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确定关系后的第一个周末,朴灿烈提前三天就开始筹备第一次正式约会。
他推掉了所有能推掉的应酬,让助理把周末的日程完全清空。他坐在书房的办公桌前,面前摊开一张白纸,手里握着钢笔,眉头紧锁,表情严肃得像是在制定一份价值数十亿的商业计划书。
纸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旁边画着叉号和圈。
第一行:米其林三星法餐。后面被他自己打了个叉。太正式,太老套,而且林知夏那种随性的性子,未必喜欢拘束的用餐礼仪。
第二行:包场看电影。又被画了个叉。太刻意,而且两个人坐在一起看电影,话都说不了几句,怎么增进感情。
第三行:游乐园。他盯着这三个字看了半天,想起上次和边伯贤一家去游乐园时吴世勋掉进水坑的狼狈样子,果断放弃。
第四行:艺术展。他犹豫了一下,在末尾画了个问号。
他拿起手机,给吴世勋发了条消息。

你当初追艺琳的时候,第一次正式约会去的哪?
第一次?我想想啊……哦对,我带她去吃了火锅,然后散步走了五公里,走到她脚后跟磨破了皮。后来她骂了我一个月。


你还能再废物一点吗?
喂!那叫真诚!我把我最真实的一面展示给她了!


你那叫缺心眼。
他挂断和吴世勋的对话,又给苏悦发了条消息。苏悦是他认识的人里最靠谱的。

小悦,知夏平时喜欢什么?我是说,除了画画和绘本。
你怎么不直接问她?


我问了。她说“随便”。
女孩子说随便的时候,你可千万别真的随便。这样吧,我帮你想想。我记得有一次她跟我聊天,提到过城南有一家旧书店,叫“时光书屋”,开了二十多年了,她小时候经常去。后来那片区改造,她以为书店关门了,还难过了好一阵。


时光书屋?
对。你可以查查,如果还在的话,带她去那里。比什么法餐和电影都强。


小悦,你真是我的救星。
少来。好好对人家。

朴灿烈立刻打开电脑,搜索“时光书屋”。还真让他找到了。那家书店在城南老街区的一条巷子里,因为不在主路上,所以当年改造时没被拆掉。网上的评价很少,但有一条五年前的评论写着:“老板是个老爷爷,书很全,还能喝茶。店里有一只橘猫。”
他盯着那条评论看了很久,然后拿起手机,给那家书店打电话。电话响了七八声才被接起来,那头传来一个苍老但硬朗的声音。

喂?哪位?
您好,请问是时光书屋吗?


是。你要找什么书?
我不是找书。我想问一下,您那边可以包场吗?就一个下午,我想带一个朋友过去。她小时候常去您那里。


包场?我这里又不是饭店,包什么场。你要来就来,别搞那些花里胡哨的。
那……我能提前订一壶茶吗?


可以。普洱还是铁观音?
她喜欢什么?


你连她喜欢什么茶都不知道,还带人家来?
我……她没说。


那就普洱吧。小姑娘一般都喜欢喝温和的。下午两点开门,别迟到。
电话挂断,朴灿烈盯着手机屏幕愣了半天。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这么不客气地怼,而且他还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
周六下午一点半,朴灿烈开车去接林知夏。
他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亚麻衬衫,搭配深棕色的休闲裤,头发打理得随意却不凌乱。他还特意在车里放了一束小雏菊,淡黄色的,用牛皮纸包着,不张扬,但很清爽。
林知夏准时出现在小区门口。她今天穿了一条浅绿色的棉质连衣裙,外面搭了一件白色的薄开衫,脚上是一双帆布鞋。头发披散着,只别了一个小小的发夹。整个人看起来像夏天里刚抽出来的嫩芽,清新得让人移不开眼。
朴灿烈下车替她拉开副驾的门,顺手把那束小雏菊递给她。

给你的。
林知夏接过花,低头闻了闻,眼睛弯了起来。
雏菊。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


猜的。
林知夏看了他一眼,没拆穿他。她坐进车里,把花放在膝盖上,系好安全带。
今天去哪?你神神秘秘的,什么都不肯说。


到了你就知道了。
车子穿过繁华的市中心,驶入城南的老街区。道路渐渐变窄,路两旁是低矮的居民楼和长了十几年的梧桐树。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的光影,蝉鸣声此起彼伏。
林知夏看着窗外越来越熟悉的街景,忽然坐直了身体。
朴灿烈,这是去……


你猜到了?
林知夏没有说话,但她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膝盖上的花束。车子拐进一条更窄的巷子,停在一栋灰白色的老房子前。房子不大,门楣上挂着一块木质的牌匾,上面用行书刻着三个字——时光书屋。
林知夏看着那块牌匾,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
它还在……


嗯。老板说,他在这条巷子里待了二十多年,哪都不去。
林知夏的眼眶忽然红了。她推开车门,快步走到书店门口,伸手摸了摸那块被风雨侵蚀得有些发白的木牌。然后她推开门,走了进去。
书店里的光线昏黄而温暖。四面墙都是书架,从地面一直顶到天花板,塞满了各种新旧不一的书籍。空气里弥漫着纸墨和淡淡茶香的味道。靠窗的位置摆着几张旧木桌,上面铺着格子桌布。一只肥硕的橘猫躺在门口的藤椅上,听到有人进来,只是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
柜台后面的老爷爷抬起头,推了推眼镜,看了林知夏一眼。

来了?
林知夏听到这个声音,眼泪差点掉下来。
陈爷爷,您还记得我吗?我小时候经常来,我总坐那个靠窗的位置……


记得。你那时候总看绘本,还老摸我家猫。现在那猫都换了三代了。
林知夏忍不住笑出声来,眼泪却跟着掉了下来。
朴灿烈停好车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林知夏站在书架前,怀里抱着那束小雏菊,正在擦眼泪,嘴角却带着笑。
他走过去,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朴灿烈,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小悦告诉我的。她说你小时候常来。
我以为它早就没了。那几年旧城改造,好多老房子都拆了。我每次坐车经过这一片,都以为它变成了高楼。


拆不动。这房子是我爷爷留下的,有感情了。再说了,我这些书往哪搬?
林知夏擦干眼泪,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朴灿烈坐在她对面。陈爷爷端来一壶泡好的普洱茶,两个粗陶杯子,放在桌上,又转身回去了。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桌面上,暖洋洋的。橘猫不知什么时候从藤椅上跳下来,慢悠悠地走到林知夏脚边蹭了蹭。

它叫橘子。我小时候它爷爷的爷爷就在这了。

所以你是看着它们家四代长大的。
嗯。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普洱的醇香在舌尖化开。她看着窗外那条安静的巷子,看着梧桐叶在风里轻轻摇晃,心里有一种极其复杂的情绪翻涌上来。
朴灿烈,你知道吗?我小时候爸妈离婚了,我跟着外婆住。外婆白天要去做工,就把我放在这个书店里。陈爷爷从来不赶我走,还让我随便看书。那段时间,我每天坐在这里,一本一本地看绘本,看到好的地方就照着画。可以说,是这间书店让我决定,以后要画绘本的。


所以你后来考了美院,当了绘本作家。

嗯。如果没有这个地方,没有陈爷爷,可能就没有现在的我。
朴灿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是一个小小的牛皮纸信封,上面没有署名。

这是给你的。不是贵重的东西,你别紧张。
林知夏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手绘的卡片。画面上是一个小女孩坐在窗边看书,旁边有一只橘猫,窗外是满树梧桐叶。画的笔触很稚嫩,但能看出画的人很用心。
这是你画的?


嗯。我昨晚照着网上的教程学的。画得不太好。
为什么会画这个?


因为我想让你知道,你小时候在这间书店里度过的那些日子,虽然我不在,但我很感谢它把你变成了现在的你。
林知夏看着那张卡片,又看了看朴灿烈。他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似乎很怕她嫌弃这张画太丑。但她觉得,这是她见过的最好的画。
她把卡片小心地收好,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

朴灿烈,你总说你自己笨,说你不懂浪漫。但你知道吗,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比浪漫更珍贵。

真的?
真的。你为了我考育婴师证,每周去儿童医院讲故事,带我来这间书店……你从来不会说“我为你做了什么”,你只是默默地做了。

朴灿烈被她夸得耳根发热,端起茶杯假装喝茶掩饰。

那你现在满意了?我算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了吗?
勉强及格吧。


才及格?我都做了这么多了!

因为你还没请我吃过饭。现在已经四点了,我饿了。
朴灿烈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自己光顾着安排书店,忘了安排晚饭。他赶紧掏出手机想查附近的餐厅,被林知夏按住了手。
别查了。巷口那家馄饨店还在吗?我小时候外婆总带我去吃。


我看看……
他起身走到门口往外张望,巷口果然有一家很小的馄饨铺,招牌都快掉色了,但门口还排着两个人。

在!还有人在排队。
那就去那里吃。

两人跟陈爷爷道了别。陈爷爷站在柜台后面,看着他们走到门口,忽然开口。

小伙子。
朴灿烈回过头。

这姑娘小时候可没少在我这哭。以后别让她哭了。
朴灿烈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不会的。
走出书店,暮色开始笼罩老街。巷子里的路灯还没有亮,但馄饨铺里已经透出了暖黄色的光。林知夏走在前面,脚步轻快得像踩在云上。她回头看了朴灿烈一眼,对他招了招手。
快点。一会没位子了。

朴灿烈快步跟上去,两人并肩走在窄窄的巷子里。路两旁的梧桐树在晚风里沙沙作响,远处传来自行车铃铛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馄饨汤的鲜香。
那一瞬间,朴灿烈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去过无数高档场所,吃过无数山珍海味,但都不及此刻这条老街、这家小铺子来得让他心动。
因为这里有她。
晚饭吃得很简单。两碗鲜肉小馄饨,一碟醋,一小碟辣椒油。林知夏吃得津津有味,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朴灿烈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觉得比看任何艺术品都赏心悦目。
吃完饭后,两人在老街上慢慢散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朴灿烈,今天谢谢你。这是我这些年过得最好的一个下午。


以后每个周末我都带你出来。你想去哪都行。
你不用每次都搞这么大阵仗。有时候就……像今天这样,走走路,吃碗馄饨,我就很开心了。


好。我记住了。
两人走到街口,朴灿烈的车停在路边。他拉开车门,林知夏却没有立刻上车。她站在路灯下,抬起头看着他。
朴灿烈,你过来一下。

朴灿烈走近了一步。林知夏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轻轻印下一个吻。那个吻很轻,轻得像蜻蜓点水,但朴灿烈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中了一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好了,送我回家吧。

她说完就钻进车里,留下朴灿烈一个人站在路灯下,摸着被亲过的脸颊,傻笑了整整三分钟。
他上车的时候,林知夏已经系好安全带,正低头看手机,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但她的耳朵尖红得像要滴血。
朴灿烈发动了车,没有戳穿她。但从后视镜里,他看到她嘴角挂着一抹压不下去的笑意。
那个晚上,朴灿烈回到家后,坐在书房里,打开一个崭新的牛皮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了一行字。
“今天,她亲了我。我决定,要对她好一辈子。”
他想了想,又在下面补了一行小字。
“书店的陈爷爷说,她小时候总哭。以后不会了。”
他把笔记本锁进抽屉,和那张高级育婴师证书放在一起。然后关了灯,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嘴角的笑意始终没有消退。
而在城市的另一头,林知夏坐在自己的小公寓里,把那枚蓝色的蒲公英胸针从领口取下来,放在掌心里看了一会儿。然后她打开速写本,翻到新的一页,画了一个站在路灯下傻笑的孔雀。
旁边写了一行字:“今天,孔雀先生带我回了小时候。”
她合上本子,关了灯。黑暗中,她抱着朴灿烈送的那束小雏菊,很快就睡着了。
梦里,是梧桐树的沙沙声,馄饨铺的鲜香,和一个人认真对她说“以后不会了”的样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