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在平台的用户协议的第4.1条,对于楚先生打赏的礼物的所有权,从来都不在主播手里

(完成法律关系切割)他们之间,从来都没有财产转移

(恍然大悟的明白过来)

说到关键点了

(情况不妙,紧紧的锁着眉头)

这个是一个赠与行为

因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说的很清楚,财产一旦转移就不可撤回或撤销,所以基于综上所述,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明确真实有效的

所以我方不支持,偿还六十六万元的一个支付,谢谢大家

(夸赞)漂亮

压倒性的这一下

(后话)那么梅桢现在是脱稿的情况下面,在白板上面,把整个法律关系切割了

(后话)我感觉她这个陈述,给我感觉层次很明晰,内容传达很准确,我还挺欣赏的

(倍感压力)

那下面我们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严肃)首先由原告发言

各位律师好,大家好,首先我想问对方一个问题,你们是不是认为楚先生打赏行为是一种对平台的赠与行为

(点了点头)

对

但是根据《合同法》一百八十五条和一百八十六条,以及相关的学理解释,赠与合同的完成,要求必须所有权转移,根据新用户注册协议,楚先生是对A平台线下的各种虚拟货币,不享有所有权的

(赠与关系无法实现)所以说这个赠予是如何实现的呢

(认真的听着)

(起身站起,仍然按照被破掉的逻辑解释)这个赠与是根据,楚先生赠予,实际上的赠予的对方是平台,它从来没有把这东西赠与给主播

平台是这个赠与的一个接收者

(反问道)所有的虚拟货币,都是在平台所有的,对吗?

(抓住被告破绽,穷追猛打)所以说为什么是楚先生赠与给了平台,楚先生凭什么赠与

(仔细思考了一下,作出回应)在赠与关系这个问题上,你方的想法非常之精妙,但是你方恰恰犯了一个逻辑不恰的问题

(更换概念,将赠与关系改定义为服务费)你方注意到,事实上,用户是要向平台,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的,因此,它是一种对这个平台的,单方面的资助或者是单方面的支持

(强势质疑,原告对交易性质的理解)我想这个商业架构,一定要非常的清楚,对方请再次确认,自己对劳务关系的认知

我想对方在这个问题上,有重大的逻辑不拾

(偷偷的鼓着掌)哇哦

(攻击被告观点,强调楚先生和主播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好,针对你方说的,这个合同协议的不成立,我方主张他们存在合同协议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合同首先是由要约做出,以及承诺做出,相互到达之后

(疑惑不解的)?到底?

达到合同的成立,那么根据这个事实案件,“小酒窝”做出的这个行为,可以是认为做出的,这个宣传高颜值,甜美提供该类服务,做出的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