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做了一件我这辈子都绝不后悔的事情,我把谢锐韬的《100》这首歌推给了他。
他几乎是秒回。
发了一个类似不知道回什么就会发的表情,为表对他这个“敷衍之王”的敬意,我也发了一个不知道说什么就会发的表情。
耳机里已经过渡到了喜欢的rap部分:“你说你不喜欢我放的hip hop”
这个歌词倒是蛮符合我的处境的,小众的审美,圈地自萌式地安利,把所有自认为好的东西塞到程欲晰的面前。
问他要不要,问他吃不吃。
小时候可以是橙汁、是蛋黄派,长大了就变成了情感,长期的情感,必须要倾尽全力去表达的情感。
更何况我和他算不上青梅竹马,只是小学同窗了两年,仅此两年而已。
“听23秒”
这是他发过来的消息。
00.23:“我给你的爱至死不渝到下一个世纪”
我很久没回,实在不知道怎么接话这种情境,在悸动与澎湃终于理智了之后,我打了个视频过去。
他一开始没接,用还有四个小时就能见面的借口回避了。
那这把心中利剑又传回到我这里了。
“我给你的爱至死不渝到下一个世纪”我说。
“我想陪在你的周围和你爱到一百岁。”我说。
他说:别玩俗男俗女的尴尬游戏了。
很好,深度共情。
随即打了个电话过去:
“程欲晰!”有些紧张激动但更多的还是英雄的惺惺相惜,“我跟你说,就是首先这首歌很好听,其次跟你聊天有种很舒服的感觉,虽然我们的对话框除了这首歌和‘我已经通过你的好友验证了’再无其他,但我真的很有一种毫无压力的感觉,就是小学奥数课的感觉你懂吧。”
“那种做完之后能听到别人沙沙笔声的感觉。”他回答说。
“正是,”我继续道,“然后其实我没谈过恋爱,我不了解正当男女情侣关系是如何如何的,我们初中很乱,那种谈了两三天叫声老公老婆就散了的比比皆是,我觉得一段亲密关系是由一些直观的情感表达构成的,并在过程中不停地告诉你,值得和你在一起。所以给你推了那首歌,我知道你会觉得这些流行乐很俗气,你是从小学小提琴的我知道,这首歌歌词表达的意思很直观,正是因为太直观了,我想把那些话告诉你。”
“程欲晰。”我轻轻将这三个字眼念出来。
“我喜欢你。”他将这四个字表露于我。
我感觉和他好像真的能走到一百岁,我听到他后来还讲了好多好多,大抵都是老父亲的视角说不要恋爱脑不要信奉流量时代以及好好解数学题。
晚上在公交车上再次遇到的时候,他穿的也很老气,一件花色衬衫和卡其色裤子,搭了一双阿迪达斯的基础黑白款。
我对他的穿搭表示不解。
他说,人也不要日日夜夜都很帅,偶尔年轻一下,放空一下,做一个自由男人。
我说,感觉你苍老许多。
他用力弹了一下我的脑袋,指着那件花花衬衫,“这,487大洋从三亚买的。”
“丑。”
他的表情像是遭到了一个霹雳,嘴角下撇,仿佛在说,你不理解就不理解吧。
“那你忍忍吧,我买了三个不同颜色的。”
“要是结婚了,第一件事是把你这三件衣服全丢了。”
我警告道。
他全然无视我的警告:“结婚了再说。”
也是,等结婚了再说。
等我们爱到一百岁了再说。
——
droptopbit谢锐韬的《100》,“就算我们白了头发,依旧很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