去,躲在门边,偷偷听着他们的对话:
“两万五!”
“行,没问题!”
“太好了!”
“那就这样说定了,廿八我们来接人!”
“这边你放心,只要你把彩礼钱准备好!”
“好,那就这样,我们回去了,不送!”
说完刘成夫妻咧着大嘴,将那两个陌生人送到门外,刘雨娇站在一旁,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们,张老汉也盯着她上下打量着,很是满意,微笑着坐上马车,离开了。
“他们是做什么的,你们刚才说什么两万五?”刘雨娇看着马车离开后,问着她的父母。
“我们跟你找了个婆家,刚才那两个人是来提亲的!”刘成的妻子很高兴地对刘雨娇说。
“提亲?我可不嫁,要嫁你们自己嫁去。”刘雨娇很生气地对她的父母说,然后就跑走了。
“唉!这孩子!这怎么办哪?”
“这可由不得她,婚姻都讲一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刘成摸着侧边口袋里的钢笔说着,满脑子数着那笔富有的财富。
刘雨娇一个人来到村子边上的小河旁,坐在一块大石板上,捡起小石块向河里扔去,嘴里自言自语着:“叶俨,申林,你们在哪里啊,我爸妈逼我嫁人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哪,你们快回来吧……”她现在很害怕,不知该怎么办了。
月在街灯地照射下显得很无力,弯弯的挂在小城的上面,下面的小城泛着苍白色的光,把旁边的一切照得通亮,所有的动物都不知所踪了,只剩下一棵棵不会移动的植被沐浴在光明里。
小城里的一座黑漆漆天桥下面,一个身影正在垃圾桶里翻找着,他把别人扔掉的硬纸板一张一张摞在一起,用塑料绳子捆在脚边;把塑料瓶,易拉罐捏瘪,都放进一个大袋子里。这些别人不要的东西是他要拿来卖钱的,是他活下去的希望。
然后扛着满满的大袋子,提着一摞厚厚的纸板,从黑暗中走出来,旁边还跟着一只变成黑色的花白小狗,摇着尾巴,吐着舌头,欢快地在他身边蹦跳。借着街灯的光,依稀能看清他脸上抹满了黑色的污泥,身上的衣服有的地方也已经破了洞,染着不同的颜色,隔着很远的地方都能闻见一股浓浓的腐烂气味,四周的人都捂着鼻子,离他好远。
他沿着街边,带着小狗,继续赶赴到下一个地方,如果去晚的话,就会被其他人捷足先登了,所以他只能不停地前进,不停地在一个又一个垃圾堆里翻着。
不知现在是几点,街两旁的人们没有了,都回家去了,和家人围着暖暖的火炉,吃着美味的菜肴呢!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也少了许多,只有稀疏的几辆在宽敞的马路上疾驰而过,现在它们终于不用抢位置了,终于可以安心地呼啸而去了。叶俨或扛或拎着大包小袋的东西,沿着路边,跟着街灯,带着花白的小狗,一步一步在这座小城里游荡,脚下的影子时而长,时而短,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地不停变换。好不容易寻到一处空阔的地方,四周没有人,久违的安静,几把长椅子冷冰冰地立在一棵大树下面,上面落着些许泛黄的叶子。他费劲地走过去,把手里,肩上的东西都放在一边,扫下椅子上的树叶,自然地躺在了上面,冰冷的,寒气从椅子上透过厚厚的破棉袄直入皮肤,他抖动着,想以此来获得微妙的温度,那只花白的小狗也躺在了椅子的下面,夹着尾巴,蜷缩着身体,在寒冷中睡去。叶俨全身都冰凉了,但他依然紧紧握着那块还有温度的石头,他不能让它冷下去,即使皮肤早已冻得发紫,他也不能松手,紧紧地握着,握着,脑中全是那个笑得甜甜的女孩儿,想着她,就不在乎身体的寒冷了。
她还好吗?他的心里全是无尽的想念。
刺骨的冬风抚慰他熟睡,也一大早把他叫醒,脚边的小狗吐着舌头,摇着尾巴,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东边的天空还没有露白,但是这个小城早已从梦中醒来,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街上的人们已经低着头,急急忙忙地来往,他们有的是大人,有的是小孩,有的是工人,有的是学生,一串接着一串从远处赶来,又一串接着一串赶向远处;几辆高傲的小轿车着急地在路中央疯狂地按着喇叭,催促着前面的车赶快离开,别挡住它们前行的道路,前面的小车也疯狂地按着喇叭,向正在过马路的人们示威着,别耽误它的时间……一切都是急忙的,所有都是暴躁的!
冬风刮在叶俨的脸上,有些刺痛,他拎起一边的东西,不急不忙地跟在人群身后,他望见那些光鲜亮丽的学生们,穿着白白净净的衣服,踩着五颜六色的鞋子,背着各种各样的空书包,看着他们陆陆续续地走进恢宏的学校里,他羡慕了,有些感伤地赶向前方,不再注视他们。
和收货站的老板还了价之后,叶俨终于把他手里的,肩上的废品以六十三块钱卖出去了,拿着还热乎的钱,心里很是骄傲,小心翼翼地将那些钱揣在兜里,然后带着小狗高兴地在小城里转悠。虽然有很多人都离他远远的,不愿意靠近他,但他并不生气,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肮脏的,比不上别人的清洁。
他带着小狗买了三个包子,一个肉包子,两个菜包子,共用去三块半,剩下的五十九块半,和昨天的钱装在一起,厚厚地揣在胸前。一人一狗拿着包子,在一家饭店门旁香甜地吃起来,狗吃了半个肉包子和一个菜包子,叶俨看着它吃得很幸福,自己的心里也如当头的太阳般温暖,幸福。
店里的美女老板看到这一幕心里有些酸涩,唤起善良的本性,做了一份火腿炒饭送给门外的叶俨,她没有说话,只是悄悄地放在叶俨身旁,满眼同情地继续回到屋里工作了。
当叶俨发现身边突然多出了一碗香喷喷的炒饭,他有些哽咽了,和小狗感谢地望着店里那位善良的老板,真心地感谢她,祝福她,她的善举就像春的温度,把他心里寒冷的冬雪融化了。如果世间有那么多的善良人,怎么还会有冬季呢?
叶俨带着小狗继续在寒冷的小城里转着,望着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事。
一家刚开张的书店门口铺着火红的地毯,两旁摆着几束鲜艳的礼花,几个戴眼镜的小伙小姑娘拿着贺卡,微笑地迎接进店的家长学生们,就连很多社会人也不免驻足瞧了瞧,很羡慕地看着他们。这家书店的开张同时也给旁边算命的小贩带来了生意,很多家长学生们纷纷坐下来,让那些老头老婆子给他们算上一卦,算财运,算祸福,算学业。小贩们看着他们的手相,脸相,摸着他们的财运骨,祸福骨,还有学业骨,嘴里不停地说着,念着,时而闭上眼,时而睁大眼,时而平静,时而惊讶,把一旁看热闹的人都弄得认真起来,这些家长学生们看着他们的表演,很是认同地点着头,然后放下大吉大利的八十八或者九十九块钱,以此来寻求一方安慰。叶俨看着他们是那样的神气,要不是珍惜胸前的钱,他肯定要去算一算‘这些老头老婆子到底什么时候会死!’他这样想着,看着另外的人坐下去,自嘲地离开了。
沿着路边的树荫走,人流渐渐多了,在前面的一棵小树下,一个没有双腿的残疾人坐着一辆木板做的小车,面前放一只脏兮兮的铁盆,里面装着一些小数额的纸币,路过的人有些往里面扔了点钱,有些看了一眼绕开了,有些看都没看径直走过去了。叶俨在离他五米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从胸前厚厚的零钱里抽出一张崭新的五块,走到他的面前,轻轻地放在了盆里,那个残疾人艰难地点着头,向他说了一声谢谢,叶俨看着他,微笑着,没有说话,转身没入了人流之中。
他和小狗一直逛到下午,垃圾车也快要收垃圾了,他又要开始在垃圾堆里翻找了。马路边一米多高的垃圾桶满满的装着别人不要的东西,像一座小山丘,塞着各种各样的废品,有纸盒,有塑料瓶,有易拉罐,有玻璃瓶,有烂糟糟的白菜,有快要爆开的电池板,还有破烂的衣服……里面几乎装了整个世界,它就像一只无言的怪兽,疯狂吞噬了别人肮脏的一面,别人不能见光的秘密,没有人知道那些东西是谁的,也不会有人想知道那些东西是谁的。
叶俨像往常一样,把纸板,塑料瓶,易拉罐,一块,一个地拣出来,捆起,装袋,脚边的黑花小狗也快速地用前脚在里面扒着,闻着,毛茸茸的小尾巴在后面一摇一摇,活像一只蠕动的毛毛虫。
当叶俨翻起垃圾桶底部的一块零食垃圾袋的时候,一块脏兮兮的吊坠静静地躺在那里,红色的线已经浸染了黑色的污水,白色的玉也黑乎乎的,看不出一点儿有价值的样子,但叶俨还是把它抓起来,塞进了衣服的口袋里,继续在里面翻找。
停下手中的工作之后,叶俨在街边找了一滩水,把兜里的吊坠洗得干干净净的,黑色的丝线重新显露出鲜红,肮脏的玉饼重新获得洁白,获得高贵。他放在手里仔细端详,乳白色的吊坠是一条蛇的样子,长长的蛇身盘曲在一起,形成一个椭圆的模样,身上的鳞一片一片的,依然还清晰可见,正中间端端正正刻着一个‘坤’字。
就在这时,数层高的大楼上,一个年轻的男人怒吼他面前一位低着头的中年女人,因为就在不久之前,这位无辜的女人把他重要的东西弄丢了,那个东西对他来说很重要。
“还站在这儿干嘛?还不快去找!”
他生气地坐在沙发里,双手使劲儿地捏着涨疼的脑袋,脑中又浮现出一个慈祥的面容,一旁的电话不停地响着,他没有理会,继续捏着脑门,现在他不想理会任何事情,一心只想赶快找到那个无比重要的东西。
但是找了整个晚上,屋里的各个角落都翻遍了,依然没有找到,早上公司的助理打来电话,都被他骂回去了。拖着他没有气力的身体,在楼下到处寻找着,可是找了很久,依然没能找到,失落的坐在路边的凳子上,可当他抬起头望向另一边凳子上睡觉的叶俨,他呆住了,抑制不住的兴奋,紧紧盯着握在叶俨手里的那枚吊坠,脚步有些踉跄地走过去,可刚走到离叶俨三米远的地方,一只小狗突然朝他狂吠,也吵醒了熟睡中的叶俨,叶俨看着他奇怪的样子冷冷地问到:“你是谁,你要干嘛?”
“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想问一下,你手中的吊坠是哪来的?”
“这个?”叶俨朝他晃动着手中的吊坠,有些疑问地问着。
“嗯!”
“这个是我捡的,现在是我的东西。”
“那我跟你买,多少钱都行!”
“你要它干嘛?”
“它对我很重要,我不能失去它!”
叶俨看着眼前这位年轻男人的眼里泛起了泪花,又拿起吊坠看了看,摸了摸怀里温暖的石头,平静地说:“你拿去吧!钱就不必了,每个人都有自己重要的东西,都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你以后可要保管好你重要的东西,不要再让它丢了,可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好心。”
把吊坠递给那个年轻人之后,叶俨提着旁边的大袋子就离开了,留下男人复杂地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