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缘何用她那双灵动透亮的眼睛如此热切地注视着他呢?
宋辰回视玉奴,
她真美,当得上“倾国倾城”四字,那些官员文士、富商巨贾送出多贵重的礼物都不会蚀本,只等他们见了她,便会明白什么叫“闻名不如见面”,所谓一想之美,也都要羞愧于自己想象力的匮乏。
玉奴的美,是超乎想象、惊心动魄的,
宋辰自以为看破世俗,却也无法不为她所动,
这样一个如云端之花的美人,究竟为什么会非要见他这样一个权财微薄、无貌无名又恶名昭著的酷吏不可呢?
宋辰断定玉奴想见他,不是因为他的官职,
因为他早听过各路官员文士、富商巨贾为花魁争风吃醋的传闻,其中哪一个不比他宋辰更有气焰?
他也断定,玉奴想见他,不是想收他的字画作品,
因为她的美貌招引来的狂蜂浪蝶早已将世间最精妙的奇珍异宝、最贵重的古董字画堆满她的库房,其中哪一件不比宋仲虬的游戏之作更有价值?
眼睛是不能骗人的,再高明的演员也骗不了眼神毒辣的典史大人,玉奴眼睛里的浓情没有半点作伪,
这比阴谋算计、诡诈欺骗更让宋辰错愕,
怎么可能呢?
……她想见他,就单是为着他这么一个半人半鬼的东西吗?
宋辰收回目光,垂首,闭一闭眼,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宋辰动了动左腿,右手捏合,
衣摆下的腿是残的,皮套下的手,也是残的,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人生于皮囊之中,
五蕴皆空,如何做得到呢?
眉心蹙起,宋辰的嘴角勾起一个凉薄的笑。
【一】
玉奴行至桌边,慢条斯理地提起紫砂茶壶为宋辰倒茶,
皓腕和柔荑凑到他眼前很近的位置,却都不如那覆在壶身上的艳红丹蔻惹眼,
纤纤玉指,修剪得尖俏圆润的指甲覆着凤尾花汁的艳丽颜色,与她通身的打扮都不搭调,却恰显出她本人的色彩——
煞人的美艳,
这才是花魁。
在通身的素雅娴静中露出一点风情的破绽,仿佛一只时常被人抱在怀里抚弄的猫儿,在伸懒腰时无意地露出隐藏在绵软肉垫里的利爪,才使人意识到它也是敏锐凶残的猎手——
爱猫人均被这温顺与危险的冲突所惑,好色之人就更难以不因拥有无双美貌的花魁的小意温存而意乱神迷。
宋辰拈起小小的茶杯,杯沿尚未触及嘴唇,鼻下便已嗅到茶香中淡淡兰花味——
罗岕茶?
又是他从前所喜的。
宋辰放下茶杯。
玉奴顺势坐下,勾着头凑近看他,满面疑惑:
“哪里不好?你不喜欢?”
“花魁的茶,宋某饮不起。”
前尘恍若隔世,十数年过去,早不知花魁的茶涨到什么价码,总之是现在的宋辰支付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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