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离开我,别离开我……”
是先生,他终于来了。
我吃力地抬起头,我能感觉到胸腔里的血一股脑地向喉头处涌动。他可真狼狈,金丝眼镜上有了裂纹,白色衬衫上斑斑血迹。
“先生,很高兴……您能……”我想挣开他。
那么完美无暇的人,应该离我远一点。
“我们走,我带你走,再也不沾染这些东西了……”
先生把我抱了起来,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先生跑动时的呼吸。
“先生……先生……”百般哽咽,我马上就要死了吧。
“你说……”先生的眼泪一滴滴落在我的手上,他不住的亲吻我脸庞上的血迹。
“先生,我真的很……喜欢你……可不可以……”
“我答应你,我答应你,我也爱你……很爱很爱……马上就结束了,我们马上结婚……”
先生从来没有那么惊慌失措过,他把我拥进怀里,力气大的像是要和我融为一体。
我吃力地扯了扯嘴角,抬头,把唇印在先生的唇上,是第一次,看来也是最后一次:
“嘿嘿……好,我们……”
“别死,我求求你别死……”先生的手哆哆嗦嗦摸过我的脸,早就泣不成声。
能在最后一刻看看先生,已经很满足了。
我闭上了眼。
我的一生都很幸福,至少在死去那刻,我是幸福的。
无怨无悔。
先生别哭,来世,来世我们再见。
何九华视角
小姑娘刚见面的时候粉雕玉琢的,本想捡回来当闺女,可是少女少不了怀春,这倒是烦心事一桩。
自从那天晚上开始她就变得很奇怪,发了疯一样地训练。
她的要求,我没明说,可是也没拒绝。
思来想去,还是有些歉疚。
补偿她吧,娶了她。等风头过去,马上就办。
这样最妥当。
还是没能等到她穿婚纱。东窗事发,她替我挡了子弹。
亲信哪里顾得上那个刚满十八的小姑娘,忙着掩护我撤退。
不行,我要带着她。死要见尸。
我安排妥当,一头折回去,发现她满身是血,躺在血泊里奄奄一息。
她不停地亲吻断指处,我的傻丫头。
我要带着她跑出去,嗓子里满是血腥味,腿像灌了铅。
这都不算什么。
当她在我怀里逐渐凉透了身子,涌上来的只有无力感。
我拼命地亲吻她、拥抱她,我要补偿她十年的时光,我要做她的男人,为她一生不娶。
没用了,许再多的诺言也没用了。
她死了。
番外
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先生现在改头换面,凭借这头脑和组织力成了个大企业家。
还是终身不娶。
只是他特别喜欢孩子,建小学,向山区捐款,扶持孤儿院。
做完公益回到郊区的房子里,何九华照例在她的墓前小坐一会儿。
“小丫头,我回来了,有没有想我啊,
“山区的孩子也是很乖,会轻声的叫叔叔,还有一个小女孩儿,和你小时候长得很像。
“公司最近事儿很杂,就是烦了些,我还能应付过来。
“既然生不能做夫妻,也不能有一儿半女,不如就扶持些山区学校,
“就当养孩子啦。
“我最近也在好好地自己活着,
何九华一顿,
“我也很想你。”
照片上的女孩没心没肺的笑着,眼睛亮亮的。
欣喜的样子一如那天晚上。
#该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