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第二天一早,朱晓峰刚到公司,就被前台小姑娘叫住了。
“晓峰哥,老板让你去一趟她办公室。”
朱晓峰心里咯噔一下——昨天才答应的事,今天就开始了?
他走到苟小凤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
“进来。”
推门进去,苟小凤正站在窗边打电话,看到他进来,冲他点了点头,示意他等一下,然后对着电话说了几句就挂了。
“晓峰,来了。”苟小凤转过身,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然后摇了摇头,“不行,你这身打扮不行。”
朱晓峰低头看了看自己——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灰色T恤,一条普通的黑色休闲裤,一双运动鞋。这是他平时上班的标准配置,舒服耐穿,就是不太讲究。
“怎么了?”他问。
“今晚的宴会很重要,你得穿得体面一点。”苟小凤走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他,“这是城里最好的裁缝店,我昨天已经跟他们打过招呼了,你过去量尺寸,他们会给你定制一套西装。另外,发型也得弄一下。”
“定制西装?”朱晓峰接过名片,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老板,这……太破费了吧?”
“别担心,公司报销。”苟小凤笑了笑,“你代表的是公司的形象,不能马虎。我已经让人在店里等你了,你现在就过去,弄好了再回来。”
朱晓峰还想说什么,但看到苟小凤那不容拒绝的眼神,只好点了点头:“好吧。”
裁缝店在市中心的一条老街上,门面不大,但装修得很考究。门口的招牌是烫金的繁体字,看起来很有年代感。
朱晓峰推门进去,一股淡淡的樟木香扑面而来。店里挂着各式各样的布料样本,墙上贴着几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人都穿着剪裁精良的西装,气质不凡。
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师傅迎了上来:“是朱先生吧?苟小姐已经交代过了,您这边请。”
朱晓峰被带到后面的试衣间,老师傅拿着软尺在他身上比划了半天,量了肩宽、胸围、腰围、袖长、裤长,每一项都精确到厘米。量完之后,老师傅又从柜子里取出一套已经做好的西装,让他试试。
“苟小姐昨天就让人送了您的尺码过来,我们已经提前做好了。您先试试,有不合适的地方我再改。”
朱晓峰接过那套西装,入手的一瞬间就觉得不一样——料子滑腻厚实,手感极好,跟他平时在商场里看到的那种几百块的西装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东西。
他换上西装,走出试衣间。
老师傅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子和袖口,退后两步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合身,朱先生的身材比例很好,这套西装简直就是为您量身定做的。”
朱晓峰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愣了一下。
镜子里那个人,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剪裁合体,线条流畅,衬得他整个人挺拔了许多。他平时穿惯了T恤卫衣,从来没想过自己穿上西装会是这个样子。
怎么说呢——
确实有点像那么回事了。
但他自己却觉得浑身不自在。领口有点紧,箍着脖子,让他总想伸手去松一松。肩膀的部分也让他觉得拘束,抬胳膊的时候能明显感觉到布料的拉扯。裤子倒是刚好,但皮鞋有点硬,走路的时候不太跟脚。
“师傅,这衣服……是不是有点紧?”他试探着问。
“西装就是要贴身才好看,松松垮垮的那叫工作服。”老师傅笑着说,“您穿习惯了就好了。”
朱晓峰将信将疑,但也没再多说什么。
接下来又被带去做了发型。理发师是个染着粉色头发的年轻人,手法很利落,咔咔几下就把他那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修剪整齐,又用发蜡抓出了一个蓬松有型的造型。
等他从理发店出来,站在街边的玻璃窗前看了一眼自己的倒影,差点没认出来。
头发梳起来了,露出额头,整个人显得精神了很多。配上那套合身的西装,确实有几分成功人士的味道。
但他自己却觉得哪哪都不对劲。
领口太紧,想松一松,又怕把领带弄歪了。袖子太窄,想撸起来,又觉得不雅观。皮鞋太硬,走路的时候总担心崴脚。
最要命的是——他总担心把这套西装弄脏了。
这料子一看就不便宜,万一蹭上点什么油渍污渍,他赔都赔不起。
他小心翼翼地走路,小心翼翼地抬胳膊,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生怕把衣服撑破了。
回到公司,他一走进办公区,就引起了轰动。
“哇!晓峰?是你吗?”前台小姑娘第一个叫出声来,瞪大眼睛看着他。
“我的天,这也太帅了吧!”另一个女同事从工位上探出头来,眼睛里闪着光。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晓峰你这一打扮,简直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西装在哪做的?看着好高级!”
“晓峰哥,你是不是要去相亲啊?”
同事们七嘴八舌地围上来,你一言我一语地夸着,搞得朱晓峰有点不好意思。他挠了挠头,想说点什么,又怕把发型弄乱了,手举到一半又放了下来。
“没有没有,就是……老板让穿的。”他含糊地解释了一句,快步走回自己的工位。
一路上,他能感觉到四面八方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那种感觉让他浑身不自在。他巴不得现在就下班回家,把这身行头换下来。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朱晓峰骑着电瓶车回了家。
他推开门的时候,陆小瑶正窝在沙发上看手机,苏晴坐在旁边喝茶。两个人听到开门声,同时抬头看过来。
然后同时愣住了。
陆小瑶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手机差点没拿稳:“姐夫?!你这是……?”
苏晴端着茶杯的手也停在半空中,上下打量了他好几遍,眼神里带着明显的惊讶。
“公司……有事。”朱晓峰不太自然地解释了一句,站在玄关处,不知道该不该往里走。
陆小瑶从沙发上蹦起来,绕着他转了两圈,啧啧称奇:“姐夫,你穿西装也太好看了吧!这发型也帅!你是不是要跟我姐出去约会啊?”
“不是,就是……公司有个活动。”
“什么活动要穿成这样?”陆小瑶显然不信,笑嘻嘻地凑过来,“姐夫,你是不是偷偷准备了什么惊喜,想给我姐一个浪漫?”
朱晓峰被她问得有点招架不住,正不知道怎么回答,卧室的门开了。
陆小雨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身家居服,头发随意地披散着,看样子是刚洗完澡。她看到站在玄关处的朱晓峰,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瞬——很短的一瞬,短到几乎看不出来。
然后她移开视线,走到餐桌旁坐下,拿起筷子:“吃饭吧。”
就这一句。
没有评价,没有夸奖,甚至没有多余的眼神。
陆小瑶撇了撇嘴,小声嘀咕了一句“姐你也太冷淡了吧”,但也没敢多说,拉着苏晴去餐桌前坐下了。
朱晓峰换了拖鞋,走到餐桌旁坐下。他穿着那套西装,坐在简陋的餐桌前,面前的菜是三菜一汤——清炒时蔬、番茄炒蛋、一盘红烧肉,还有一碗紫菜蛋花汤。普普通通的家常菜,和他身上那套昂贵的西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拿起筷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筷子菜,生怕汤汁溅到衣服上。
一顿饭吃得小心翼翼的。
陆小雨吃得很安静,从头到尾没怎么说话。吃完之后,她放下碗筷,站起来说了一句“我吃好了”,然后就回了房间,关上了门。
陆小瑶看着姐姐关上的房门,又看了看朱晓峰,压低声音说:“姐夫,你是不是惹我姐生气了?”
“没有啊。”朱晓峰一脸茫然。
“那我姐怎么今天话这么少?”
“她……平时话也不多啊。”
陆小瑶想了想,好像也是,就没再追问。
晚上八点,苟小凤的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是一辆黑色的奔驰,车身锃亮,在路灯下反射着幽暗的光。司机下车替朱晓峰拉开车门,他弯腰坐进去,发现苟小凤已经坐在后排了。
她今晚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晚礼服,领口开得很低,露出一大片白皙的肌肤。头发盘起来,戴着一对珍珠耳环,妆容比平时浓艳了许多,整个人看起来光彩照人。
朱晓峰上车之后,下意识地往另一边挪了挪,跟她保持了一点距离。
苟小凤看了他一眼,目光从他的西装领口扫到皮鞋,眼里闪过一丝满意的神色:“不错,这套西装很适合你。”
“谢谢老板。”朱晓峰有些不自在地拉了拉领带。
“别叫老板了,今晚叫我小凤就行。”苟小凤笑着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男朋友了,得演得像一点。”
朱晓峰干咳了一声,没接话。
宴会设在城郊的一座私人会所里。
车子穿过一道雕花铁门,沿着一条两旁种满法国梧桐的道路行驶了大约五分钟,眼前豁然开朗——一栋三层高的欧式建筑出现在视野里,灯火辉煌,门前停满了各种豪车。
朱晓峰透过车窗看到那些车标——奔驰、宝马、奥迪,还有一些他叫不出名字的品牌,光是看外形就知道价格不菲。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西装,心想这套衣服大概还没有外面那些车的轮胎值钱。
车子在门口停下,侍者上前拉开车门。
苟小凤先下了车,然后站在车边,微笑着朝车内伸出手。
朱晓峰看着那只白皙修长的手,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是想让他挽着她。
他深吸一口气,下了车,伸手挽住了她的手臂。
他的动作很僵硬,像是被人架着走路的木偶。
走进宴会大厅的那一刻,朱晓峰觉得自己像是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巨大的水晶吊灯悬挂在天花板上,散发着璀璨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大厅。地面是大理石的,光滑得像一面镜子,能映出人影。长长的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摆满了各种精美的食物和酒水——他大部分都叫不出名字。
大厅里已经有不少人了,男男女女,衣着光鲜。男的基本上都穿着西装,女的则穿着各式各样的礼服,珠光宝气,谈笑风生。
朱晓峰跟在苟小凤身边走进大厅,感觉自己像是闯进了别人家的客厅,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他的目光扫过大厅里的陈设——墙上挂着的油画,看起来像是真迹;角落里摆放的花瓶,釉色温润,一看就不是便宜货;就连桌上的酒杯,都是那种薄得能透光的水晶杯,拿在手里轻飘飘的,好像一用力就会捏碎。
他忍不住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花瓶得多少钱?那幅画呢?那个吊灯呢?
算不出来。
反正肯定是把他卖了都赔不起的数字。
他下意识地把脚步放慢了,走路的时候尽量离那些摆设远一点,生怕自己一不小心碰到了什么。
苟小凤带着他穿梭在人群中,不停地跟人打招呼、寒暄。
“王总,好久不见,这是我男朋友,晓峰。”
“李董,您今晚气色真好,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晓峰。”
“张太太,您这条项链真漂亮……对了,这是我男朋友,晓峰。”
朱晓峰跟着她,机械地点头、微笑、握手,脸上的笑容僵得像是贴上去的。他记不住那些人的名字,也听不懂他们在聊什么——什么项目、什么投资、什么资源整合,对他来说就像是天书。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微笑,然后祈祷这一切赶紧结束。
而那些被他介绍的人,表面上热情客气,眼神里却藏着各种各样的意味。
有人微笑着打量他,目光里带着审视和好奇——这就是苟小凤看上的人?
有人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像是在看一场好戏——苟家大小姐的新玩具?
还有人眼神闪烁,交换着彼此心照不宣的眼神——这事儿,怕是没那么简单。
朱晓峰察觉不到这些微妙的眼神交流。他只顾着紧张,只顾着小心翼翼,只顾着祈祷自己不要出丑。
而在大厅的另一角,一个穿着银灰色西装的年轻男人,正端着一杯红酒,冷冷地看着这一幕。
他叫宋辞。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朋友”——一个恰好也受邀前来、恰好也对苟小凤有好感的追求者。
这是他扮演的角色。
事实上,他是苟小凤的人。
或者说,是她的男宠之一。
为了成为苟小凤身边的人,他付出了太多。他学了三个月餐桌礼仪,背熟了所有名酒的年份和产地,把自己从一个街头混混打磨成了能在上流社会的宴会上谈笑风生的样子。
他每天像一条狗一样哄苟小凤开心,陪她出席各种场合,替她办各种见不得光的事。在她面前,他永远面带微笑,永远顺从听话,永远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
只有这样,他才能留在她身边,才能享受那些他这辈子靠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
可现在——
苟小凤竟然为了一个骑电瓶车的穷小子,专门设了这么一个局。
凭什么?
凭什么那个男人能被陆小雨那样的女人喜欢?那可是陆小雨——林氏集团的千金,能让轩辕凌风那种级别的人物公开表白的女人!
凭什么那个男人能和轩辕凌风平起平坐地说话?他算什么东西?一个物流公司的半吊子程序员,一个连西装都不会穿的土包子!
凭什么苟小凤要为他专门设局?为了得到他,甚至不惜演这么一出戏?
凭什么?
凭什么他宋辞付出了那么多,跪着舔着才换来今天的位置,而那个男人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让苟小凤主动出击?
凭什么他要把自己所有的尊严都丢掉,才能苟延残喘地留在上层社会的边缘,而那个男人却能保留着那份可笑的尊严,被两个女人争抢?
凭什么?
凭什么!
他握着酒杯的手指收紧,指节泛白。
他的脸上依然带着得体的微笑,但眼底深处,翻涌着浓烈的嫉恨。
如果那个男人真的成了苟小凤的人——那他算什么?
他还能保住现在的位置吗?
苟小凤身边从来不需要多余的人。如果有了新人,那旧人就会被毫不犹豫地抛弃。
他不能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
不能。
宴会在继续。
苟小凤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按照她的设想,接下来会发生这样的剧情——
那个“讨厌的追求者”会适时出现,端着酒杯过来纠缠她,言语暧昧,举止过分。而她则会巧妙地制造一些“意外”——比如不小心把酒洒在朱晓峰的西装上,然后借机帮他擦拭,制造亲密接触的机会;或者在被纠缠时“不小心”摔倒,让朱晓峰扶住她,营造出英雄救美的氛围。
总之,在各种“巧合”之下,她和朱晓峰之间会产生一系列暧昧的互动,让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他们之间的“甜蜜”。而朱晓峰在这种情境下,出于绅士风度,不得不配合她演下去。
只要在规则之内,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那这段“恋情”就算坐实了。
至于之后的事情——她有的是办法让假戏真做。
可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按照她的剧本走。
那个扮演追求者的男人确实出现了——一个穿着银灰色西装、长相俊朗的年轻男人,端着一杯红酒走了过来。
“小凤,你今晚真美。”他微笑着走近,目光在朱晓峰身上扫了一下,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好奇,“这位是?”
“我男朋友,晓峰。”苟小凤自然地挽住朱晓峰的胳膊,笑着介绍。
“哦?男朋友?”那个男人挑了挑眉,眼神里带着一丝玩味,“没听说过小凤你有男朋友啊,藏得可真深。”
朱晓峰尴尬地点了点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按照剧本,接下来这个男人应该开始对苟小凤献殷勤,制造一些让朱晓峰“吃醋”或者“护花”的机会。
然而——
那个男人只是淡淡地看了朱晓峰一眼,然后举起酒杯,冲他示意了一下:“幸会。”
然后就走了。
就走了?
苟小凤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继续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她转头看了那个男人的背影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这家伙,怎么回事?不按剧本来?
她不知道的是,那个男人——宋辞——确实没有按照她的剧本来。
他表面上配合着苟小凤的安排,扮演着那个“讨厌的追求者”的角色。但他的心里,早已有了自己的打算。
他不会让苟小凤的计划成功。
他要毁掉这个局。
接下来的时间里,苟小凤尝试了好几次制造机会。
她故意带着朱晓峰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走动,想让场面变得拥挤混乱,好趁机制造肢体接触。但朱晓峰每次都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遇到人多的时候就自动往后退,保持着安全距离。
她假装高跟鞋不稳,身体往朱晓峰那边倾斜了一下,想让他扶住自己。但朱晓峰的反应比她想象的要快——他下意识地往旁边闪了一步,然后伸手虚扶了一下,嘴里说着“老板小心”,手却根本没碰到她的身体。
她端着一杯红酒走过来,想假装不小心洒在他身上,然后借机帮他擦拭。但朱晓峰看到她端着酒杯靠近,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双手还下意识地挡在了胸前,像是在防备什么袭击一样。
苟小凤:“……”
这人是怎么回事?
她不知道的是,朱晓峰此刻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千万别弄脏这套西装。
这西装一看就很贵。万一弄脏了,万一弄破了,他赔不起。
所以他处处小心,步步谨慎,看到有人端着酒杯靠近就自动远离,看到人多的地方就绕着走。他不是在躲苟小凤,他是在躲那套该死的西装带来的债务风险。
而这种小心翼翼的躲避,落在其他人眼里,却变成了另一种解读——这个男人,对苟小凤似乎并不热情?
有意思。
围观的人群中,那些知道内情的人,眼神变得更加玩味了。
宴会在继续,朱晓峰的煎熬也在继续。
他端着一杯果汁,站在角落里,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有人过来敬酒,他不好意思拒绝,只能硬着头皮喝。几杯下去,脸上已经开始发烫,但他还记得自己酒量不行,后面再有人来敬,他就改成喝果汁了。
他不敢吃东西——怕汤汁滴到西装上。他不敢到处走动——怕碰到什么贵重物品。他不敢跟人聊天——怕说错话丢人。他甚至连呼吸都觉得压抑——那根领带勒着他的脖子,让他总有一种喘不上气的感觉。
这简直就是要了亲命了。
他在心里暗暗叫苦。
陪着苟小凤参加一个宴会就已经这样了,这要是以后跟陆小雨结婚……
陆小雨是什么人?林氏集团的千金。她的社交圈,恐怕比苟小凤这个级别的还要高出好几个档次。到时候参加的那些宴会,岂不是比今天这个还要夸张?
他光是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就觉得头皮发麻。
算了算了。
还是保持现状比较好。
豪门什么的,真不是他这种人能随便进的。
他现在只想赶紧结束这场折磨,回到他那张折叠床上躺着。
三个时辰后,朱晓峰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
苟小凤正在跟几个人聊天,暂时顾不上他。他借口去洗手间,溜出了大厅,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快十一点了。
他想了想,给苟小凤发了条消息:“老板,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
发完之后,他也不等回复,直接走到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
坐进车里,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伸手松了松领带,感觉整个人终于活过来了。
“师傅,麻烦去XX小区。”
车子启动,驶离了那座灯火辉煌的会所。
朱晓峰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回去就把这身衣服换了。
再也不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