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现在的我去评价我的前半生,只有两个字,黑暗。
无边的黑暗。
无尽的深渊。
被父母嫌弃,被邻居抗拒,被同龄的小朋友叫妖怪。
这些,是我每天都要经历的。
我没有朋友,不敢出门,我惧怕那些异样的眼光。
因为那些眼光告诉我——你和我们不一样。
那时候的我,抗拒一切,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除了日常的吃喝拉撒,几乎不出门,每天都在想着怎么死会不疼。
我经常会从窗子望向楼下的小公园,哪里总会有三三两两的小朋友聚在一起玩。
有时候,他们一起荡秋千,有时候,他们一起玩玻璃球,有时候,他们一起玩捉迷藏。
我羡慕极了,可无法参与进去。
只要我进入到他们的视线范围,就会得到一句。
“滚开,你这个妖怪!”
直到某一天的早晨,一个小女孩发现了躲在窗后偷窥的我,向我招了招手。
我赶忙拉上了窗帘,怕被别的小朋友看到,再说我是妖怪。
没想到没过多久,我家的大门就被敲响了。
我本以为是父母出门忘了带钥匙,但打开门,却是刚才在楼下向我招手的那个小女孩。
她看到我的样子先是愣了一下,但并没有继续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只是笑着问我:“我刚才向你招手,你怎么不理我呀?”
看着她,我突然想起了一个词,天使。
虽然我并不是很清楚天使的定义,但我就是感觉,面前的小女孩就是天使。
黑暗里照进了一束光。
我和小女孩成为了好朋友。
也是唯一的朋友。
因为除了她,没人愿意和我玩。
但她一点都不嫌弃我,她告诉我:“脸上有疤没关系,只要心灵是好的,那人就是好的。”
所以,我决定做个好人,
当个乖小孩,不哭不闹,不争不抢,别人有需要,我就去帮忙。
虽然大多数人都会拒绝我的帮助,但也有人接受了我的帮助,并对我表示感谢。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我活下去的意义。
皮囊不干净,那就让心灵干净一些吧。
他:“我确实是想保护那个女孩,因为她和我小时候认识的那个女孩太像了,但我并不喜欢她。”
我:“仅此而已?”
他:“嗯,仅此而已。”
我突然明白了,他什么都可以忍受。
虐待也好,故意制造的意外也好,为弟弟卖肾也好。
你怎么对他都可以,可你唯独不能毁灭他心中的那束光。
相像的也不行。
我:“那小时候的那个女孩去哪了?”
他:“搬家了,小时候嘛,都小,也没有什么联系方式,就这样失散了。”
我:“没想过去找吗?”
他:“为什么要找?”
我:“你不想见她吗?”
他:“想。”
我:“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找到她,让你们再见一面。”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脏莫名加快了跳动的速度。
他:“想,但不是现在。”
我:“为什么?”
他:“因为我答应她做个好人,可我现在是个杀人犯。”
我沉默了,如果让现在的他见到当年的小女孩,对他来说可能是另一种折磨吧。
采访结束了,经理交给我的任务完成了,我想知道的也都问清楚了。
我知道,这段采访一定会成为明天的爆炸新闻。
或许明天,对于好人和坏人,会有一个新的定义。
林森,杀人犯,他固然不是一个好人。
可说他是个坏人,似乎也不对。
大脑一片混乱,我向林森告别,站起来想离开。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叫住了我
“记者小姐。”
我回头:“嗯?”
他笑了,还是那种很开心的,发自内心的笑:“双马尾很好看,再见。”
说完这句,他似乎有点尴尬:“你看,我都忘了,我们再也不会再见了。记者小姐,慢走。”
我点了点头,逃似的离开了监狱。
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我伸手摸了摸我的双马尾,眼泪流的更凶了。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一直绑双马尾,直到进了报社工作,经理嫌我绑双马尾没有工作的样子,我才改成了披发。
只是因为在很久之前,有个男孩子告诉我
“你绑双马尾,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