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的余晖很美,西天褪去了残霞,一个男人静静站在不远处,缓缓对我展开了笑颜。
他生得极为俊朗,唇红齿白的,高挺的鼻梁上又架着一副眼镜,见我朝他回应点头,便迈开了长腿走近。
“请问您认识江月小姐么?”
“认识。”
“她住哪儿?”
“你找她做什么?”
“我是她未婚夫。”
话尾刚落,我更为仔细地打量他,是个斯文又沉稳的。
抬手拢了下刚烫好的小卷发,我轻声道了句,“跟我来。”
我穿着一身波点连衣裙,因为不满裙摆太过拖拉,顺手就剪掉了一大截,这时显得短了。
上楼的时候我回了下头,他倒是规矩正经,连眼神都不敢游移半分。
我忍不住提醒他,“瞧眼脚底下,这木楼梯年代久远,有几节都被虫给蛀坏了。”
他愣了一瞬,点点头,“多谢。”
过了好会儿,终于止步于一道铁门前,直接忽略失修多时的门铃,我拍了拍门,“江小姐,有人找你。”
“江小姐?”
又拍了几下门,仍是无人回应。
我转头看向男人,他正眼神略带复杂地望着我,似乎没料想我会突然转头,他稍慌了下却很快恢复过来。
他微笑着问我,“她不在么?”
“好像是。”
为了见到江月,我们在长廊里放置的凳子前坐下,寂静无言,我主动与他攀谈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他轻推了下眼镜,同我对视,“毛不易。”
“你真是江小姐的未婚夫?”
“嗯。”
“怎么证明?”
此话一出,我们两人都顿了下,尤其是我。
是啊,这人什么底都没透,我就草率地将人带上了楼,真是被色心蒙了眼。
江小姐待人和善,性子极软,只期望眼前的男人是个好人,不然我这番可就罪过了。
所幸毛不易很快拿出本漂亮的小本子来,上面夹着几片自制的书签,我也认得那字迹,确实是江小姐的笔迹。
他翻开其中一页,上面写着寥寥几句话:
「一九八九年六月初五,我和毛先生在桥边散步。
有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揣着一匣子的糖果跑过来叫卖,毛先生问我吃不吃。
可恶,他明知道我是喜欢的,还故意在孩子面前这么问我,于是我哼哼道,“糖是小孩吃的,我才不吃呢。”
毛先生大笑,买下那堆花花绿绿的糖果,待那男孩走远,他剥开糖纸递到我嘴边,反问,“不是小孩就不能吃糖了么?”
我气极,一下就将糖果吃进嘴里,挑衅地扬着眉,“为什么不能?”
他笑而不语。
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因为他兜里装着的那袋子糖果,够我消遣很久。
那字里行间都流露着江小姐对毛先生的浓浓爱意和依赖。
这跟我认识的江小姐略有不同,她安静内敛,善良文雅,却在毛先生面前有如此娇憨模样,我试想了下,也不是没有可能。
尤其是毛不易本人散发着同样独特的尔雅气息,让我相信了他的话。
为了不让等待显得太过漫长,我继续问他,“江小姐是个作家,那您是做什么的呢?”
晚风轻轻吹动他额前的碎发,他的右手拇指细细摩着本子的一角,回道,“做点小买卖。”
“哦。”
“你不信?”
“看起来不像。”
“那像什么?”
“大文豪。”
我这边还没说完,他不禁就笑出了声,连带胸腔都在轻微振动。
真过分。
我不解地皱眉,“你笑什么?”
他这才收敛住,随后摆摆手,回到刚刚正经的模样,“没什么,小朋友见到我的第一眼也是这么说的。”
“小朋友?”
他笑了笑,解开我的疑惑,“就是江小姐。”
“哦。”
我把视线从他的脸上移开,捏了捏短裙摆,心想,江小姐跟毛先生的第一次见面应该不会穿这么短的裙子。
她一定穿着很淑女端庄的长裙,素颜,稍微描了点唇膏,兴许手上还捧着本书。
此时江小姐以为的大文豪毛先生正当着我的面喊她小朋友。
我承认我羡慕了,羡慕的同时还带着丝慌乱彷徨。
他问我认不认识江小姐,是认识的,不过江小姐不认识我罢了。
我曾经上过几年学,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当了歌女,机缘巧合下读到江小姐的作品,便一发不可收拾。
她的文字有着令人不可小规的力量,以旁人不能理解的方式救赎于我,这让我异常感激。
直到五个月前她搬来了这栋楼住下,我有些得意,毕竟只有我发现了她。
我悄悄在暗处窥探她的生活,试图模仿她的一举一动,却总是功亏一笑。因为每到夜晚,我就得化上浓妆,然后出现在昏暗的台上卖唱。
江小姐是纯洁不谙世事的公主,而我只是社会底层拼命挣扎的臭虫。
我永远都成不了她。
就像身上的波点裙,江小姐绝对不会将它剪到膝盖以上。
毛不易的腕表正在滴答滴答地转动响着,我眨了眨眼,“几点了?”
他垂眸扶了下表带,“七点零一分。”
“你还等么?”
“等,多久都等。”
真是个痴情男人,我叹了口气,也不晓得江小姐为什么这么晚都没回来。
“来之前你没和江小姐通过电话么?”
毛不易勾着唇,“通了,不过小朋友这几年记性越来越差,估摸着是给忘了。”
闻言,我有些愕然,“江小姐怎么会……”
我的话没说下去,但看毛不易的表情,他似乎己经知道我想问什么了。
楼下忽然传来一位单身母亲教训女儿的声音,我尽可能地忽视掉,难得没有将哽在咽喉里的话语吞咽了去。
“她才二十一二啊,花儿般灿烂的年纪,怎么会记性差呢?毛先生别同我说笑。”
走廊里的灯亮起来,照在他的侧脸上,他的神色晦暗不明,我看不清,只觉得他的语气十分认真,“我不会拿小朋友的健康开玩笑。”
我微默,道,“抱歉……我只是不敢相信。”
像是演习了多遍,他不失优雅地回我一句没关系。
而那位情绪积压很久的女士在教训完她的女儿后,开始烧起了饭,我摸了摸有些发瘪的肚子,深吸口气。
“江小姐往常都不怎么出门的,今晚或许是有什么事要忙,任先生要不要再联系一下?”
毛不易看着我摇摇头,“不必,你是饿了么?”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也不矫情,“很饿,晚上我还要上班。”
他露出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来,“实在麻烦你了,我请你吃饭吧。”
我很穷,毛先生愿意请我吃饭的话,我还能省下一顿饭钱。
对,就是这么没出息。
可我还是问道,“万一江小姐回来了怎么办?”
他把小本子放到胸口内侧的口袋里,望了眼天上的繁星,笑容闪进我的眼底。
毛先生如此狡黠说,“那就让小朋友也等等我好了,谁让她总是把我给忘了呢。”
我连忙收回目光,揉搓了下发烫的耳垂,跟在他后面下楼。
江瑶啊江瑶,你怎么能对你喜欢的作家未婚夫起了不该有的心思呢?
我略有不安地吃完这顿免费的晚餐,好在毛先生绅士,还不忘饭后递了张纸巾给我。
出了店门,我现在巷口的拐角朝他挥手,“毛先生快回去吧。”
毛不易应了声好。
江小姐应该很幸福,我拽紧包带快速走出街巷,脑海里却不断上演着某些景象。
毛先生见到江小姐了吗?
他会不会搂住她纤细的腰身,在暖黄色的路灯下俯头吻她?
那双关节分明的大手会不会情难自已地抚摸她细腻白嫩的肌肤,最后深情地将唇落在江小姐光洁的额头上。
我不敢再联想下去,这会让我看起来就像一个龌凝的变态。
前方跌跌撞撞迎面走来的酒鬼让我瞬间清醒过来,下意识地走到边上远离。
这些流氓狂徒是不会讲什么道理的,他们只会趁着酒劲做些荒诞的事情。
可是就算已经将自己掩埋进浓浓的阴影里,却还是被盯上了。
“小姐,要去哪里啊?上我家喝酒吧……”
酒鬼迷迷糊糊地扑过来,我捂紧裙子避开,即便是上夜班的小歌女,也不是谁都可以上来调戏的。
躲闪几个来回后,我声称要报警,却不想酒鬼竟然恼羞成怒,上前一把揪住了我的发尾。
“臭婊子,穿得这么骚大晚上出门不就是卖的?看不起老子是吧?啊?”
头皮撕扯着钻心的疼,我吃力地护着头发,稍稍减轻点疼痛。
眼看着酒鬼袭来的魔爪,耳边突然响起阿婆贩卖麦芽糖的声音。
我曾与她买过几次麦芽糖,她应该会帮我的,哪怕是跑去叫人也好。
“阿婆,救我!求求你!”
阿婆对上我的眼睛,她谎乱地低下头,在酒鬼的恐吓中推着摊子默然离开。
唯有那小摊轮子在石板地上咕噜咕噜响,仿佛在嘲笑着什么。
同归于尽吧,小歌女也绝不允许受到这般侮辱。
握着刀柄的手心早就沁满了汗渍,我闭了闭眼,下定决心。
再次睁眼的时候却是从地狱转向了天堂,一记拳风狠狠地扫过,酒鬼瞬间倒地,他痛得大叫。
是毛先生。
他绷着脸走过去,穿着澄亮皮鞋的长腿毫不留情地在酒鬼身上踹了一脚又一脚。
不知过了多久,酒鬼变得鼻青脸肿,看起来像个丑陋无比的猪头。
毛先生冷静下来,他慢条斯理地起身,拍了拍衣角,迈步到我跟前,缓缓从兜里拿出一袋糖果,恍若什么都没发生过般问道,“吃么?”
听到他的话,我颤了几下睫毛,染湿了眼睑,这才感觉自己在发抖。
我轻声道,“是江小姐喜欢吃的糖么?”
“嗯。”
我伸手接过,然后剥开糖纸,直到甜滋滋的奶香充斥整个味蕾,我对他说了句,“谢谢。”
“还没回来。”他道。
闻言,我一怔,“什…什么……”
他直勾勾地盯着我,“小朋友还没回来。”
不知为何,他的眼神令人我莫名心虚,我含着糖果默默道,“可能有什么事要忙吧……毛先生着急的话,我可以陪您去找江小姐。”
方才要不是他救了我,现在我指不定沦为杀人犯,那就不仅仅是少上一次班的事儿了。
毛先生指了指我的头,“不着急,不过你得先跟我去医院。”
“去医院做什么?这点小伤不用的……”
他据着唇不说话。
我低下头,垂眸,“我没钱。”
他的镜片在夜色中折射出冷冽的光,转身在昏迷的酒鬼身上掏出个钱包来。
儒雅斯文的男人做起这样的事竟无半点违和,他站起身时又嫌弃地踢了酒鬼一脚。
不算鼓的钱包在空中晃了晃,他笑了下,“这不就是医药费?”
我咬唇,“要是他报警怎么办?”
“他不敢。”
毛先生信誓旦旦,我居然就这么鬼斧神差地跟他去了医院。
伤势不算严重,就是被扯了不少头发下来。医生给我拿了个小镜子,我这才发现此时的模样究竟有多滑稽。
头发乱槽糟地像个泼妇,黑色的眼线液在眼周晕开了整整一圈,脸上胡乱挂着几条难看的泪痕。
放下镜子的那刻,我彻底从脸红到了脖子根。
护士小姐人好,笑盈盈地递给我卸妆的用品,我朝她谢过,卸了妆。
医生让我先睡一觉,因为毛先生出去买夜宵去了。
我点点头,准备等毛先生回来,然后一起去找江小姐。
或许是太久没有这般放松过了,听着熙熙攘攘的谈话声,我便不知不觉地睡熟了。
这期间我做了个冗长的梦,是关于江小姐和毛先生的。
江小姐和毛先生根本没有想象中的和睦,但他们又是彼此深爱对方的。
近几年,江小姐对写作已经到了种痴狂入魔的境界,她时常分不清书里和现实。
毛先生只好听医生的,用药控制她的病情。
“药,药,药!天天就让我吃药!毛不易,我告诉你,我没病!!”
“滚,离我越远越好,你们才是真正的怪物,别妄图给我洗脑!”
“毛先生,你也同他们一样,认为我有病么……你不再是我的毛先生了……”
江小姐的哭声响彻整个空旷的房间,窗边的风铃微动,毛先生沉默地将手中的托盘让人带走,他把江小姐搂进怀里,顺了顺她的背脊,在她耳边轻声叹了口气,“不吃就不吃了罢……”
江小姐耸着鼻子抽泣,她的眼眶红红的,“真的?”
毛先生用指腹拭去她眼角的泪珠,微笑道,“真的。”
闻言,江小姐喜笑颜开,她飞快地在毛先生的嘴角亲吻了下,然后跑到书桌底下拿出一本手写稿件,像是炫耀自己的得意之作,她献宝似的看着他,“毛先生,这是我的最新灵感,你瞧瞧。”
毛先生细微地蹙了下眉,显然对她私下又带病创作有些不满,但也不想拂了她短暂的欢乐。
他扣紧她的手低声问,“写的什么?”
江小姐仰着头,露出一口白牙,“一个过足了苦日子的歌女,在某次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位富家千金,千金还有位帅气有才华的未婚夫,羡慕、嫉妒、纠结、渴望的情绪充斥着歌女的内心,最后她爱上了千金的男人。”
毛先生突然来了些兴致,“后来呢?”
“歌女深知自己的身份,她记着千金对她那些种种的好,于是选择将这份不该有的心思深埋成秘密。她努力进取,在千金的帮助下学成归来,当了命救死扶伤的医生。”
毛先生好奇,“为什么是医生?”
江小姐傲娇地看他一眼,“你且慢慢听我说好了。”
于是毛先生乖乖点头不说话了。
江小姐眉梢带笑继续道,“歌女从小就见惯了生离死别,其实她对救死扶伤并不感兴趣,直到有次千金骑马受伤,把腿给弄断了,再也跳不了芭蕾,她才意识到千金和她的未婚夫已经成为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绝不允许他们有事,学医一开始只是为了有备无患,到后来,她的确是真正爱上了这份工作。”
“最后的最后,歌女终于成了一名德高望重的医生,可惜在某次同千金出行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歌女拼死护住了千金,她看着千金不断为她流出的泪水,嘴角却在上扬。”
“她温柔地擦掉千金脸上的泪,留下了生命的中最后一句话。”
“她说……”江小姐停顿下来,她黑白分明的眼眸转了转。
毛先生接她的话,“她说什么?”
“生亦圆满,死亦何妨。”
话落,江小姐动容地捧住毛先生的俊脸,“她不再是社会底层的臭虫了对不对?”
毛先生真诚又肯定地回答了她。
江小姐笑了,她热情又迫切地与任先生亲吻着,吻后她静静窝在他宽阔的胸膛里,“毛先生,相信我好么,我不会忘记你的。”
毛先生眉眼极温,他说,“小朋友,那就约定好了的,永远不能忘记我。”
“好。”
梦境恰到好处地让我幽幽转醒,枕头两边早已被泪浸湿,我颤抖着眉睫,入眼是毛先生分外担心的神色。
“做噩梦了么?”
不是,我摇摇头。
“是不是伤口疼了?我去叫医生。”
他起身就要离去,我急忙揪住他的衣角,软软道,“什么都没有,就是很开心……很开心能再见到毛先生。”
话音刚落,就感觉毛先生高大的身子僵了一瞬,随即便转过身来面对我,他很是严肃,沉着声,“你说什么?”
我清晰地发现他的眼尾挑起抹喜悦,以他的聪慧,哪里不晓得我已经回忆起来了?
但我仍然愿意重复对他讲,“很开心,毛先生的小朋友很开心能再见到毛先生。”
果然,他听完愉悦地摘下眼镜放到一边,那双漂亮的眼睛深深地望着我,宛如坠入银河般耀眼迷人的星辰,依旧令我心动不已。
他张开双臂准备抱我,我也主动地环住他的腰。
毛先生还是有些生气,“小朋友还是把我忘了,该罚。”
我突然庆幸那个站立在晚霞中朝我微笑迎面走来的毛先生,他没有直接对我说,‘小朋友,该回家了。’而是收敛了所有情绪,毫无条件地配合我的出演。
到底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我这样问自己,一直以来的某种疯狂的执念蔫然之间便释怀了。
我的江瑶儿啊,是你在救赎于我。
“毛先生说得对,该罚,小朋友万分愿意接受惩罚。”
这样我就能彻底感受来自你身体的温度,才不再混淆现实与虚无。
所以。
“毛先生,吻我。”
一九九一年九月初十,江小姐出了最后一部代表作便宣布封笔。
代表作名为,《瑶儿》。
——
本文有两个江小姐,一个是江月,一个是江瑶,江月才是毛先生的未婚妻,江瑶只是江月笔下的一个角色,江月因为写文太过于沉浸,从而忘了自己是江月,把自己带入了自己描绘的角色江瑶的身世之中。
然后就有了这个灵感……
巴拉巴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