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傍晚,同样的时间,少年杨光出现在小巷口。
他步伐很轻很轻,右手提着蓝白条纹的麻袋,显然还没有收集满。上身穿着四季如一日的肮脏背心,下半身是一条黑色七分裤,裤子是杨育良没有带走的,现在的杨光穿,正合适。脚上瞪着一双破布拖鞋,说是拖鞋,其实是棉鞋改的。棉鞋是李秀华出车祸前,一针一线给杨光做的,少年的脚长得很快,没到两年,鞋子就挤脚了。杨光从没舍得扔掉或是混在那堆废品里卖掉,他不舍得,就修修补补改成了拖鞋,还能勉强穿穿。
少年满身的油污,手掌,胳膊肘,脚底,积满了泛黄发黑的老茧,虽说是个捡垃圾的,但指甲被修得又短又齐,看不见里面有大块黑色污泥,头发有一会儿没剪过了,但是很整齐,很有层次,正好能看到眉毛下一双犀利有神的眼睛。少年的脸不算太脏,但布满了污浊的汗水。其实但看少年的五官,也算清秀英俊,但是那双眼睛确实和整体不太配。太犀利,太有狼性了。里面充满了警觉,坚毅。
今天,他在麻袋里藏了一个东西,那是他瞒着李秀华,筹备了小半年,给母亲李秀华送的惊喜。一块一斤的肥猪肉,这是几年来,母子两个第一次吃到自己买的肉。因为八年前的今天,是父亲杨育良离开的日子。他们在前一天,吃的就是杨育良做的红烧肉,那是杨光印象里,一家人吃的最后一顿大餐。一盘红烧肉,一碟炒青菜,一碗酸豆角。这是八年前,一家人的庆祝方式。
这一块肥肉,是杨光一顿一顿饿出来的,一般人看不上,对于现在的杨光来说,是奢望,是高攀,他只在垃圾堆里翻到过发霉的,吃剩的肉块,新鲜的很久没吃过了。买肉的时候,杨光手里攥紧了几张一块和一毛的纸币。和用透明塑料餐盒装着的若干的一毛,五角,和一块的硬币。
他在猪肉摊位转了很久,凭着记忆,找到了以前杨育良买猪肉的那家摊位。犹豫不决,在附近观察了很久,观察别人是怎么砍价的。转到有人来盘问他,他才第一次径直走到摊位前,摇摇摆摆挑了一块最肥,最便宜的肉。他迎着摊位老板质疑的眼神,快速从兜里把一把一把的纸币硬币掏出来。他没有带捡垃圾的麻袋。他今天不是来捡垃圾的,是来卖菜的。
在摊位老板的注视下,杨光把钱抱在手里,一张一张,一块一块数着,摆在小摊上。摊位老板见差不多了,大声催促:
“行了行了,剩下的不要你付了,耽误我做生意。”“小捡破烂的!”老板最后还嘟哝了一句这个。
杨光先是脸一红,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手上的动作非但没有停止,还加快了。在老板的谩骂和催促下。他最终数清了钱数,一分不少交给老板,提着一袋猪肉,头也不回的离开。
虽然有些插曲,但杨光心里是狂喜的。他终于可以靠自己的能力,给李秀华做顿好的。这块肉好像能弥补杨光心里一块漏洞,让他觉得,他也是有能力的。
杨光一边暗喜,一边加快了步伐。
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