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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陪他喝些酒(随笔)

我把流年写给你

  很短的一段路,我却足足走了半个小时。

  提在手上的酒,最多七、八斤,可我总感觉有千斤之重。午后灼热的阳光,直直地照射我的脸庞,我没有顺着树荫下走,似乎只有让灼热的阳光照射脸庞,才觉得心里有点好受。

  十多年来,我陪很多人喝过酒。每次陪他时,我的心情总是异常的沉重。

  终于,还是走到楼下了。

  终究还是要面对他了。只是我并不急于上楼,在楼梯口连续抽了两根烟,我才慢慢地上楼,几乎不发出任何响声。

  敲门。是让他深深失望的人开门。

  见到我,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笑呵呵的,我也没有像往常那样跟他打招呼。

  “不讲,不会讲,我什么都不讲!”他对着客厅的一面墙重复说了两次同样的话。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将几瓶啤酒放在餐厅的饭桌下,转头对他说:“喝点酒吧!”

  他出了客厅走到餐厅的饭桌边,坐在一张塑料凳上,跟我说他吃过午饭了。

  “喝点酒就行了。”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柔和起来。他不再说什么。

  我先是找了杯子,然后把几瓶啤酒全都打开。看见桌上的两盘小菜已冷,我对他说:“你先坐一会,我拿两样菜去热一热。”

  “不用,不用,不用了……”他反复地说着。

  我并没有听从他的话,到厨房里把两盘小菜热了热,才又端放饭桌上。

  “给包烟给你!”我把一包平时不舍得买的烟给他,就给他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喝了一小口酒,放下杯,近乎喃喃自语:“想不到,我怎么想都想不到……”

  我沉默着,直到他停了,我才举杯示意先喝口酒,再慢慢说。

  他喝了口酒,端着杯子说:“人穷一点不要紧,要懂得正正经经地走路,不要让别人指着后背说七说八的……”

  我没有插什么话,心里明白他内心的痛苦和失望,所以由他说着。待他杯里没酒了,我再重新给他倒满。

  由于喝了些酒,他憔悴的脸隐隐有点发红。我却恍惚地想起了十七岁仲夏那个夜晚他叫我陪他喝酒的情形,当时我是第一次陪他喝酒。说起来,也是第一次喝他酿的玉米酒,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喝酒,他一直劝我多喝些,忘了我之前是不喝什么酒的,结果酒后不到半个小时,我蹲在门外的一条排水沟上吐得晕头转向,眼睛都红完了。

  多年后,那个仲夏夜里他一脸担忧的表情,我依旧记得清清楚楚。

  我写过不少关于他的文字,很多人认为我是不爱他的,其实错了,我不是不爱他,而是爱得太深沉了。很多年了,他都不知道我其实并不喜欢喝他酿的玉米酒,原因后劲大。最根本的原因,我讨厌玉米。然而,每次回家他把满满的一茶缸玉米酒端到我面前时,我都不拒绝——只因他喜欢看我喝他酿的玉米酒。

  我喝酒时,让他找到了存在感,他经常眉开眼笑地说:“我一年四季都酿有玉米酒,你们兄弟回来都不用去商店买什么酒。商店卖的酒哪比得上我酿的好喝!”说着,说着,他就说起了他酿玉米酒的整个过程,我言不由衷地称赞:“你酿的玉米酒确实好喝,喝完后我从不有过头痛的现象!”他脸上的自豪神色更浓了。不过,他更喜欢我陪他喝酒。

  眼前不再是他酿的玉米酒,给我的感觉,却比他酿的玉米酒还要苦。我没有安慰他什么,静静地听他倾诉苦闷。从某种方面讲,我和他其实一样,都是受害者。

  淡蓝色的烟雾缭绕眼前的时候,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心里的酸楚汹涌如潮。给他递了几次烟,他都一一要了,直接抽。酒倒是慢慢喝。烟雾中他斑白的双鬓极为显眼,额头上几道长短不一的皱纹在他喝酒的时候凑成了一堆,我只望了他的脸一眼,心里便漫生出一种绵长的沉痛——他真的老了,也憔悴了很多。

  微凉的风穿过纱窗,吹进餐厅来,驱散了夏日的炎热。窗外的天空,格外高远,雪白的云仿佛长着脚,慢慢地走动。这样冗长且闷热的日子,让我不由地想起了儿时骑在牛背上嬉戏的情景。也想起了他中年时候的模样。我蹒跚学步时,他已中年。

  “你还抽烟吗?”我又点了根烟抽,因为没多大烟瘾的他半个小时里已抽了四根,我就不再主动递烟给他。

  一杯酒他喝了几次才完,不像我张口就是一杯,连喝了两、三杯后抽根烟稍作休息,便继续喝酒。实际上,我俩是不宜频频碰杯的,但为了不使他一直沉浸于凄苦的情绪中,我每次举杯喝酒前都与他碰一下杯。

  放下杯时,我默默地抽烟,心头却是五味杂陈。

  “什么都不跟我商量。他们我是靠不上了,就指望你们两个小的,只是我想不到……”他断断续续地说着,像只受了伤的野兽。

  我几乎没有说什么花安慰他一下,倒是他突然间夸了我几句,说我看人准,像他下象棋那样走几步就能把握全局。对他这意料之外的夸奖,我只能摇着头苦笑了笑,脸上没有流露出半分自豪的神色。

  心里很清楚在未来的年月里,他将像我数年来那样承受很多难以言喻的哀愁,却无能为力。我风尘仆仆地回来,只为陪他喝些酒。如此而已。

  酒还没喝完,他要回去了。我问他:“身上有零钱吗?”

  “有,我有,有啊!”他点头大声地说着,进了客厅。

  我还是从裤兜里掏出了几十块钱,走进客厅,递给他:“太阳大(天气热),你们直接打车去北牙路口搭班车,不要走路去。”

  他没有拒绝我的心意,但把钱装进胸前的衣兜里后,大大咧咧地说:“几步路,哪用打车,我们走十多分钟就可以到了!”

  我心里虽有千言万语,却已无法说得出口,叹息一声,重新坐回饭桌边,怔怔地望着杯里的酒。

  没有起身送他们下楼。待他们走到一楼下面时,我起身站立窗前,开始我还能听见他的脚步声,后来就渐渐地听不到了。

  我转过头,往饭桌上望,随即看见灼热的阳光穿过纱窗,斜斜地照在我的酒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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